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遊記中十大凶殘酷刑排行:紅孩兒坐刀尖受刑!

  《西遊記》中之酷刑,林林總總有數十種之多,受刑者遍佈天上人間、仙佛人妖都有。而酷刑之高強度、高密度展現,則是在第十回《二將軍宮門鎮鬼 唐太宗地府還魂》中,李世民夢遊地獄所看到的,各種觸目驚心。但是,在本專欄開篇《東土西化——李世民的不二選擇》中,我們已分析過,那純粹是“西遊”這盤很大的棋的幕後設計者為爭奪意識形態而對李世民進行恐嚇的伎倆——就像來自佛教的高階解釋一樣,所謂的地獄種種,刀山火海油鍋無間道等,都不是實相,而是眾生所造惡業在死後的靈魂折射,並不是真有死後將你變成“油炸鬼”這回事。所以,這一回中之酷刑,不列入本篇探討之範疇。

  前面說過,酷刑的實施,不外兩個目的:懲罰或逼供(其中,懲罰也包含威懾)。但是,在全書中,我們尚未發現,有誰向誰施刑,是為了逼他認罪或招出組織秘密妖怪名單聯絡人是誰等——幾乎所有的酷刑,都是為了懲罰(+鎮懾)。

  接下來,我們按酷刑的“酷指數”,從低到高倒數一下。

  No.10 毒打

  受刑者:捲簾大將軍、天蓬元帥、小白龍

  用棍棒或其他器械對肉體進行擊打,不管天上還是人間,在所有酷刑中都應該是最輕量級的了,雖然,這也是能打死人的。“各打五十大板”我們耳熟能詳,《水滸傳》中不乏“打八十下殺威棒”或“打一百軍棍”等描述,但這些,跟吳承恩所在的明朝真正實施的“廷杖”相比,確實也是溼溼碎的。廷杖,顧名思義,是在朝廷上進行的,受刑物件是朝廷官員,它就像今天的雙規一樣,體制內的刑罰,可以繞過律憲,只要皇帝高興或不高興想看某個大臣的PP,找個藉口就可以進行。“廷杖”雖也是木棍,打人的那一頭卻削成槌狀,且包上鐵皮,甚至鐵皮上還加倒勾,一擊之下、再順勢一扯,倒勾就會將受刑者連皮帶肉撕下一大片。一般來說,三四十下,就足以斃命。

  當然,百八十下,那是對人而言。如果受刑的是神仙,這幾十下,恐怕就是撓癢癢而已。

  第八回《我佛造經傳極樂 觀音奉旨上長安》中,觀音依次碰到捲簾大將軍、天蓬元帥及西海龍王敖閏之子小白龍,這三位,都是因為小小的過錯,便被施以毒打酷刑。

  其中,捲簾大將軍“只因在蟠桃會上,失手打碎了玻璃盞”——估計也就是向偉大領袖玉皇大帝敬酒時太過激動,失手把酒杯打碎了,就這麼著,“玉帝把我打了八百”。八百哦,夠狠了吧?No,天蓬元帥因眾所周知的作風問題(撐死了算酒後強姦未遂),“玉帝把我打了二千錘”!雖然天蓬當時還不是豬,但這二千錘敢情是要打豬肉丸的節奏啊!

 


 

  最匪夷所思的是小白龍,他犯的罪是“縱火燒了殿上明珠”。這個“縱火”不一定是故意放火——誰家熊孩子沒事放火燒自家財物呢?再說,龍宮哦,連花果山的猴子都知道,“愁海龍王沒寶呢”(第三回),一顆明珠算什麼?偏偏這西海龍王敖閏大義滅親,“我父王表奏天庭,告了忤逆”。我們不禁要問,龍王咋就這麼沒人性呢?極大的可能,就是那明珠乃最高領袖所賜,損壞了,那可是要誅九族的。敖閏為了救更多龍子龍孫,只好把兒子給告了——這種事,文革中也不少見。結果,“玉帝把我吊在空中,打了三百,不日遭誅”。判了死刑,死前還要吊起來打三百,這得有多大的仇恨?

  行文至此,我們不得不懷疑,玉帝就是個SM控。“玉帝把我打了八百”、“玉帝把我打了二千錘”、“玉帝把我吊在空中,打了三百”……這三位受刑者的描述,無一例外都是“玉帝把我”,而不是“玉帝命天兵把我”——當然,此證據尚不足以證明這些毒打都是玉帝親自動手的,但這位最高領袖能夠從打人中得到快感,則是不言自明的了。

  No.9 穿刺

  1.飛劍穿肋 受刑者:捲簾大將軍

  失手打破酒杯的前捲簾大將軍,玉帝將他打了八百下,又“貶下界來”。這樣還不夠,“又教七日一次,將飛劍來穿我胸脅百餘下方回”。看來,玉帝還是頗有解剖知識的,知道胸脅之間是神經分佈的敏感區域,在這裡施以穿刺之刑,痛苦程度加倍,肯定生不如死。

  2.穿琵琶骨 受刑者:孫悟空、鼉龍、鯰魚怪、黑魚精、龍婆

  所謂琵琶骨,即肩胛骨(一說是鎖骨)。古書中記載,穿琵琶骨可以廢人武功,所以官府拿到江洋大盜,就喜歡用此刑,讓他們一身武功無法施展,作用和挑手筋或腳筋差不多。琵琶骨的穿法,一般是拿鐵鏈從鎖骨底下穿過,或用鐵鉤鉤住肩胛骨。

  西遊中第一個被穿琵琶骨的正是孫悟空,第六回《觀音赴會問原因 小聖施威降大聖》中,孫悟空被太上老君的金剛琢打中天靈,又被哮天犬咬住腿肚子,“急翻身爬不起來,被七聖一擁按住,即將繩索捆綁,使勾刀穿了琵琶骨,再不能變化。”看來,穿琵琶骨的目的,跟民間說法是一樣的:讓其無法施展武功或變化。

  孫悟空之後,第二個被穿琵琶骨的,是黑水河鼉龍(第四十三回《黑河妖孽擒僧去 西洋龍子捉鼉回》)。這鼉龍,假假地也算是個太子黨,其父就是那個倒黴的涇河龍王,一出場就因智商問題犯天條,被魏徵斬了;這鼉龍承繼乃父智商,其二舅舅西海龍王安排他到黑水河掛職鍍金,他居然犯渾抓了唐僧想吃肉,最後終於被其表哥摩昂太子一腳踢翻,“眾海兵一擁上前,揪翻住,將繩子背綁了雙手,將鐵索穿了琵琶骨,拿上岸來,押至孫行者前面……”

  鼉龍之後被鎖琵琶骨的,是三個龍套小妖,而且是在同一難裡。第六十二回至第六十三回,碧波潭萬聖龍王的九頭駙馬偷了祭賽國金光寺寶塔上的舍利子佛寶,撞正取經團隊——這一次,穿琵琶骨的執刑人居然是孫悟空。他先抓了守塔的兩個有著很萌名字的小妖:奔波兒灞(鯰魚怪)和灞波兒奔(黑魚精),孫悟空當即指使寺裡小和尚:“拿鐵索來,穿了琵琶骨,鎖在這裡。”後來萬聖龍王被孫悟空打死,龍婆也被孫活捉,當時龍婆求孫饒命,“行者叫取鐵索來,當駕官即取鐵索一條,把龍婆琵琶骨穿了……”

