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清淺
這兩天娛樂圈的大瓜一個接一個,先是鄭爽1.6億天價片酬、多位明星登出關聯公司,後是趙薇被凍結數百萬股權以及鄭爽偷逃稅涉事企業被約談,吃瓜群眾看都看不過來。
鄭爽可謂又一次“紅”了,以前是因為種種爽言爽語,最近的上次是因dy,這次是因為工作77天收入1.6億,據張恆曝出的錄音,這1.6億的天價片酬是透過陰陽合同、拆分收入等方式偷逃稅得來的。
而鄭爽這事之前有fbb陰陽合同事件震動娛樂圈,別的沒被曝出陰陽合同的明星主動補稅就沒事了;相關部門還出臺過相應限制明星天價片酬的規定。如果張恆曝光的錄音屬實,那麼只能說鄭爽及涉事公司屬於明知故犯,且fbb事件對明星的震懾作用還不夠(莫非是有人可憐fbb寂寞,所以要與她同類作伴,體會她被處罰的滋味嗎?)
令人不解的是,時至今日,依然有粉絲在給鄭爽洗白,就不知道這些洗白的粉絲是被爽人設深度PUA,無藥可救呢,還是咋地啦,即使是他們的愛豆犯了錯甚至可能還犯了罪,也依舊支援到底、頑抗到底。
作為一普通打工人,只想說明星高片酬雖不合理,但在畸形市場下如都是正當收入也就只能認人家有本事。但明明拿著令普通人高不可及的收入,卻還想著透過各種不當手段收取更多利益,無視道德法律,那就天理不容了。
要知道,她工作77天收入1.6億已經夠高的了,平均到天就是208萬一天,這是什麼概念呢?舉個例子,月薪5000的打工人,得工作34.7年才能抵她一天的收入,也就是說工作一輩子才抵得上她一天的收入,請注意是一輩子才等於她一天。這差距真不是一般的大。都不知道人家哪裡來的底氣,還嫌1.6億太少,要1.8億,後來家人勸說才勉強接受。
鄭爽1.6億天價片酬被熱議是4月28日的事,受此資訊的影響,諸多明星登出關聯公司現象也被熱議。這兩件事熱度還未消退,今天4月29日趙薇被凍結數百萬股權上了熱搜,此外鄭爽天價片酬涉事企業北京文化被約談也上了熱搜。
而趙薇攤上經濟方面的事已不是第一次了,但這一次跟之前有點不一樣,之前是單獨事件,這次卻跟這麼多瓜扯一塊,不知道是不是有某種關聯。
或許群眾更關心的不是以上幾個瓜有無密切關聯,而是娛樂圈亂象能否被遏制的問題。如果鄭爽真有不法行為,那麼是否娛樂圈會迎來嚴厲整頓?而經歷整頓後又能否徹底杜絕陰陽合同、天價片酬等亂象,至少確保只有少數頑固分子敢無視規矩?如果不能,那限薪令豈不成了擺設,娛樂圈只會更亂,同時還會起到不良效應。
這讓普通人怎麼安心工作,知法不守法的不但不受嚴懲還能擁有這麼高的收入,享受頂級資源,且這生活質量是知法守法的普通打工人幹1000年都得不來的,誰還會相信奮鬥的意義呢,誰還會去幹實體經濟,立志做工匠、科學家、思想家呢,直接擠破頭當明星就好,無所不用其極地做頭部明星就好。
當然,娛樂圈絕不止一個鄭爽,鄭爽不過是因和張恆的個人恩怨(俗稱內部起鬨)被曝出來罷了,而沒被曝出來的還有張爽、李爽、王爽吧。
要推動共同富裕,讓全民過上好日子,豈能容忍知法而不守法者透過不正當途徑攫取頂級資源?真希望相關部門好好整頓一下亂象叢生的娛樂圈,抓幾個典型,嚴罰嚴懲,讓所有的明星達成共識——娛樂圈不是法外之地,不管你擁有多少流量,多少死忠粉,收入多高,只要犯了錯就得埋單、負責、受罰,唯有知法守法,讓自己的德行、演技配得上收入才是正道。
人間正道是滄桑,期待乾淨、有序的娛樂圈,期待德藝又馨的明星,明知故犯、德不配位的明星該下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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