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唱過《囚歌》的遲志強入獄冤不冤?揭秘當年遲志強為什麼坐牢?

由 端木泰華 釋出於 八卦


當紅時的遲志強(右)和陳沖(左二)等明星在一起

曾經,遲志強是一個家喻戶曉的名字,一度與劉曉慶、唐國強、陳沖、潘虹齊名,年輕時紅極一時,然而卻因“流氓罪”葬送星途,再復出搖身一變,成為“囚歌之王”。


遲志強(1958年-),中國演員、歌手。出生於黑龍江的哈爾濱。遲志強,祖籍山東,1958年10月出生在美麗的冰城哈爾濱。兒時的遲志強勤奮好學,很早便顯露出表演方面的天賦。在哈爾濱鐵路學校讀書的遲志強 ,從小學到中學,一直是班上的班長和學校的文藝骨幹。


16歲時拍攝了第一部電影《創業》,隨後在《小字輩》《夕照街》《月到中秋》《顧此失彼》等影片擔任主演。1979年被評為第二屆“全國優秀青年演員”。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監禁4年。1985年10月,被減刑兩年提前出獄。

在人們看來,很小便獲得了至高的榮譽,一片星途坦蕩的遲志強,本該繼續向更高的目標衝刺。然而就在此時,他的人生卻發生了急速的逆轉。


1982年,遲志強到南京拍攝電影《月到中秋》,期間認識了一些高幹子弟,一起跳貼面舞,看內部小電影,後被鄰居舉報,1983年10月,正在在河北拍攝電影《金不換》的遲志強被警方拘捕。

南京市公安局為此進行了認真地調查取證,決定不對遲志強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致函長影廠內部處理。然而,隨著文章《銀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的發表,遲志強一事在全國上下掀起軒然大波。文章發表後,南京市公安局對於該文章兩名記者的失實報道提出了抗議,但礙於舉國上下已被文章激起的民憤,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重新給遲志強定性。1984年5月24日,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處遲志強有期徒刑四年。


判刑以後,遲志強從看守所被轉到了勞改農場,正式開始了接受勞動改造的生活。在南京高淳縣花山煤礦,遲志強一度心灰意冷。在勞改隊幹部的鼓勵和開導下,在家人朋友和觀眾來信的鼓勵下,遲志強的希望之火又慢慢重新點燃起來。

1986年4月17日,遲志強由於獄中表現出色,被減刑一年半提前釋放。勞改大隊給遲志強的鑑定是:遲志強屬於在運動當中處理過重,建議重新回廠。

1986年,遲志強又回到了長春電影製片廠。


1972年,遲志強他以優異的成績考入長春電影製片廠演員培訓班,分配至長影廠至今。

1973年,遲志強拍攝了實習電影《豔陽天》。

1974年,遲志強參加拍攝以反映大慶石油會戰為主題的電影《創業》,在片中飾演技術員魏國華。該片在四屆全國人大閉幕式放映,廣獲好評。遲志強從此聲名鵲起,之後的《鎖龍湖》、《暗礁》、《希望》、《濟南戰役》等電影中都有他出色的表演。


特別在《小字輩》中,遲志強把一個消極落後、滿腹牢騷、毛毛躁躁的公交車售票員小黃演得惟妙惟肖,令人捧腹。1980年,《小字輩》獲得文化部優秀電影獎,遲志強也憑藉其在諸多影片中的驕人表現,與唐國強、劉曉慶、陳沖、潘虹等11名青年演員一起,獲得“文化部優秀青年演員創作獎”,受到了鄧媽媽、王震等中央領導人接見。

此後直到1983年,遲志強在《顧此失彼》、《潛影》、《夕照街》、《最後八個人》等十幾部優秀國產影片中擔任主演,併為日本影片《人證》配音,均獲得巨大成功,展現了其卓越的藝術天賦和表演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