  看來,被穿過琵琶骨的孫悟空,反過來穿別人琵琶骨時,確實是駕輕就熟了。

 


 

  3.坐刀尖 受刑者:紅孩兒

  紅孩兒是名副其實的“初生牛犢不怕佛”,連牛逼哄哄的孫悟空都被他打哭。不幸的是,他遇到了不但法力高強且老謀深算的觀音,就只有上當受刑的份。

  第四十二回《大聖殷勤拜南海 觀音慈善縛紅孩》,孫悟空打不過紅孩兒,從南海搬來救兵觀音。觀音也不與紅孩兒正面交鋒,而是利用小孩貪玩的心理,丟下蓮臺給他坐。紅孩兒上當之後,觀音“將楊柳枝往下指定,叫一聲‘退!’只見那蓮臺花彩俱無,祥光盡散,原來那妖王坐在刀尖之上”。

  我們可以想像,紅孩兒那吹彈得破的肌膚、藕般的腿肉,被刀尖穿刺得鮮血淋漓的場景,有多麼的兒童不宜!可觀音還不過癮,“即命木叉:‘使降妖杵,把刀柄兒打打去來’。那木叉按下雲頭,將降魔杵如築牆一般,築了有千百餘下。那妖精,穿通兩腿刀尖出,血流成汪皮肉開”。按觀音無邊的法力,收服一個紅孩兒至於這樣嗎?這得多大的慈悲,才能如此折磨一個未成年妖怪?

  上文說過,《西遊記》中,毒打類及穿刺類酷刑,其慘酷指數是相對較低的。因為受刑者乃神仙或妖怪,其痛感神經肯定比人類強悍,抗打能力較強,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捲簾大將軍被打了八百下,隨刑附贈七日一次飛劍穿胸脅百餘下,也沒影響他胃口,他依舊人照吃架照打。而天蓬元帥被打了兩千錘,下凡當豬後,身體機能毫無受損跡象,食色兩大欲皆超乎常人。至於穿琵琶骨,目的只是為了讓受刑者動彈不得,無法施展神通而已。

  所以,按慘酷指數排,在毒打、穿刺之上的,是水刑和火刑。

  No.8 水刑

  受刑者:文殊菩薩←→烏雞國王

  廣義上的水刑,歷史悠久,可追溯到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漢謨拉比法典》。這部以古巴比倫國王名字命名的法典,在關於通姦罪的條目中規定:男人控告妻子與人通姦,必須提供有力證據,若妻子被判有罪,將被扔進幼發拉底河,最後的判決權交由“神”來完成——如果神認為她是清白的,她會安全到達對岸;如果神認為她確實有罪,則會被淹死。當然,大多數被判這種水刑(也譯“泳刑”)的人,都到不了對岸。類似的水刑,在中國有另一個恐怖又充滿羞辱性的名字:浸豬籠。

  狹義的水刑,特指一種刑訊方式:犯人被捆在條凳或斜坡上,腳上頭下;行刑者用毛巾將受刑者的臉蓋住,然後不斷地把水倒在上面,使受刑者有了窒息和快被溺死的感覺。而另一種類似的處死犯人的酷刑,則是用溼紙張將受刑者整個臉蓋住,一層又一層覆蓋,過程中不停澆水,直至受刑者窒息而死。

  水刑之所以殘酷,在於過程中無法呼吸的受刑人在神經中樞控制下,張開大口用力呼吸地吞嚥,大量的水被吸進胃、肺及氣管中,導致受刑人在水中嘔吐、咳嗽,肺及氣管分泌大量濃鼻涕,大小便失禁,飽嘗難以名狀的痛苦,不斷死去活來。

  另外,傳說中的水牢,也是酷刑的一種。被關進水牢的人,雖然不會像上述受刑者一樣在短時間內窒息而死,但人在水牢裡無法坐下休息,更無法睡覺,不出幾天,身體支撐不住,就會倒入水中被溺斃。這個相對漫長的過程,其慘酷程度,實不亞於幾分鐘內的窒息而死。說起水牢,1980前出生的中國人最熟悉的,便是四川大邑大地主劉文彩的“收租院”裡面的水牢。可笑的是,隨著歷史真相的逐步披露,現在大家都知道了,劉文彩是大邑一帶有名的大善人,一生修橋鋪路建校,樂捐好施。所謂水牢,純屬虛構,原址只是劉家的鴉片煙庫。而劉文彩及其“收租院”的罪惡,只不過是當政者出於政治需要,煽動所謂的“階級仇恨”而進行的慣性宣傳運作。

  說回《西遊記》裡面的水刑,與上述水刑又有所不同。三十六回到三十九回,講的是真假烏雞國王的故事。烏雞國五年前遭遇天旱大饑荒,鍾南山來了道士能求雨,國王與他結拜,兩年後卻被他推下井溺死,妖道化身國王,獨擁一國。取經團隊受真國王鬼魂所託,出手打怪,正得手之至,文殊菩薩準時出現,收了妖怪——原是他的坐騎青毛獅子。故事本身沒什麼,只是這故事之因果,著實讓人大跌眼鏡。第三十九回《一粒金丹天上得 三年故主世間生》,當時悟空問文珠,你的坐騎怎麼不好好在你胯下服務你,卻任它跑來肆虐?文殊一語道破天機:“悟空,他不曾走,他是佛旨差來的。”

 


 

  各位觀眾,你沒看錯,這隻禍亂烏雞國三年的妖怪,竟然是如來差遣來的,是不是很崩潰?且慢,更崩潰的在後頭:如來為什麼吃飽了撐著派獅子來作惡?且聽文殊道出:“當初這烏雞國王,好善齋僧,佛差我來度他歸西,早證金身羅漢。因是不可原身相見,變做一種凡僧,問他化些齋供。被吾幾句言語相難,他不識我是個好人,把我一條繩捆了,送在那御水河中,浸了我三日三夜。多虧六甲金身救我歸西,奏與如來,如來將此怪令到此處推他下井,浸他三年,以報吾三日水災之恨。一飲一啄,莫非前定。”

  Oh,My Fod! 從文殊這段話,我們可以得知:第一,烏雞國王是個好人,而且不是一般的好,已到了可以積分入西天戶口的級別了;第二,文殊菩薩不是一個好的CHO(人事總監),人家都夠格當羅漢了,你還來“幾句言語相難”,這是要鬧哪樣呢?第三,西天睚眥必報,且加倍執行“以眼還眼”的法律原則,浸你三天,還他三年。

  在整件事情中,烏雞國王如果真有罪錯,也就是“給臉不要臉”、“敬酒不吃吃罰酒”,最多再加一個“濫用暴力刑罰罪”。問題是,一個都可以當羅漢的善人,得受到多大的欺辱,才會這樣使用暴力?再分析下去,事情就更奇怪了:按文殊的法力,就算變成凡僧,至於就被凡人凡繩捆了浸到御水河裡三日三夜都逃不脫嗎?還有,全宇宙最具大慈悲心的如來,何以只聽文殊一面之詞便對一個凡間國王實施如此殘酷報復?

