正如嘉慶在訓諭八旗時所言,“最可恨的就是聚賭”,但對那些久疏戰陣安逸已久的八旗子弟以及臣子們來說,“文能提筆安天下,武能上馬定乾坤”已經是很遙遠的事情了,對他們來說,賭博比披甲上陣更安全更刺激,因而他們對賭博的熱情遠比衝鋒陷陣高漲。
所謂怕什麼就有什麼,還真是這樣,剛剛訓誡完畢。嘉慶十六年(1811年)五月,御史韓鼎晉密奏嘉慶,說內城有人開場聚賭。接到密奏,嘉慶很是生氣,這也太不像話了,賭場都開到內城了。這些大臣真不拿我皇帝的話當回事了,難道他們已經忘記9年前的那次整治了。
其實,賭博這事不光大清朝有,不光嘉慶皇帝主政時有,其他時候也有,而且有的皇帝本身就是好賭,諸如劉邦及其子孫、李隆基以及明朝的多數皇帝。也正是上有所好,下有所效,所以幾千年來,賭博之風世世不息代代相傳。
有句話說“只准官家放火,不準百姓點燈”。在賭博這事上真是如此,儘管歷朝歷代有許多皇帝都喜歡賭博,但歷朝歷代都禁止民間賭博。比如漢朝的律令中已有賭博罪。唐朝就不用說了,所以《唐律雜律》規定:博戲、博財物,各杖一百。作為經濟最繁榮的時代,宋朝的賭博之風肯定不輸於漢唐,因而宋太宗御令:凡坊市有賭博者,俱處斬。鄰比匿不聞者同罪。元朝的情況也不容樂觀,照樣有賭博,故而元世祖也下令:禁民間賭博,犯者流之北地。據記載,為了禁賭,明太祖朱元璋造一座“逍遙樓”,專門拘禁賭博的、養鳥禽的遊手好閒人士,讓他們盡情在樓裡賭、玩,但不給吃喝。後來,朱元璋再下詔:凡賭博者斬斷手腕。朱元璋的嚴刑峻法也就實行了三十多年,準確地說是三十七年,皇帝便又帶頭賭起來,帶頭人就是朱元璋的重孫子朱瞻基。以至於後來明朝的不少皇帝都嗜賭如命。
清朝入主中原後,在制度上基本仿照明朝,所以《大清律》關於禁賭的內容,與《大明律》的規定基本一樣。儘管清朝《大清律》明確規定滿族比漢族享有司法特權,但在賭博處罰方面對滿人比漢人嚴厲,而且還取消了賭博的“折贖”(花錢消罪)特權。
這一點,應該說清朝的皇帝做得還是值得讚賞的,有清一朝至今沒發現有好賭的皇帝。皇帝是帶了好頭,但下邊的人並沒有以皇帝為榜樣。其實在乾隆時期,賭博的情況已經非常嚴重了,漢人就不說了,旗人就非常厲害了,什麼鬥雞、什麼鬥鶉、什麼鬥蟋蟀……其中又以賭博為害最深,許多旗人都因賭博而債臺高築、賣地賣房,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
在嘉慶看來,旗人賭博不是小事,事關整個大清朝的存亡,不可等閒視之。所以,就有了嘉慶七年(1802年)的那次抓賭行動。
嘉慶七年(1802年)初,袁錫等人在家鬥鵪鶉聚賭被查獲,所有參賭人員都受到嚴肅處理。嘉慶在處理這起賭博案過程中,發現了問題根源,聚眾賭博屢禁不止的原因是有官員包庇,就是有保護傘。嘉慶知道後,非常生氣,決定對其中涉案官員給予嚴肅處理。
於是,步軍統領明安就進入了視野,“步軍統領”簡單地說就是衛戍部隊,身兼公安和國安職責,權力可想而知。還有就是明安的叔叔顏達賚可是嘉慶面前的紅人,正是有這層關係,嘉慶才重用提拔明安,可以想象他們家的實力和影響。
嘉慶六年(1801年)底,內廷卿員鄂羅錫葉勒圖拜見步軍統領明安的時候,說自己的朋友袁錫在家鬥鵪鶉聚賭,手下兵役想敲詐袁錫,請求明安給予關照,事後報謝。明安應允默許。鄂羅錫葉勒圖隨即到袁家,指著自己的親戚說,這是步兵統領明安的家人,我們都要明安大人罩著,只要明安大人高抬貴手我們就有飯吃。袁錫經常在道上混,當然明白這其中的道道,二話不說,立馬從家中取出一千兩銀子交給鄂羅錫葉勒圖的親戚。
