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有“百味之王”的美稱。早在上古時期,鹽是比金子還值錢的“天藏之物”,可以說“得鹽者得天下”。“炎黃子孫”,這一中國人特定稱謂的出現正是因為鹽——對鹽的爭奪導致炎黃合併,在此基礎上出現了“華夏民族”。
炎帝和黃帝本是兩個原始部落首領。據《史記·五帝本紀》記載,他們是在“阪泉之戰”後才整合到一起的。接下來,黃帝與炎帝聯手,透過“涿鹿之戰”,打敗了東夷九黎族首領蚩尤。從此中國大地上的大小部落走向聯合統一形成“華夏民族”,進而有了“中國”。
為什麼會爆發阪泉之戰、涿鹿之戰?《史記》給出的理由是,炎帝欺負四鄰諸侯、蚩尤作亂不聽話所致。實際上,這兩場征戰都是因鹽而起,乃“鹽的爭奪戰”!這一觀點的產生,因交戰地點而來。“阪泉”和“涿鹿”到底在哪兒?現在大陸出版的教科書上認為在河北境內,范文瀾著撰的《中國通史》亦持此觀點。但史學界不少權威學者並不以為然。民國時期的史學家錢穆透過考證,在其上世紀40年代出版的《國史大綱》一書中提出:“阪泉在山西解縣鹽池上源,相近有蚩尤城、蚩尤村及濁澤,一名涿澤,即涿鹿矣”。
解縣鹽池是中國最早發現並利用的自然鹽之一,簡稱“解池”,又叫“河東鹽池”。在隨後出版的《中國文化史導論》中,錢穆進一步提出,解縣鹽池“成為古代中國中原各部族共同爭奪的一個目標。因此,佔到鹽池的便表示他有各部族共同領袖之資格。”直接提出阪泉之戰和涿鹿之戰是“鹽之戰”觀點的,還有另一位史學家張其昀。張其昀在1981年於臺灣出版的《中華五千年史》中稱:“黃帝克炎帝於阪泉,擒蚩尤於涿鹿,兩者實為一事”,而“炎、黃血戰,實為食鹽而起”。“鹽之戰”觀點雖尚有疑問,但已為中國鹽業史研究學者所認可和接受。
堯舜禹都曾築城於鹽池附近
黃帝對炎帝和蚩尤發動戰爭,根本上是要控制鹽這一極為重要的民生與戰略物資。黃帝滅了蚩尤後,遂開始在涿鹿附近的土堆上築城,即所謂“邑於涿鹿之阿”。此後,鹽在中華文明的程序中,依然佔據著他物無法替代的地位。堯、舜、禹先後成為統一華夏的帝王后,不約而同地選擇在鹽池附近的平陽(今山西臨汾)、蒲坂(今山西永濟)、安邑(今山西運城北)築城,史謂堯都、舜都、禹都,至今地方史志都以之為代稱。堯、舜、禹為何要在這些地方築城?正是出於保衛鹽池的考慮。張其昀稱其“顯與保衛此鹽池重地有關”。鹽給華夏民族帶來前行力量的同時,也帶來了豐厚財富,所以堯、舜、禹三帝對鹽充滿了感恩。在今天看來,舜帝是相當專業的音樂人,至少也是超級音樂發燒友,他擅彈五絃琴,曾創作了一首《南風》,詩化了鹽對百姓和國家的重要。
《孔子家語·辯樂解》中的《南風》是這樣寫的:“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民之財兮。”為什麼舜帝要歌唱南風?當時池鹽是自然生產,靠天吃飯。南風一來,鹽水便會迅速蒸發,凝結成鹽,此即《三秦記》中所謂“朝取暮生”,當時池鹽已成為重要財源。春秋時期,當年引發原始部落征戰、促成華夏民族形成的鹽,在中華文明進步和國家版圖的整合中繼續發揮作用。此時的解縣鹽池為晉國所有。《左傳·成公六年》稱,這池鹽為晉“國之寶也”。晉國因為池鹽而國富民強,晉文公因此晉升“春秋五霸”之列。原為魯人的晉國富豪猗頓,本是一位窮書生,在經營解縣池鹽後迅速致富,《史記·貨殖列傳》稱其“與王者埒富”。
先秦諸國“得鹽者強”
春秋戰國是群雄並起、從割據走向兼併的特殊時期,在這長達550年的歷史程序中,鹽再一次成為國家與民族整合的無形推手。這一時期“鹽政”概念定型,“鹽業官營”這一日後的專營制度出現並被迅速推廣,產鹽各國因此而獲暴利,為日後的兼併積聚了雄厚的戰爭本錢,先秦各諸侯國因國力變化而重新洗牌。