  綜合以上種種,以常理推斷,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從一開始,如來就不是真的要請烏雞國王來當羅漢。要知道,烏雞國是西遊必經之路,如來觀音為了湊足所謂的八十一難,必定絞盡腦汁充分收集西遊路上的萬物眾生來當遊戲素材。而烏雞國王很不幸走狗屎運,被西天選中。但是,無緣無故派一頭獅子把一個無辜的國王殺了取而代之,被三界得知,再NB的宇宙真理都解釋不過去。所以,派文殊去“度他歸西”云云,就成了幌子——真相是:文殊是去故意找茬的!他憑三寸不爛之舌,極盡羞辱之能事,就是要烏雞國王動怒,使用暴力對他,然後再“獅”出有名,順便販賣“一飲一啄,莫非前定”的因果報應論。

  得窺真相之後,我們回頭再看,表面上,文殊菩薩和烏雞國王都受過水刑,其慘酷程度,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時間上,文殊只是被浸了三日三夜。如果是凡人,被浸上這麼稱時間,皮膚先是皺縮,後會浮腫甚至糜爛,體溫會逐漸下降,過程痛苦不堪,最後極有可能凍餓而死。但是,文殊是菩薩,法力無邊,這點刑罰對他來說就相當於洗個澡。但是,烏雞國王就不同了。首先,他是被推下井淹死的。在那深井之中的掙扎、絕望,到最後的窒息而亡,其痛苦過程難以言表。最後,人一死,一了百了,本來就算解脫了。可是,從他託夢唐僧來看,他死後這三年,應該是“水下有知”的。既然靈魂尚有意識,那麼,一千多個日日夜夜,眼睜睜看著後宮、江山被妖所佔,太子認妖作父,卻徒喚奈何——如此折磨,才是最難以忍受的心靈酷刑!

  有人說了,那他最後不是被救活了嗎?後宮、太子、江山等,佛不是把一切都還給他了嗎?恰恰在這結局上,我們可以再次看出,西天在設計西遊這盤棋時,那種草菅人命的歹毒之處。

  且看,烏雞國王託夢唐僧,道明冤屈時,唐僧曾問他:“你何不在陰司閻王處具告,把你的屈情伸訴伸訴?”國王答道:“他的神通廣大,官吏情熟,都城隍常與他會酒,海龍王盡與他有親,東嶽天齊是他的好朋友,十代閻羅是他的異兄弟。因此這般,我也無門投告。”瞧見沒,這畜生的主子,在西天跟分管地獄的地藏王菩薩平級,也是常委級的,而且還是“奉佛旨”作惡的,去哪告去?

  那麼,烏雞國王的魂魄又怎麼能來找唐僧託夢呢?當唐僧也有些疑問時,他說:“師父啊,我這一點冤魂,怎敢上你的門來?山門前有那護法諸天、六丁六甲、五方揭諦、四值功曹、一十八位護教伽藍,緊隨鞍馬。卻才被夜遊神一陣神風,把我送將進來,他說我三年水災該滿,著我來拜謁師父……”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夜遊神之助,烏雞國王若擅自“上訪”,肯定會被眾神截訪,面臨被送下地獄勞教的厄運,談何報仇?

  夜遊神何許人也?也就是一個“中國夢辦公室”主任,撐死了算股級。一個基層公務神,怎麼有如此膽量及能耐插手此事?還用問嗎,當然還是“奉佛旨”了。若非佛差他前來,他怎麼可能知道烏雞國王“三年水災該滿”?給他個獅子膽,他都不敢。

 


 

  也就是說,先派文殊惹怒烏雞國王,逼他“激情犯罪”;再以懲罰為由,施以三年水刑;最後派夜遊神引他託夢唐僧,讓取經團隊救他。如此折騰,只是為了給唐僧增加一難。而無辜的國王,三年受刑之苦,死去活來,妻離子散,幹佛底事?

  打個五毛錢的賭:信不信此事過後,烏雞國王對如來、文殊還是感恩戴德,並且下旨曰:“今後誰罵我佛如來,視同罵我再生父母,以欺君之罪論處!”

  上文談及水刑,其過程固然很折磨人,但因沒有受刑人的慘叫,觀賞性略差,所以鎮懾作用也就打了個折扣。十八層地獄中,水刑不被青睞,火海、油鍋等灼燒類酷刑,則大行其道。

  關於疼痛程度的分級,世界衛生組織跟中國的分級標準、級數各有不同。世衛將疼痛分為Ⅳ度,中國則更詳細一點,分為十級(一說為十二級)。但不管怎麼分,火燒所引起的疼痛,都是最高一級。這就可以理解,中世紀的宗教迫害和臭名昭著的獵巫運動為什麼那麼偏愛火刑了。

  專家說,灼燒之痛,常人根本無法忍受,更不可能由大腦(或所謂的意志)去控制神經,不產生叫喊、扭動等自然反應。生活經驗則告訴我們,就算被一個菸頭燙到,零點幾秒的時間,我們都會大喊一聲,疼痛難忍。所以,對於迷戀酷刑的統治者或執法者來說,火刑的過程具備高觀賞性,也能帶來高效的懲示作用。

  但是,也有人不受這常識的限制。歷史上,被火燒而能默默忍受的,有兩個人最出名,一個是革命烈士邱少雲,一個是齊天大聖孫悟空。

  邱少雲,中國大陸就算沒上完小學的人都知道他。據小學語文教科書所載,1952年10月12日,朝鮮戰場上,邱少雲隨連隊執行潛伏任務,遭遇美軍使用燃燒彈,“一團烈火把他整個身子包住了”。然後呢,“為了整個班,為了整個潛伏部隊,為了這次戰鬥的勝利,邱少雲像千斤巨石一般,趴在火堆裡一動也不動。烈火在他身上燒了半個多鐘頭才漸漸地熄滅。這位偉大的戰士,直到最後一息,也沒挪動一寸地方,沒發出一聲呻吟”。各位觀眾,您沒看錯,是“半個多鐘頭”,他愣是一動不動,一聲不吭。瞧瞧,知道啥叫“鋼鐵戰士”了吧?

  邱少雲的事蹟,雖然受到越來越多人從常識出發的質疑,但官方依然沒將這篇課文“挪動一寸地方”,更“沒發出一聲呻吟”,《我的戰友邱少雲》依然是人教版五年級小學語文的重點課文。如果我沒記錯,裡面描寫邱怎麼被火燒死的兩段,還是要求學生背誦的。也就是說,官方現在還是要讓十一二歲的小孩子相信,活人是可以在烈火中被焚燒半個多小時而一動不動一聲不吭的。這樣的思想教育,想達到什麼樣的效果,用腳指頭都想得出來。

  好了,閒話休提,我們來看看,《西遊記》中的火刑,又有什麼說道。

 


 

  No.7火刑

  受刑者:孫悟空

  【文火煨燒】

  孫悟空被執行火刑,據考證,是在西元8年左右。當時他被二郎真君、太上老君、哮天神犬合力抓住,首先,玉皇大大還沒想到燒他,只是“傳旨,即命大力鬼王與天丁等眾,押至斬妖臺,將這廝碎剁其屍”。