這個時候,應該都是鄂羅錫葉勒圖的問題,和明安關係不大。但明安後來的行為,的確讓人大跌眼鏡,鄂羅錫葉勒圖從袁錫家索取銀兩還沒到家,明安就遣家人劉升到家等候,於是就把五百兩銀子讓劉升帶回,其餘的自己留下。看來這明安更高,肯定是敲詐的老手了,太熟悉程式了。
世上哪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不久麻煩就來了,嘉慶七年(1802年)初,明安聽到皇帝要抓賭的風聲,於是將原銀退還,但鄂羅錫葉勒圖並沒有把銀子還給袁錫,還挪用一百五十兩。在這個案子中,明安對自己轄區內聚賭之事毫無所知,有失察之責;事後經鄂羅錫葉勒圖牽線,讓家人劉升出面接受袁錫的五百兩銀子,只是獲知風聲太緊,才把賄銀交出。
出了這樣的事情,嘉慶很沒有面子,自己看中的人才,堂堂步兵統領竟成了賭局保護傘,而且收保護費。但也沒辦法,只能下令將明安革職拿問。嘉慶帝正月二十七日指出:明安聽情受謝,雖先侵後吐,實與得贓無異,發往伊犁效力贖罪。鄂羅錫葉勒圖身列卿員,供職內庭,竟為開圍聚賭之袁錫請託,索賄銀一千兩,先截留一半,其後明安吐出的五百兩,亦蓄意侵吞,情節尤為嚴重,實屬卑鄙無恥,著於刑部內先枷號兩個月,滿日發往伊犁贖罪。除了明安和鄂羅錫葉勒圖,嘉慶也對失察的左右翼總兵恭阿拉和國霖給予革職留任的處分。
嘉慶第一次抓賭,乾脆利落,贏得了不少掌聲,也的確取得了不錯的成效。
照嘉慶皇帝的觀點,以後誰還敢再次賭博呢?可就是有不怕事的人,這不,韓鼎晉又密奏賭博之事了。
嘉慶獲悉後,當即命軍機大臣詢問韓鼎晉,密奏中聚賭都是一些什麼人。
於是,韓鼎晉再奏一折,原原委委把內城有人設局聚眾賭博之事告訴了嘉慶。嘉慶一聽,氣不打一處來,於是立即密令分管此事的大學士兼步軍統領祿康及英和負責查辦。
按照韓鼎晉的舉報線索,果然一查一個準,這次行動先後拿獲賭局十六起,讓人蹊蹺的是其中有八起提前散局。也就說,有人提前知道了訊息,訊息是怎麼傳出去的呢?只有兩種可能,一是參與行動的人中有人洩露,二是有人獲悉韓鼎晉的密奏內容。
其中,當場抓獲杏花天賭場那一起,經審訊,獲悉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明亮的轎伕居然是賭場的股東之一,再就是看場子的居然是衙役,這些衙役還收受保護費,最為不可思議的是,事發時有明亮家人去現場通風報信。
又有官員涉案,上次是步兵統領做保護傘,這次是兵部尚書,而且級別更高。
有人在玩無間道,這膽子也忒大了吧,竟然敢在皇帝面前耍花槍,後果很嚴重啊。獲知此事後,嘉慶真是龍顏大怒,竟然有人當著自己的面耍花槍,看來事情絕對不止轎伕聚賭那麼簡單,幕後肯定有文章。嘉慶憤怒地對內閣大臣們說:“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近日探聽朝政之風甚烈,令人痛惡。這種人如不改過,決不輕恕。”
嘉慶皇帝決定親自過問此案,遂立即召見明亮當面質詢。
在明亮看來,不就是賭博嘛,至於嗎?一看皇帝來真格的,明亮的確很害怕。所以明亮雖然一方面表示認罪,但另一方面並不以為然。關於如何獲知抓賭訊息的,明亮狡辯說,他對御史參奏轎伕賭博之事,是在朝房窗外聽人傳說的,具體是什麼人的聲音,沒有能辨清。