在鹽與稅收捆綁到一起後,鹽更成為左右諸侯國兼併戰爭走向的隱性力量。因鹽稅暴富而強大的,除了西部的晉國外,東方的齊、燕等國也因鹽利而受惠。《管子·輕重甲》稱:“齊有渠展之鹽,燕有遼東之煮。”齊國、燕國這些重要的海鹽產地,財富急聚,國力大增,很快在戰國風雲中佔得上風,入選“七雄”。其中的齊國,在齊桓公時代已當上春秋“霸主”。
對鹽覬覦最迫切的是秦國,早在“商鞅變法”後,秦孝公十年(公元前352年),秦國即奪得了山西平陽境內的“安邑鹽池”,開始池鹽大生產。並置“鹽官”,食鹽專營,開徵鹽稅,為進一步征戰奠定了物質基礎。秦惠文王九年(公元前316年),秦國吞併了井鹽資源豐富的蜀國。據《華陽國志·蜀志》記載,秦昭王(一說秦孝王)任命李冰為蜀守,出生于山西運城“池鹽之鄉”的李冰,在公元前251年前後,主持開鑿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口鹽井“廣都鹽井”。有了鹽的秦國逐漸強大起來,最終滅六國,統一華夏,又應驗了“得鹽者得天下”一說。用齊桓公的話來講,這叫“國無海不王”,這裡的“海”即特指海鹽。
唐代實行食鹽官賣“榷鹽法”
秦漢以後,“鹽財政”對於經濟的影響愈發顯著。齊國人管仲的“官營”思想,為歷朝歷代所推崇和效仿,壟斷成為封建朝廷增加財稅的通行手段。漢武帝時國力強盛,但在長期的平定北方匈奴邊境戰爭中,耗空國庫。於是,漢武帝下令“籠天下鹽鐵”,以保證戰爭和國防軍費。唐朝在中葉後,實行食鹽官賣的“榷鹽法”,其實就是強行加價賣鹽,增加財稅。據《新唐書·食貨志四》記載:“天寶、至德年間,鹽每鬥十錢”,後來“盡榷天下,鬥加時價百錢而出之,為錢一百一十。”每鬥鹽由10錢(文),一下子漲到110錢。
為此歷朝都出臺了許多“禁私令”。漢武帝的禁私令規定,私販食鹽一旦發現,要“左趾”,就是將犯人的左腳大拇指砍掉。五代時的後唐也有相應的懲治措施:販私鹽“五斤以上,買賣人各決臀杖二十,處死”。對於“不懼條流再犯者,”不論多少斤,“並處極法”。後周廣順二年(公元952年)鹽法則規定:“刮鹼煎煉私鹽,所犯一斤以下,徒三年,配役;一斤以上,並決重杖一頓,處死。”明清時期,官府“禁私”之嚴空前,幾乎與現代禁毒一樣嚴厲。但由於暴利的驅使和生活所迫,私鹽販賣歷代不絕。而且,因鹽而起的社會事件層出不窮。如唐末,販私鹽出身的王仙芝、黃巢,率先起義;再如元末,鹽戶出身的張士誠帶領鹽民揭竿而起……由此可見,鹽與江山社稷能否穩定息息相關。
古人眼裡的鹽被視為“天藏之物”
中國的鹽品種豐富,主要有池鹽、井鹽、岩鹽和海鹽。在中國古代,已形成了豐富多元的“鹽文化”。在古人眼裡,鹽簡直成了無所不能的神物,視之為“天藏之物”。古人對鹽的藥物開發和利用很早。《神農本草經》卷三“下經”即稱,戎鹽“可以療疾”,“主明目,目痛,益氣,堅肌骨,去毒蟲。”除了抗菌、消毒,還認為鹽可“解毒”,如誤中“班茅”毒,用“戎鹽解之”。當然,鹽的功能首先表現在食物調味上。早在上古周代,就有了“特供鹽”。鹽是鹹的,但供給周王室的鹽“味甘美也”,人稱“飴鹽”,此鹽產於西部羌戎人生活的地區,又稱“戎鹽”,在各種鹽中品質最好,所以成為特供鹽,故又有“君王鹽”一名。
除了上等的飴鹽外,還有苦鹽、散鹽、形鹽等。在不同的場合和食物中,要使用不同的鹽。《周禮·天官》“鹽人”條規定:“祭祀供其苦鹽、散鹽,賓客供其形鹽,王之膳羞供其飴鹽。”鹽還成為古代“宮鬥”的秘密武器。據《晉書·后妃傳》記載,晉武帝司馬炎的後宮有近萬名嬪妃,晚上不知寵幸哪位是好。於是坐著羊車,車停在哪位妃子門前就與哪個妃子過夜。有心計的妃子便在門上插竹枝,地上灑鹽水,以吸引羊舔食駐足,此即所謂“羊車望幸”一說。順便說一下,在未有人工食鹽以前,古人正是利用羊這類牲畜的習性,找到了自然鹽品。傳說中的“羝羊舐土”,所指的就是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