  這句話,透露出兩個資訊:一、如果說天庭有法律的話,玉皇大大的話就是法律。拿住了孫悟空,也不公開或秘密審判,連個“妄圖顛覆天庭罪”也懶得安,“即命”將其碎屍萬段。二、天庭上,早就有斬妖臺了。有斬妖臺,就說明早有反對派。從孫悟空的遭遇,我們可以得知,天庭對於反對派採取的是“棍棒加胡蘿蔔”政策,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你若NB,先給你編制;不服,再將你剿滅。斬妖臺上,不知多少草根妖怪的頭顱滾滾。

  天上人間的統治者,其實都一樣,對酷刑的迷戀程度,與其帶來的恐懼感是成正比的。從玉皇大大坐上寶座那一刻起,他就提心吊膽,不知哪天就冒出一個妖怪來反他。而我們知道,孫悟空之前,至少有哪吒、二郎神、青獅等都反過天庭,雖然他們不一定都想著“彼可取而代之”,畢竟也是對天庭體制的挑戰,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斬妖臺及臺下降妖柱的存在,就成了必不可少的鎮懾象徵。

  一開始,玉皇大大並沒有立刻使用火刑,而是用常規死刑:碎剁其屍(本系列之所以沒將它列為酷刑,是因為從字面上理解,“碎剁其屍”應該是斬首之後再碎屍萬段,不符合酷刑的定義。如果玉皇大大說“將這廝零刀碎剮”,那就是酷刑了)。

  不料,常規的“刀砍斧剁,槍刺劍刳”,卻“莫想傷及其身”,這才動用“雷打火燒”的酷刑。“南鬥星奮令火部眾神,放火煨燒,亦不能燒著。又著雷部眾神,以雷屑釘打,越發不能傷損一毫”。

  諸位,執刑的“南鬥星”,其實不是一位神仙,而是“南斗六星君”的總稱。南斗六星君是道教中司命主壽的六位星君,名字分別是司命、司祿、延壽、益算、度厄、上生,相當於計生委。那麼,這六位聽起來都是老好人的星君,怎麼成了窮兇極惡的火刑執刑人,且能號令火部、雷部眾神呢?極有可能,五行上南方屬火,所以火部雷部歸南斗六星管;另,“司命主壽”是南斗六星的職責,孫悟空卻在鬧地府時將生死簿隨心篡改,這豈不是赤裸裸挑戰六星的權威?如今有機會報仇雪恨,豈能不把孫悟空往死裡整?

  所以,南鬥星的施刑手段,是“放火煨燒”。何謂“煨”?本義指盆中之火,後引申為將食物埋入炭灰至熟;現在比較通用的意義,是指用文火慢慢地煮。古往今來,火刑有三個等級:第一級,絞死後再火燒,此乃最仁慈的火刑,宗教迫害時期,一般用在死前能懺悔的異教徒身上;第二級,烈火焚燒,甚至在身上澆上油料,以讓受刑者速死,這也算是相對“仁慈”的;第三級,最殘忍的,就是文火煨燒了,目的是延長燒死過程,加劇受刑人的痛苦。其慘酷程度,只要聽過“請君入甕”這個成語故事的人,應該都能夠想象出來。

  可見,論手段之殘忍,還數南斗六星計生委。

  【爐火鍛鍊】

  公元前580年,僭主法拉里斯統治的古西西里城邦國家阿克拉格斯,出現了一種著名的刑具:銅牛。“銅牛”跟真牛一樣大小,青銅鑄成,牛身中空,一側有一活動板門,用來把人塞進牛腹。人被塞進去後,側門關上,在底下燒起大火,把牛身燒得通紅。受刑者的慘叫聲和哭喊聲在牛身裡產生共鳴,再從銅牛的嘴巴和鼻孔傳出,就像一隻憤怒的公牛在吼叫。

  《西遊記》裡,也有一個類似“銅牛”的刑具,那就是太上老君的煉丹爐。

  相比於南鬥星君的放火煨燒,太上老君的煉丹爐,對孫悟空才是真正的考驗。

  太上老君即老子,原是道教的創始人,也稱道德天尊。不知什麼原因,老子竟淪落到給玉皇大大當孫子的地步,盡職盡責地為皇家生產特供營養補品——仙丹。不成想,大量的皇家特供補品,竟被孫悟空偷吃一空,損失慘重。

 


 

  這麼一來,就算玉皇大大就算不懷疑你故意資敵,治你個翫忽職守之罪,也就一句話的事。所以,太上老君在捉拿孫悟空時,表現特別賣力:先是在孫與二郎神大戰時,趁孫不備放暗器——用金鋼琢打中了孫的天靈蓋,導致孫失手被擒。接著,在南鬥星君火燒雷擊都奈何不了孫悟空時,他主動跳出來向玉皇大大奏道:“那猴吃了蟠桃,飲了御酒,又盜了仙丹。我那五壺丹,有生有熟,被他都吃在肚裡,運用三昧火,鍛成一塊,所以渾做金鋼之軀,急不能傷;不若與老道領去,放在八卦爐中,以文武火鍛鍊,煉出我的丹來,他身自為灰燼矣。”(《西遊記》第七回)

  在煉丹術士太上老君眼裡,所有的生靈,都不過是可以煉丹的原材料。而且,他也懂得物質不滅、能量不滅的道理——能透過還原反應,將被孫悟空吃下的仙丹重新提煉出來。所以,他的奏議,將仙丹煉回來才是主要目的,酷刑還在其次。

  玉皇大大准奏之後,“那老君到兜率宮,將大聖解去繩索,放了穿琵琶骨之器,推入八卦爐中,命看爐的道人,架火的童子,將火扇起鍛鍊”。這一煉,煉了多久?七七四十九天。這已創下天上人間酷刑史上施刑時間最長的紀錄。

  至於孫悟空為何能在八卦爐中安然無恙且煉出火眼金睛,書中按八卦原理進行了“科學”解釋,聽起來很玄,其實,常去蒸桑拿的朋友都知道,幹蒸房裡,酷熱難當時,只要你移形換位爬高貓低,便總能找到溫度相對較低的角落——無他,熱的傳導對流輻射規律所致也。

  斯大林在《悼列寧》一文中有一句著名的話:“我們共產黨人是具有特種性格的人,我們是由特殊材料製成的。”邱少雲據說是鋼鐵戰士,孫悟空雖然不是共產黨人,卻是真真切切的用特殊材料製成的——天然石猴,所以,這兩位,烈火都奈何不了他們,真是天上人間不世出的神人。

  想通這一茬,也就能想通,孫悟空為什麼備受主流追捧了。

  從前有座山,山上有塊大石頭,石頭被採石人相中,劈開兩半,一半雕成佛像,被供奉在大殿裡;另一半被做成石板,鋪在了廟前臺階上。某日,石板對佛像說:“我跟你都是同一塊石頭劈開的,憑什麼你就高高在上受人膜拜,而我每天要千人踩萬人踏?”佛像微笑答道:“因為你只被切割幾下,我卻經過千刀萬剮。所以我們不一樣。”

  這則心靈雞湯有一個很勵志的名字,叫《千刀萬剮終成佛》,據說是六世達賴講的——如果不是,那就是撒切爾夫人或白巖松講的,反正不是我講的,否則,它的名字會是《挨千刀的佛》。

