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明代的中日關係主要是圍繞倭寇、朝貢和抗倭援朝這三件大事展開的。其中,倭寇最讓明朝政府和百姓頭疼,從朱元璋(1328—1398)建立明朝開始,倭寇就來騷擾,幾乎與明朝的存亡相始終。
雖然接到倭寇侵犯的報告後,朱元璋怒髮衝冠,為杜絕倭害,有派兵征討日本的打算,但由於明朝剛剛建立需要休養生息,而且北方元朝勢力還比較強大,他感覺還是透過外交途徑,不戰而屈人之兵為上策,於是按捺住了怒火。
朱元璋認為倭寇侵犯中國沿海各地至少是得到日本政府(應該說是九州島的地方政府)的支援或默許,所以決定遣使直接和日本國王交涉,透過外交途徑解決。
明使一開始到達的是日本九州島,當時懷良親王(《明史·日本傳》寫作“良懷”)割據九州島。朱元璋與懷良親王的幾次使節往來非常不順利,直至最後朱元璋一怒之下決定與日本斷絕關係。關於這部分,歷史講壇的另一篇文章中有詳細介紹(《朱元璋為何要求後世子孫與日本斷交?洪武年間的中日恩怨》)。
不過,《明史》卻多次記載說日本來朝貢了。例如,洪武七年(1374)七月,有日本人來貢;“未幾,其別島守臣氏久遣僧奉表來貢”。接著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十二年、十三年、十五年、十九年……都有所謂的日本使節來,幾乎是年年入“貢”,歲歲來“朝”,但因他們幾乎都沒有表文、國書,如此無禮!朱元璋拒絕接納。
有時來朝的“日本使節”縱攜帶有“書”、“表”卻言“詞不誠”。
所謂的“日本使者”不帶表文的原因是,真使者不帶表文是不想在稱呼上為難(即稱臣與否,不帶,可以迴避稱臣),“倭寇”冒充的假使者自然沒有。據《明史·日本傳》記載:
倭性黠,時載方物、戎器,出沒海濱。得間,則張其戎器而肆侵掠,不得,則陳其方物而稱朝貢。東南海濱患之。
日本海盜形象圖
可見那些朝貢者多是一些“不得間”日本“海盜商人”。他們經常到中國或朝鮮進行貿易,往往很不景氣,日本那時沒有什麼可以輸出的。倒是他們想購買的東西太多,當自己的貨物沒有出售而無錢購進的時候,他們一旦發現沿海官府和中國百姓沒有防備,就搖身一變成為海盜,搶劫沿岸中國居民。如果看到沿海中國百姓有所防備時就貿易,一旦遇到官兵就說他們是來朝貢的,“戎器”竟成了貢品。
狡猾的倭寇和一些日本商人知道,明朝政府像中國曆代專制政府一樣甘心做賠本生意“朝貢貿易”,於是,他們就利用了中國帝王的自大心理,在不便搶劫的時候就冒充是日本政府的使節入貢,所謂“不得,則陳其方物而稱朝貢”是也。在明朝史書中有許多關於日本使者來明朝的記載,其中幾乎有不少是所謂“貪商冒名之徒”一時的急變,根本沒有攜帶國書、表文。他們是冒牌貨,哪裡有表文?
縱觀整個明代的中日交流史,日本朝貢使節和海盜之間的身份總是很曖昧,或者表現得很曖昧,這也不僅僅是朱元璋一朝的事。
當時的日本正處在“下克上”,即以下犯上,盜賊流行的時代,即使是那些看似儒僧的或打扮成儒僧的使節,也不可避免地沾染上了強盜習氣,在一些明人的眼裡日本大使與倭寇往往沒有分別。如寧波爭貢時的日本使節,搖身一變就是海盜。
中國正史中就不乏日本貢使“變身”為海盜的記載,如《續文獻通考》卷二百三十七就有如下記載:
明景帝景泰四年,日本“貢使至臨清,掠居民貨”。
天順初,“其王源義政移書朝鮮王,令轉請遣使謝罪,廷議使臣不得仍前肆擾”。
成化四年十一月,“倭使傷人於市,曲赦之”。
明孝宗弘治九年三月,日本國王“源義高遣使來京,還至濟寧,其下仍持刀殺人,詔嚴防禁”。
以上史實可見,明朝防日本貢使亦如防盜一般。
日本海盜形象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