嘉慶沒問出什麼實質性東西,於是就讓軍機大臣再度傳訊。這個時候,明亮終於扛不住了,說出了原委。原來,最早開場聚賭的是祿康的轎伕,而明亮的轎伕是被祿康的轎伕給帶壞的,問題在祿康轎伕的身上。
軍機大臣把結果告訴了嘉慶。這就讓嘉慶坐不住了,祿康也有問題啊?嘉慶還有些懷疑,他知道這事如果不迅速查個水落石出,確實難以服眾。於是不再讓祿康負責此事,而是改命英和與桂芳二人負責查辦,先把開局轎伕頭徐四調查清楚,查明確有其事,嘉慶感到大為震驚。
朝廷官員的轎伕開局聚賭,算不上什麼大事情,充其量也就是對身邊的人管教不嚴,誰犯事懲治誰就得了。但這次開局賭博的不一般之處是,涉及了明亮、祿康這樣身居朝廷高位的大員、要員,他們竟然把皇帝的禁賭令當耳旁風,任憑身邊的人開局聚賭,而事發後又千方百計予以掩飾、包庇,這是嘉慶絕對不能容忍的。
事實擺在那兒,還什麼好說的?明亮還百般抵賴,嘉慶很不高興,認為明亮陋態未除,授意軍機處革去明亮所有官銜,只保留軍功所得爵位。嘉慶在懲處明亮時講得很清楚:“若僅止失察轎伕聚賭,自行據實陳奏請罪,不過交部議處,即議革職,亦必加恩留任。乃於轎伕開場聚賭,得信後竟授意家人進城送信,致令該轎伕等聞風逃逸,種種迴護欺飾,殊失大臣之體,已不勝協辦大學士、尚書之任。”
關於祿康的問題,嘉慶認為你祿康一個大學士,同時又兼任步軍統領、專司緝捕,而在查辦京城開賭事件時,僅把杏花天賭棍及明亮轎伕兩起案件上報朝廷,但隱瞞了自家轎伕開賭之事。經過英和、桂芳查實,祿康家轎伕頭徐四很早就開局聚賭,而且供認每天分給祿康管門家人張四、內監楊二等人幾十千錢的好處費,這些事祿康竟然一無所知,沒有管好自己身邊的人,所以嘉慶認為祿康“無能已極”。如果祿康真的不知道這些事情,不過是管教不嚴,議處時充其量是革職留任。問題是,祿康知道後並沒有如實上報,而是文過飾非,說已將徐四看押審辦,英和派人將徐四押走云云,所以嘉慶很不高興,指斥祿康是“文過飾非,欲蓋彌彰”。
所以,嘉慶決定革去祿康所有職位,而且投去花翎,降為正黃旗漢軍副都統。
接著,嘉慶乘勝追擊,明令英和進行徹查,又連續查獲十三起賭博案件。英和查辦賭局,雖然表現不錯,“但他系戶部詩郎、京營左翼總兵,而所獲賭犯卻以左翼地面者居多,故難辭平日失察之咎,受到革職留任的處分。”
此外,嘉慶對所有涉及賭局的有關大員進行了處理,諸如兵部尚書恭阿拉、內閣學士和世泰、右翼總兵本智等,都受到降革的處罰。在大清朝,為了賭博集中一次性地處分這麼多大臣,在嘉慶之前還是鮮見的。
官員處理之後,嘉慶又把所有做賭場的房屋棚座全部收歸官府,並規定此後若再有以開賭場賺錢者,不僅沒收房棚,還治房主的罪,如果用公家的房屋開辦賭場,則要查明經管之人並嚴厲懲治。
最後,嘉慶處理了聚賭頭號人徐四、張三,對他們除了永遠枷號,而且遊示九門,警戒賭博之人。祿康的管門家人,因受賄包庇賭博,被處以三年枷號。其他所有參賭人員,枷號一年,之後發配邊疆從軍。
這樣,嘉慶的抓賭工作終於告一段落。
嘉慶為了抓賭,風風火火忙了一陣子,撤的撤、關的關、流放的流放、枷號的枷號……但最後的結局還是——濤聲依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