  千刀萬剮也好,挨千刀也罷,在中國,它們有一個別致的叫法:“凌遲”,屬於切割類酷刑。在《西遊記》裡,切割之刑實施最為普遍。

 


 

  No.6 割耳、割下唇

  受刑者:黑魚怪、鯰魚精

  還是第六十三回《二僧蕩怪鬧龍宮 群聖除邪獲寶貝》,亂石山碧波潭萬聖龍王手下那兩個龍套小妖,有可能是西遊路上最悲催的小妖了。別的死跑龍套的,被一棍子打死也就算了,這對難兄難弟,先是被孫悟空穿了琵琶骨,接著,孫悟空要他們去報信之前,“將金箍棒吹了一口仙氣,叫‘變!’變作一把戒刀,將一個黑魚怪割了耳朵,鯰魚精割了下唇,撇在水裡,喝道:‘快早去對那萬聖龍王報知’……”

  真是妖怪何苦為難妖怪。究其實,孫悟空如此殘忍,除了藉機發洩外,還是有傳統依據的:古戰場上,固然有“兩軍交戰不斬來使”的文明公約,但把敵使割去耳鼻再放回,卻屢見不鮮。其目的,不外羞辱、揚威而已。對孫悟空來說,主要還是為了揚威。要知道,這時候剛過了火焰山沒多久,那一役中,面對前大哥大嫂,前齊天大聖雖然使出下流手段,仍佔不了什麼便宜,最後還是藉助滿天神佛之力,才借到了芭蕉扇。這口鳥氣,焉能不出?所以,合該那兩個毫無戰鬥力的小妖倒黴了——你都自己撞到刀口上來了,不割你們,如何顯示我前齊天大聖威風?

  No.5 閹割

  受刑者:青毛獅子

  但是,若論羞辱程度,被割去耳唇的小魚妖,跟青毛獅子相比,也算是不幸中之萬幸了。

  在“西遊情慾觀”系列中,我們已分析過,為了達到報復烏雞國王、為難取經團隊的目的,如來派文殊胯下獅子下去搞搞陣。最後,當孫悟空得知前因後果,轉而關心起烏雞國後宮的貞操問題時,文殊菩薩道:“點汙他不得,他是個騸了的獅子。”

  騸,即對牲畜進行閹割,相當於對人進行“宮刑”。

  宮刑也稱腐刑。該酷刑對人身心的傷害有多深,受過此刑的太史公司馬遷,在著名的《報任安書》中,作如是說:“……行莫醜於辱先,而詬莫大於宮刑。”也就是說,沒有什麼行為比使先人受辱更醜惡的了,沒有什麼恥辱比遭受宮刑更嚴重的了。意猶未盡,後面再次強調說:“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毀肌膚、斷肢體受辱,最下腐刑極矣!”作為人,最重要的是不使祖先受辱,其次是不能使身體受辱……其次是毀壞肌膚、斷肢截體而受辱,最下等的是宮刑了,這侮辱已到極點。

  沒有證據表明,這倒黴的青毛獅子,是被文殊選為坐騎就被咔嚓掉生殖器的,還是要被派去烏雞國執行公務才閹的。若是前者,似乎有點說不過去——皇帝需要太監,是因為他有後宮三千,只許自己殫精竭慮,不許其他男人染指,未雨綢繆才進行閹割。西天佛國,難道也有此必要?極有可能,是派去烏雞國之前才閹的。這麼一來,又再次證明,佛菩薩們對自己掌握的宇宙真理還是沒信心的,或者說,他們很清楚,這一套思想教育是失敗的。再怎麼洗腦,身邊的人或獸,一離開就會犯戒,只好把作案工具先剝奪,才能保證不出醜聞。同樣的例子,在觀音的普陀山蓮花池中“終日浮頭聽經”的鯉魚精,一到通天河便大吃特吃童男童女,道理是一樣的。

 


 

  No.4 活剜心肝

  受刑者:劉洪

  No.3 釘木驢、剮千刀

  受刑者:李彪

  按第八回之後、第九回之前附錄所載,劉洪與李彪,原是洪江渡口兩個撐船的“艄水”(艄公)。唐僧他爹陳光蕊帶唐僧他媽殷小姐到江州赴任途經洪江渡口,劉洪見殷小姐漂亮,“陡起狼心”,便與李彪密謀,半夜將家僮殺了,將陳光蕊打死,推落河中。之後,劉洪便“將船付與李彪自管,他就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一言以蔽之,就是一個西遊版“讓子彈飛”的故事。

  從這兩賊的犯罪事實來看,雖不是慣匪,但臨時起意,殺人也該償命,這沒得說。只是,他們所受之酷刑,大大出人意料之外。

  按書中所載,殷小姐被劫持時,已懷有身孕,“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十八年後,唐僧長大,在金山寺長老啟示下,上京找到他外公殷丞相說明父母不幸遭遇。十八年沒有女兒女婿音訊的這位丞相,一聽忙奏明唐王,唐王一下子就“發御林軍六軍,著殷丞相督兵前去”——你沒看錯,就是派六萬兵馬去抓兩個賊。賊抓到後:“丞相大喜,就令軍牢押過劉洪、李彪,每人痛打一百大棍,取了供狀,招了先年不合謀死陳光蕊情由,先將李彪釘在木驢上,推去市曹,剮了千刀,梟首示眾訖;把劉洪拿到洪江渡口先年打死陳光蕊處,丞相與小姐、玄奘,三人親到江邊,望空祭奠,活剜取劉洪心肝,祭了光蕊燒了祭文一道。”

  不知有多少讀者,在看到唐僧如此報父仇時會覺得大快人心。不得不指出的是,如此報仇,既踐踏了唐律,也褻瀆了佛法。

  從犯罪事實可知,劉洪是主犯,李彪是從犯,但從受刑情況來看,劉洪被活剜心肝,比起李彪被釘木驢與剮千刀,其慘酷程度卻要輕得多——活剜心肝可求速死,釘木驢後再剮千刀,卻是長時間的極刑。這麼一來,已是不公平的判決。而最關鍵的,還是剜心肝、釘木驢、剮千刀這三種酷刑,都嚴重違背了唐代律例。

  稍為了解中國法律史的人都知道,唐代,特別是初唐,正是中國歷史上“慎刑”觀念最為盛行的時代。唐律一方面大幅削減死刑條款,另一方面將死刑的執行方式限定在絞和斬,摒棄以殘酷折磨為目的的酷刑。也就是說,活剜心肝、釘木驢、剮千刀等,在當時是完全不被法律允許的。

  活剜心肝,最早見於商朝比干。但一直到酷刑登峰造極的明清兩代,肉刑中有黔面、刖足、截舌、挖眼、斷手、去勢等,都不曾將剜心肝正式列入。它一般只用來對戰俘進行虐殺,還有就是如《水滸傳》中描寫的,黑道中人對仇人進行的報復,如武松殺潘金蓮、花榮殺劉高、李逵殺黃文炳等。至於釘木驢,更多的傳說來自演義,正史律例中皆無所載。唯一被正式列入刑條的,是剮千刀(即凌遲)——但那也是《大明律》,跟大唐無關。

  所以,劉洪、李彪所犯之罪,最多也就是被斬首或絞刑。殷丞相唐玄奘這對外公外孫,對二賊執行的酷刑完全是挾私報復。身為丞相,知法犯法;身為和尚,活剜仇人心肝祭奠其父,就算不是他親自動手,也跟所謂的“慈悲為懷”背道而馳。真不知道,這位一出生就當和尚的“高僧”,在金山寺那十八年受的是什麼教育。而就在他如此殘忍地報了父仇之後,很快就被觀音遴選為西行路上的領導人,去完成取西經並傳播“大慈大悲”思想的革命任務。

  而就在他踏上西遊之路沒多久,就因孫悟空打殺了六個跟劉洪、李彪同樣性質的盜賊而“大發慈悲”,教訓孫悟空道:“出家人掃地恐傷螻蟻命,愛惜飛蛾紗罩燈。你怎麼不分皂白,一頓打死?全無一點慈悲好善之心!”他卻不想想,“一頓打死”比起剜心肝、釘木驢、剮千刀來,正是大大的“慈悲”!

