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凱最為後人所詬病的是他稱帝。袁氏此舉讓世人心靈震撼不已,感到古老中國要跳出帝制的圈子頗為不易。其實,除去稱帝,袁世凱親歷的反腐也值得人深思。
袁氏做了83天皇帝,就不得已宣佈取消帝制。細思袁氏此舉,超過古代帝王不少。畢竟是受過新事物薰染的政客。歷史上不少皇帝,反對聲此起彼伏,卻沒有一個辭職的,只有刀架在脖子上以後,裝出“禪讓”的樣子,極不情願的“讓賢”。而一些立場堅定的皇帝則肆無忌憚斂財、殺人,任大地流血漂櫓,任生靈橫遭塗炭,等人家用暴力掀翻皇椅才止住手。唐德剛先生在《晚清七十年》中,論及帝制運動時說:“袁公之不幸,是他原無做皇帝之實,卻背了個做皇帝之名。”
這是濃縮、概括的話語,指袁世凱稱帝複雜的軌跡。《袁世凱評傳》把促成袁世凱稱帝者約略分成五種人:一為袁氏長子袁克定,意在獲立太子,膺承大統;二為清朝的舊官僚,意在爾公爾侯,謀求子孫榮爵;三為滿清的親臣,意在促袁失敗,以作復清之地步;四為副總統黎元洪之羽翼,意在陷袁於不義,希望黎得以繼任總統;五為日、英、俄三國,意在促中國於分崩離析,永陷貧弱落後之境地,以保持其在中國之利益與東亞之霸權及瓜分中國的陰謀。用這段話為唐先生那句簡括之言作個腳註,也許不為不當。
袁氏稱帝,原因雖然複雜,癥結點恐怕還是唐德剛先生在《袁氏當國》中所分析的,即袁世凱“無心依法行事,放棄實權,實行真正的內閣制”。
至於反腐那些事情,在剖析袁氏的文字中,佔有的份額並不大。雖然此事不比稱帝重大,但與穩定相關,任何朝代,任何體制的社會都要做。不惟如此,從中也可以看出不同政治人物的措施。袁世凱在清朝和民國都曾與懲貪有所糾纏,官場的光怪陸離,不由讓人對官場的反腐俯首深思。
1908年,光緒與慈禧先後去世。因為光緒帝無嗣,以載灃長子溥儀入嗣繼承皇位,是為宣統帝,載灃同時被授為監國攝政理朝政。此時的袁世凱位處軍機大臣,收買了不少朝廷重臣,比如奕劻。據說,載灃一直想誅殺袁世凱,一是為其兄光緒帝報仇,另一方面,作為攝政王,必須清除袁世凱這個障礙,自己才可能大權在握。然而,殺人雖易,但理由必須得當。究竟給袁世凱戴一頂什麼罪行帽子,載灃花了些精力。
原本想以貪汙腐敗的罪名殺掉袁世凱,但覺得不可行。不論古今,殺掉一名經濟上存在嚴重問題的官員,必然要牽連出眾多貪官,像奕劻這樣的元老重臣是躲不過的。讓人不能不思的是,載灃的目標不是奕劻等臣子,豈可以因為一個袁世凱而毀了國家的棟樑?另外張之洞說:“主少國疑,不可輕於誅戮大臣!”奕劻問道:“殺袁世凱不難,不過北洋軍如果造起反來怎麼辦!”這些都是實際問題,必須事前考慮清楚。想來想去,載灃將袁世凱貶回老家養“足疾”去了。
有人說,載灃沒有殺掉袁世凱乃一大失誤。我們姑且不說袁世凱是不是貪汙受賄,假如清朝沒了袁世凱,是否會建設一個更合理的社會,只以政客反腐論,投鼠忌器是必然的心態,反腐常常被扭曲的心態所扭曲。
民國建立,袁世凱成為第一任大總統。強幹奮發,勤於治事的袁氏,在治貪方面雖然沒有載灃投鼠忌器的困擾,卻有碎器震鼠、殺一儆百的“姿態病”。按當時《官吏犯贓治罪條例》,官吏不論大小,違法貪贓逾五百元,便可判處死刑。京兆尹王治馨,就是因為一樁五百元(數字常有不同)的貪汙案而被袁飭令槍決。據說都肅政史查實證據後,上報總統袁世凱。三日內,從總統批准到大理寺審判、宣判、槍斃執行,王治馨已命喪黃泉。
龔育之主編的《中國二十世紀通鑑》曰,王治馨曾就宋教仁遇刺一案代表總理趙秉鈞向在北京的中國國民黨人解釋。王氏有言,應桂馨曾與趙秉鈞商量暗除宋教仁一事。“總理謂此事體大,我不敢主張,須問過總統。總理隨即對總統言,總統謂人之主張各不同,安可因主張不同,便謀害人,此事絕對不可,故總理亦絕對拒之,可見殺宋一事,總統決不知,總理亦決不知。”又道,“殺宋決非總理,總理不能負責,此責自有人負。”是言一出,輿論大譁。袁世凱暴跳如雷,說:“措辭太不檢點,王治馨可惡!趙總理何以任其亂說?”
懲治王治馨,不單是個做姿態的問題,還有政治瓜葛。此類舊賬新賬一齊算的思路,對反腐力度絕對是自我諷刺。為敲山震虎,殺幾個撞在槍口上的貪官,已經與制度反腐相去遠矣,如果再摻以集團或個人利益,反腐云云,就只能惡性迴圈了。(摘編自香港《文匯報》 文/李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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