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任職教育部時與上司有過節:認定上司偷書

  魯迅曾任教育部科長,與頂頭上司——曾任教育部長的傅增湘頗為不睦,傅增湘是著名教育家、藏書家,魯迅曾欲將藏書轉賣給他,他開了個離譜的低價,令魯迅極為不滿。魯迅認定傅增湘有“偷書”劣跡。一次是給其弟周作人口述的一個故事,一次是自己撰文寫的一篇工作回憶錄。

  魯迅給周作人講的那個故事,黃裳就特別在《藏園佚事》一文中轉述過這個故事。原來,在1957年9月,周作人(署名“十堂”)在《新民報晚刊》發表了一篇《竊書的故事》,記下了他從魯迅那裡聽來的故事。與魯迅一樣沒有點名,只稱之為“做過總長的名流、大大有名的藏書家”,但讀者一看,就明白這沒點名的主角是誰了。

  故事的起因是某名流聽說京師圖書館藏有一部宋板書,又例不外借,只能由館方特闢淨室一間,請這位名流來住,可以從容細心校閱。魯迅以科長身份,捧出宋板親手交付。幾天後,這位名流說要再來校書,請人前去接收宋本,自然仍由魯迅親自辦理。此後發生的令人咋舌的“竊書”現場記錄,周作人轉述如下:

  “這天仍由科長出馬,看見他已整裝待發,只等科長一到,將書交還,便挑起網籃鋪蓋,出館而去。科長雙手接過內裝宋板書的楠木盒子,將轉手交付工友,這時忽然‘福至心靈’,當面開啟盒子來一看,不看時萬事全休,只見楠木盒子裡‘空空如也’,不見有一本書。第一個看出破綻的是那位名流,隨即回過頭去,罵站在後面的用人,‘混賬東西,怎麼書都沒有放好!’用人連忙從網籃裡將宋板書取出,放入楠木合子裡。科長這才接過去,安心收下。”

魯迅任職教育部時與上司有過節:認定上司偷書


傅增湘

  周作人接著用倒抽一口涼氣式的口吻說,“後來魯迅講起這件故事,總說回想過去所遇的危險,以這次最險,也最運氣,因為只要一不小心,收下之後,這失書的責任再也擺脫不清了。因此之故,他也最恨那名流。不但認為藏書家即是偷書家,在這裡得一實證,也因為個人幾乎上他的大當的緣故。”最終,魯迅為這位藏書家名流下了個結論說,“藏書家眼見好書,用盡心思圖謀,也是人情,但總不可以違反道德,做出見不得人的事。”

  這樁未遂的竊書案,魯迅講得繪聲繪色,周作人寫得活靈活現,黃裳的轉述也順理成章,後世略有知傅氏生平者無不呆若木雞。

  事實上,關於傅增湘偷書的故事,魯迅還講過一個,且更為直接,更為辛辣,雖然仍然沒有明確點名。想來這個故事,周作人也是看過的,會更加的印象深刻。

  發表於1928年1月28日《語絲》週刊第四卷第七期的《談所謂“大內檔案”》一文中,魯迅在提到整理清政府遺留內檔時,特別指出北洋政府時期的教育總長、次長、參事對清代遺檔的監守自盜行為,他寫道:

  這回是F先生來做教育總長了,他是藏書和“考古”的名人。我想,他一定聽到了什麼謠言,以為麻袋裡定有好的宋版書——“海內孤本”。這時以考察歐美教育馳譽的Y次長,以講大話出名的C參事,忽然都變為考古家了。他們和F總長,都“念茲在茲”,在塵埃中間和破紙旁邊離不開。凡有我們撿起在桌上的,他們總要拿進去,說是去看看。等到送還的時候,往往比原先要少一點,上帝在上,那倒是真的。

  據說,文中所提到的英文程式碼之人名,乃是姓氏的舊式拼音縮寫。F先生就是指傅增湘,他在1917年12月至1919年5月任北洋政府教育總長。Y次長指袁希濤,字觀瀾,江蘇寶山人。曾任江蘇省教育會會長,1915年到1919年間先後兩次任北洋政府教育部次長等職。C參事指蔣維喬,字竹莊,江蘇武進人。1912年至1917年間先後三次任北洋政府教育部參事。

  魯迅筆下的這起“群體盜書案”,以傅氏為首,幾乎整個部門全部參與,這是讓人始料未及的。當然,只有他這麼一個小科長沒有參與,可以潔身自好而獨善,自然是有資格講出來、寫出來,並譏刺一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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