  其實,再想一下就明白了:這六個賊,並沒有殺他父、睡他娘,所以可以享受我佛的慈悲。而慈悲的雙重標準,我佛擁有最終解釋權。

  《西遊記》中的十大酷刑,按其慘酷程度,我們倒數了八個,分別是:擊打、穿刺、水刑、火刑、割耳割唇、宮刑、剜心肝、釘木驢+剮千刀。接下來驚悚登場的是,是擠壓刑。

  所謂擠壓刑,即是透過特定刑具對身體擠壓來造成某部位或全身肌肉、骨骼極度痛苦的酷刑。這種酷刑之恐怖,在於它會讓人痛到骨子裡去,而且是一個緩慢的過程,用來擠壓的重物,是一點點加上去的,直到受刑者全身骨骼被壓碎、心臟壓爛而死。在中世紀的歐洲,就出現了木靴、夾指、A刑鎖、碎頭機等用來實施擠壓刑的刑具。在中國,最為大家熟悉的擠壓刑,是拶刑。它使用木棍或類似物體夾犯人的手指或腳趾,通常在木棍中穿洞並用線連之,將受刑人的手、足放入棍中間,在兩邊用力收緊繩子。拶刑多用於女嫌犯,很容易導致雙手殘廢。中國古代婦女從小就必須纏足,泛而言之,那也是一種長達一輩子的擠壓刑。

 


 

  十大酷刑No.2:壓力山大

  受刑者:孫悟空

  懲示:維持穩定手段的展示

  孫悟空因大鬧天宮,被如來壓在五行山下,一直到唐僧放他出來,刑期長達600多年。早前太上老君把他關在煉丹爐裡49天,創下的酷刑時間最長紀錄。但這個記錄被如來打破了。

  為什麼不是廣為流傳的500年?且看唐僧剛踏上取經路,獵戶劉伯欽護送他走到兩界山,聽到孫悟空叫喊時,劉伯欽對唐僧說:“這山舊名五行山,因我大唐王徵西定國,改名兩界山。先年間曾聞得老人家說:‘王莽篡漢之時,天降此山,下壓著一個神猴……’”(第十四回《心猿歸正 六賊無蹤》)查王莽篡漢,是西元9年;而唐僧取經的時間,《西遊記》第十三回載,“卻說三藏自貞觀十三年九月望前三日,蒙唐王與多官送出長安關外”。貞觀十三年,即西元639年。不難算出,在人間的時間維度裡,孫悟空被壓了整整630年。

  那麼,500年的說法從哪來的?如來判的?不是,如來壓他時說了,“待他災愆滿日,自有人救他”(第七回)。相當於無期徒刑。500年的說法,其實是孫悟空自己算錯了,在第八回裡,觀音領旨去東土找取經人,經過五行山,孫悟空求他解救時說:“如來哄了我,把我壓在此山,500餘年了,不能展掙。”而第十四回唐孫初相遇時,孫悟空又對唐僧說:“我是500年前大鬧天宮的齊天大聖……”可見,所謂的500年,完全是孫悟空自己說的。這也難怪,被壓在山下幾百年,就算一年劃一筆,5年寫個“正”字,誤差個百八十劃,也是正常的。

  那麼,孫悟空犯了什麼罪,要受如此重判?

  在玉皇大大及如來他們看來,他犯的罪是:1:聚眾攪亂世界罪(第七回);2:煽動顛覆天朝政權罪。

  天可憐見,這兩個罪名安在孫悟空頭上,著實冤枉了他:首先,他並沒有覺得天朝政權有何不妥,也還沒先進到提出普選玉皇的份上。我們已分析過,一開始,他跟絕大部分天庭統治下的人妖一樣,不恨特權,只恨自己享受不到特權。所以在兩次請他上天並破格錄用為“宮務員”時,他都是“大喜”的。他的一鬧再鬧,只是因為發現自己就算有編制了,也還是底層宮務員,享受不到頂級天宴,才借酒助膽毀壞公物、偷竊特供食品。酒醒後知道闖禍了,怕了,才卷寶潛逃。最後被逼急了,才跟神佛對抗,並在如來面前說出“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反動言論來。也就是說,如果讓他“入常”,每次天宴及分發特供品都有他份,別說讓他管馬管桃園,讓他也去給玉皇大大“卷珠簾”,他都會屁顛屁顛地幹得歡。客觀地說,他確實沒有煽動,也根本沒想過要“顛覆”。

  但孫悟空這麼一鬧,客觀上確實也破壞了天朝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你想,天上人間按規定能享受到頂級天宴的神仙雖然很多,但連宴會廳都沒資格進的基層宮務員也不少,而體制外那些修煉成精割據稱王的妖怪更是多如牛毛。如果個個都有樣學樣像孫悟空這麼鬧,那還得了?所以,在“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指導下,殺猴儆仙,就成了玉皇大大的不二選擇。

  鎮壓:維持穩定的思路

  在刀砍斧削、雷劈火燒都奈何不了孫悟空之後,如來翻手為雲覆手為山,這才把孫悟空徹底鎮住。

  說起來,“壓力山大”是仙佛二派都喜歡用的酷刑。之前我們說過,玉帝女兒三聖母下凡偷情,被壓在華山下;玉帝他妹下凡偷情,也被壓在桃山下。最有名的還有,修煉千年的白蛇與許仙人妖戀,最後也被金山寺和尚法海壓在雷峰塔下……看來,對於敢違反天上人間遊戲規則者,“不服壓到你服”的維穩思路,早就在仙佛二派中達成共識。

  雖然都是擠壓刑,中世紀歐洲那些用來擠壓身體的刑具,比起東方神佛用一座塔、一座山來壓,真是弱爆了。當然,說到終極擠壓刑,還得數如來五指變成的“金木水火土五座聯山”。雖然如來一開始只是“輕輕的把他壓住”(第七回),但五座山的重量壓在身上,再怎麼輕,也足以令最鋼硬的銅頭鐵骨都化為齏粉。如果這樣,那就不是酷刑,而是直接死刑了。如來清楚,孫悟空諸多神通之中,有一項叫“我頂”,他的神力,還是能頂住五座山的重量的。如何做到既壓得他痛苦萬分無法動彈,又不至於壓死他,以便留著以後當棋子耍?輕重之間,如來自然能做到,這就不用我們費心了。只看書中所寫,如來對這技術活已非常嫻熟了:當巡視靈官彙報孫悟空伸出頭來時,如來取出一張帖子,發給阿儺,讓他置頂。結果,“那座山即生根合縫,(孫悟空)可運用呼吸之氣,手兒爬出,可以搖掙搖掙”。

  瞧見沒有,壓就是壓。有些影視作品,包括去年的《西遊除魔篇》在內,總愛將被壓的孫悟空置在一間斗室裡,給他騰挪縱躍甚至大跳豔舞的空間。這大概是編導者對充當玉皇大大的刀把子的如來的誤判,骨子裡對他們還留有幻想,實在是很傻很天真。

 


 

  鎮壓成功之後,如來作回西天狀,玉皇大大當然識做,趕緊留住,再開頂級天宴答謝。在這場鎮壓運動中,滿天神佛出力者寥寥無幾,成功者只有如來一人,但是,來吃飯的,卻是三清四御、五老六司、七元八極、九曜十都、千真萬聖……還有四大天師、九天仙女、五炁真君、五斗星君、三官四聖、天王哪吒、玄虛一應靈通……這不正是天庭特色嗎?

