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了,趙麗穎和馮紹峰離婚了,估計很多人怎麼也沒想到他們兩個居然在有孩子的情況下,仍然鬧掰了,可能很多人都覺得這下,趙麗穎算是虧大了,畢竟她離了婚,又帶著一個孩子,徹底淪為了二手貨,還有一個拖油瓶,估計以後很難再嫁出去了。
但這只是表面看起來的樣子,實際上,趙麗穎的情況可遠遠沒有我們看到的那麼悲觀,相反,還能撈到不少油水,別的,我們就不說了,畢竟那些事情得留給時間慢慢來,但是,趙麗穎離婚的這件事情,她絕對不虧,甚至還能血賺不少,原因也很簡單,就是趙麗穎離婚後,起碼能夠分到馮紹峰的不少家產。
我國曾經明確規定過,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的一切收入都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的雙方,包括了妻子和丈夫都有平等的處置權,這其中,包括了男女雙方的工資、將近以及勞務還有其他的一些像股票、房產等等的情況,都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旦離婚了,享受平等分割權。
如果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進行分割,趙麗穎和馮紹峰離婚後,起碼能夠分走馮紹峰的一半家產,看得出來了吧,也就意味著趙麗穎起碼不吃虧,更何況,大家別忘了,趙麗穎因為懷孕的事情,暫時消失了一段時間,這段時間的馮紹峰可沒閒著,該上綜藝上綜藝,該演電視劇就演電視劇。
我們可以看一下,從18年兩人正式領證結婚以來,馮紹峰足足有6部電視劇要上,什麼《在一起》《致命願望》以及他和袁姍姍等人合作的《創業年代》等等,這其中還不包括電影方面,像和黃景瑜的《檢察風雲》和沈騰的《飛馳人生》等等,這些電影和電視劇都是要給片酬的。
這些電影和電視劇給的片酬,通通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都是需要分割的,也就意味著,馮紹峰不管怎麼樣,都需要被趙麗穎割走一塊肉,而且還是一大塊哦,最傷感的是馮紹峰除了被夫妻共同財產割走一塊肉外,別忘了,人家還有孩子哦,也就意味著馮紹峰還要給撫養費。
按照我國撫養費的標準計算來說,撫養費的數目起碼佔到了這個總收入的20%到30%,也就意味著往後的馮紹峰哪怕每個月賺1萬塊錢,哪怕就得因為孩子被趙麗穎拿走2000塊錢,你說,這樣的撫養費收入計算,趙麗穎怎麼看都是不虧的買賣,況且,趙麗穎離完婚後,反而事業不會太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