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鄭爽接拍《倩女幽魂》天價片酬,合同細節被挖出,權利很大

由 司馬盼香 釋出於 八卦

鄭爽因為代孕棄養風波而重挫演藝事業,而事件未平又捲入涉嫌逃稅漏稅風波,其行為已經驚動官方媒體同機構,將對她進行調查。

事關其前夫張恆在微博公開多段微信錄音記錄,踢爆她接拍劇集《倩女幽魂》(現改名《只問今生戀滄溟》)時簽有「陰陽合同」,收取1.6億人民幣天價片酬,非常驚人。

除此之外,網友還發現原來在《倩》劇的合同中,鄭爽還擁有好大的決策權,權力大到令人咋舌,不禁令大家覺得「流量明星」果然非同凡響。

根據張恆曝光的微信錄音指出,原先《倩女幽魂》一方開出1.5億人民幣的片酬,但鄭爽就覺得價錢不合心意希望能增加到1.8億人民幣片酬,而她開出的價錢其父母都覺得風險太大,認為片方開出1.5億人民幣已經不錯了,叮囑張恆好好同鄭爽商談。

最終雙方達成共識談到1.6億人民幣片酬,而該劇集鄭爽只需拍攝77天而已,在計算之下她一天就有208萬人民幣進帳,收益非常之高。

另外,鄭爽媽媽還研究起陰陽合同,揚言要開立公司,而從《倩女幽魂》的合同中可見,鄭爽實則收取4800萬人民幣片酬,而其餘1.12億人民幣則進帳另外一間公司,而該公司的實際控股人就是鄭爽的母親。

張恆除了踢爆鄭爽收取天價片酬之外,其上貼在微博的多張合同中,還被網友發現鄭爽的權利還非常大。

作為一位女演員好難想象她的話事權如此的大,根據合同的內容指出,作為乙方的鄭爽有權推薦B組導演,而且還能推薦男主角同男配角的人選,而片方如果選用了其他主要男演員亦需先徵得鄭爽一方的同意,特別是男主角應該要事先告知鄭爽並得到她的同意。

另外,鄭爽亦有權同製作人一起對劇集的後期製作有知情權同決策權,由此可見她的權利非常之大。 不少網友得知之後都覺得她開出的條件非常誇張,根本就是外行人在決策整部劇的運作,同時亦可見當紅明星的權力果真不一樣,相信娛樂圈中不止她一個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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