  再看菜譜,主要是“龍肝鳳髓、玉液蟠桃”;吃後還有拿的,則有明珠異寶、壽果奇花。天宴之間,王母娘娘還安排天宮文工團一班“仙子仙娥美姬毛女”,“唱的唱、舞的舞”。真可謂天上人間,色香味俱全。而這些吃的美味、拿的奇珍,是天宮生產的嗎?當然不是,它們,都來自凡間百姓的“香火”。現在你知道,維穩經費怎麼那麼高了吧?

  更搞的是,吃飯之前,眾神請如來給這場公款吃喝立個名目,“如來領眾神之託曰:‘今欲立名,可作個安天大會。’各仙老異口同聲,俱道:‘好個安天大會!好個安天大會!’”

  服帖:政治加暴力手段的後果。

  孫悟空自恃武功,不怕刀砍、雷劈、火燒,這如山的鎮壓,對他有效果嗎?

  也許,壓他1年,他不服;壓他10年,他不服;壓他100年,他還是不服……但是,壓過500百年呢?

  我們多次說過,觀音領佛旨上東土啟動取經計劃時,走到五行山下,被孫悟空認出,知道他是西天二號人物,忙拍馬屁:“我怎麼不認得你,你好的是那南海普陀落伽山救苦救難大慈大悲南無觀世音菩薩……”看到這裡,我先服了他了:敢情被壓的這六百多年裡,他一直在背誦觀音的地址、職業、外號、職稱、名號啊,要不怎麼就背得這麼溜呢?

  其實他很清楚,觀音,是天上人間能救他的屈指可數的人物之一,不拍他拍誰?我們可以從他嘴裡聽到,被壓的這幾百年來,他是“不能展掙”,“度日如年,更無一個相知的來看我一看”……身體無法動彈,心中空虛寂寞冷,對於一隻天性好動桀驁不馴的猴子來說,如果這還不是酷刑,什麼才是酷刑?

  能體會到這一點,我們對孫悟空的妥協、認慫,也就多一分理解。畢竟,在批評別人沒有抗爭到底、沒有勇氣當烈士時,先想一想,如果這些酷刑降臨到自己頭上,你受得了嗎?

  所以,再次讀到孫悟空說“萬望菩薩方便一二,救我老孫一救”;“我已知悔了,但願大慈悲指條門路,情願修行”時,禁不住心有惻惻焉。這才是:出師未捷“心”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啊!

  前文說過,酷刑的施行目的,不外逼供或懲治。但在《西遊記》中,酷刑的逼供目的為零——這可以理解為,天庭高層皆神通廣大,能知過去未來,三界中神人妖所幹的一切勾當,都逃不過他們的法眼,所以,逼供是無能的人類才需要的。

 


 

  NO.1終極酷刑:緊箍咒

  本系列前五篇,按痛苦指數及慘烈程度由低到高,分別倒數了《西遊記》中天上人間九種酷刑:毒打、穿刺、水刑、火刑、割刑、剜心肝、釘木驢、剮千刀、大山壓,這些酷刑的施行,都是為了懲治犯錯、犯罪或犯上者。而在受刑者中,孫悟空刑量最多、刑期最長:火刑四十九天,山壓六百多年。普通酷刑奈何不了他,最後是如來一招“壓力山大”,才把他鎮住。

  但鎮住不等於就萬事大吉了。要徹底降服他,還得靠佛家的終極酷刑:緊箍咒。此咒一閃亮登場,所有酷刑都黯然失色。

  何以見得?

  我們先來看看,此咒到底是什麼東東。

  【定心神器】

  緊箍咒的出場,在第八回《我佛造經傳極樂 觀音奉旨上長安》。觀音出發之前,“如來又取出三個箍兒,遞與菩薩道:‘此寶喚做緊箍兒;雖是一樣三個,但只是用各不同,我有金緊禁的咒語三篇。假若路上撞見神通廣大的妖魔,你須是勸他學好,跟那取經人做個徒弟。他若不伏使喚,可將此箍兒與他戴在頭上,自然見肉生根。各依所用的咒語念一念,眼脹頭痛,腦門皆裂,管教他入我門來。’那菩薩聞言,踴躍作禮而退。”

  在這裡,如來說得很清楚,三個箍,三種咒,作用一樣:眼脹頭痛,腦門皆裂。諸位,頭之痛,比肌膚、筋骨痛之更甚。想當年曹操一世梟雄,頭風一起,痛不欲生。為什麼?頭者腦之所寄也,為神經中樞之所在。肌肉筋骨再痛,人尚能思考;頭一痛,腦力活動即難以進行,再堅強的意志,都無從發力,你拿什麼去抗爭?所以,有了這三個箍,如來也就有了三個自信,“管教他入我門來”。

  讀西遊至此,我們不明覺厲,還是要問:箍咒既有如此神奇功效,如來被玉帝請去收孫悟空時,拿出來一套一念,妖猴自當服服帖帖,何須又哄又騙才弄一五行山將他鎮住?難道如來那麼喜歡耍猴?不是,這問題有且只能有一個答案,那就是當時如來尚未研發出箍咒,也尚未有西遊計劃。他頗費周章鎮壓了孫悟空之後,痛定思痛,悟出了一個道理:肉體折磨甚至肉體消滅,都無法讓這些草根反抗者真正屈服;只有從腦根上進行鉗制,才有可能讓他們出賣靈魂。

  作為如來的左膀右臂,觀音當然也深明這一“大義”。他在化為“老母”教唆唐僧套悟空時如是說:“我那裡還有一篇咒兒,喚做定心真言,又名做緊箍兒咒。你可暗暗的念熟,牢記心頭,再莫洩漏一人知道……他若不服你使喚,你就默唸此咒,他再不敢行兇,也再不敢去了。”(第十四回)在如來的命名基礎上,觀音又給這箍咒增一名,叫“定心真言”——“定心”二字,比“緊箍”動聽;“真言”也沒有“咒”字那麼兇巴巴的。但誰都知道,“定心”的近義詞,便是“洗腦”。可見,觀音對文字遊戲也玩得挺溜的。

  按佛旨,金緊禁三個箍兒,應該都套在取經人徒弟頭上才對——也就是說,除孫悟空,八戒、沙僧也應該有份“享受”,可最後,觀音卻將另外兩個給了熊羆怪和紅孩兒。為什麼?八戒、沙僧都是原體制內官員,只要跟他們說有機會將功贖罪官復原職,他們就會自帶乾糧參與取經,何必浪費箍咒?熊羆怪、紅孩兒武功、法力都比八戒、沙僧高不止一個層級,而且他們跟孫悟空一樣,都是難以馴服的草根妖怪,所以才需要另兩個箍。

  問題是,觀音用箍咒降服他們後,並不是給唐僧當徒弟,而是據為己有:一個負責巡山,一個陪侍左右當男秘。因為他很清楚,在西遊這款結局毋需修改的遊戲中,有孫悟空當主角,八戒沙僧當配角就夠玩了,配太多大咖完全是浪費。此事如來知道,也只能睜眼閉眼了,畢竟,沒有觀音,西遊這盤棋他是很難玩下去的。

 


 

  【最可怕刑具】

  那麼,箍咒到底有多厲害?

