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初以來,娛樂圈前小花鄭爽因違反倫理道德在美國代孕生子,後與丈夫張恆感情破裂拒絕撫養代孕所生的兩個孩子、拒不承認自己的錯誤而被官媒封殺,後宣佈退圈。
事情過去了好幾個月,其與前夫張恆的經濟和感情糾紛卻剪不斷理還亂。
代孕生子的風波剛剛平息不久,張恆就又在微博上發文又給了鄭爽重重一擊,這無異於給身陷泥潭的她又狠狠踩了兩腳。
張恆爆出鄭爽的片酬高達1.6億,日薪高達208萬。而此前相關部門下達的限薪令曾明確指出,主要演員的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而總片酬不得超過總成本的40%。
更好笑的是,因為此事還出現了一個新的計量單位“爽”,而影視行業中97%以上的企業利潤是達不到1爽(≈6.4億)的,這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更無異於天文數字。
鄭爽本人因為涉嫌簽訂陰陽合同和偷稅漏稅而被相關部門調查。
在娛樂圈,鄭爽不是第一個涉嫌偷稅漏稅的明星,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最近有人發現明星工作室接連登出,其中不乏像魏大勳、唐嫣、鄧超、沈騰等這樣正當紅的明星,同一時間多位藝人在資本方面動作頻頻,是不是提前感受到了
什麼風吹草動呢?
怪不得網友調侃:給鄭爽一個支點,她可以撬動整個娛樂圈。
俗話說,學藝先學德,演戲先做人。明星演員作為公眾人物,更要比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規範自己的言行。
偷稅逃稅,於法不容。明星們在享受高收入的同時,也不該將敬畏之心拋卻腦後,否則必將自食惡果。
違法亂紀的偶像也配做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