  嚴格來說,箍咒還是屬於擠壓刑的範疇,它的原理是這樣的:透過咒語發出的超聲波,導致金屬箍表面氣壓急劇增大,金屬箍受壓收縮,緊勒腦殼,給頭部皮膚、顱骨、腦髓等造成擠壓,使人痛不欲生,喪失獨立思考能力,進而放棄抵抗。

  一言以蔽之,就是將你腦袋夾扁了。

  且看具體案例:唐僧騙孫悟空上套了,開始試咒。天不怕地不怕的孫悟空,立馬“叫道,頭疼、頭疼。那師父不住地又唸了幾遍,把行者疼得打滾,抓破了嵌金的花帽。三藏又恐怕扯斷了金箍,住了口不念,不念時他就不疼了,伸手去頭上摸摸,似一條金線兒模樣,緊緊地勒在上面,取不下,揪不斷,已此生了根了,他就耳裡取出針兒來,插入箍裡,往外亂捎。三藏又恐怕他捎斷了,口中又念起來。他依舊生疼,疼得豎蜻蜓,翻筋斗,耳紅面赤,眼脹身麻”。(第十四回)

  此後每次受刑,情況大致如此。在孫悟空打殺白骨精之後,唐僧施刑時,更有直觀描寫:“可憐把個行者頭,勒得似個亞腰兒葫蘆。”單是這一個喻象,便可想見,箍咒有多麼可怕,怪不得英雄一世的孫悟空一次次疼痛難忍,“跪於路旁,只叫:‘莫念!莫念!有話說了罷!’”(二十八回、三十九回、五十七回)

  同樣,跟孫悟空打一整天不分勝敗,搞得他第一次主動求觀音幫忙的黑風山熊羆怪,被觀音套上後,“菩薩將真言念起。那怪依舊頭疼,丟了槍,滿地亂滾……卻說那怪甦醒多時,公道難禁疼痛,只得跪在地下哀告道:‘但饒性命,願皈正果!’菩薩方墜落祥光,又與他摩頂受戒,教他執了長槍,跟隨左右。那黑熊才一片野心今日定,無窮頑性此時收。”瞧見沒,所謂“定心”,便是如此定的。

  再看比孫悟空、熊羆怪還NB的紅孩兒,初生牛犢不怕佛,著了觀音的道,備受利刃穿刺,仍然不服,持長槍“望菩薩劈臉刺來”。觀音沒轍,將“未曾捨得與人”的金箍一化為五,將他頭及四肢套住,“菩薩捻著訣,默默的唸了幾遍,那妖精搓耳揉腮,攢蹄打滾”。這才算徹底收服了紅孩兒。(四十二回)

  孫悟空、熊羆怪、紅孩兒,擱妖精堆裡都是一等一高手,啥神佛菩薩都不在他們眼裡,箍咒一出,讓他們喊聲“如來佛萬歲”,他們絕不敢喊九千九百九十九歲。在“8+1評孫悟空”系列中,我們談到,西遊路上的孫悟空,之所以會從桀驁不馴到奴顏婢膝,甚至主動唱詩歌頌玉皇大帝,根本原因並不是他被壓了六百多年,而是戴上緊箍後,腦袋被夾扁了。這一點,毛澤東看得最清楚,1957年7月,他在一次會議上談到對地、富、反革命摘了帽子的,要調皮再給戴上時說:“唐僧這個集團,豬八戒較簡單可以原諒,孫悟空沒有緊箍咒不行。”

  凡戴在頭上的,金箍也好,帽子也好,都是最恐怖的刑具。

  【自我施刑】

  箍咒之可怕,尚不止於此。

  從四十九天的火刑,到六百多年的壓刑,孫悟空所受刑期,一直在重新整理紀錄。但是,緊箍咒這個紀錄,卻是誰也破不了的。

  為什麼?有人說,緊箍不是才戴了十四年嗎,孫悟空一成佛,那箍兒就沒了,不信請看第一百回所載:“孫行者卻又對唐僧道:‘師父,此時我已成佛,與你一般,莫成還戴金箍兒,你還念甚麼《緊箍兒咒》掯勒我?趁早兒念個松箍兒咒,脫下來,打得粉碎,切莫叫那甚麼菩薩再去捉弄他人。’唐僧道:‘當時只為你難管,故以上法制之。今已成佛,自然去矣,豈有還在你頭上之理!你試摸摸看。’行者舉手去摸一摸,果然無之。”

  沒錯,這個時候,孫悟空頭上真的已“空”了,那箍兒摸不到了。但是,正如浮屠山烏巢禪師授予唐僧的《摩訶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第十九回)所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經中之“色”,即物質,存在,“空”不是“沒有”,而是變幻無常之意。成為鬥戰勝佛的孫悟空,頭上箍兒並不是真的沒有了,而是由有形轉為無形,所謂頭上無箍,腦中有箍是也。受了十四年的酷刑,一旦覺得那箍沒了,這個時候,斯德哥爾摩效應便開始產生作用,感恩戴德,那是必須的;而長期的思想鉗制會導致自我閹割,巴甫洛夫的學說,也足以驗證這一點。著名漫畫家廖冰兄1979年的經典作品《自嘲》,想必大家都眼熟能詳:一個長期被禁錮在甕中的知識分子,在那個甕被打破後,身體仍然保持著甕的形狀,手腳不敢放開來。而那些戴了幾十年右派帽子的人,後來變成“摘帽右派”的時候,大都一輩子誠惶誠恐,也是這個道理——頭上的帽子沒了,它只是轉到腦裡去了。

  我們完全可以想象,進入體制內且政治地位比觀音還高的孫悟空,一旦再有想當玉皇大帝的念頭,或者想坐蟠桃宴首席,他一定會主動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狠鬥私字一閃念”;如果再有妖怪敢跟他一樣鬧天宮,他絕對會“金猴奮起千鈞棒,玉宇澄清萬里埃”(毛澤東詩),成為一個稱職的維穩鬥士。

  所以,箍咒的刑期是無限的,你在三界中存在一天,它就在你腦裡控制一天。無期酷刑,永無止境。最恐怖的還在於,受刑人再也感覺不到痛苦。也就是說,他自己和箍咒一起,完成了對他靈魂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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