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娶媳婦聘禮有多貴:公務員五十歲也沒錢結婚

  導讀:《荊楚歲時記》是南朝梁代宗懍撰寫的一部記載荊楚歲時習俗的著作,也是儲存到現在的我國最早的一部專門記載古代歲時節令的專著。書上記載:“嘗見道書雲:牽牛娶織女,取天帝二萬錢下禮,久而不還,被驅在營室。”也就是說,牛郎織女悲劇的原因,在於牛郎要娶天帝之女,門戶並不相配,所以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有人說話了,牛郎織女不過是神話傳說,王威你就瞎掰吧。那麼我就再瞎掰一個不是神話的小故事,是中國讀過點書的人都知道的小故事——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的故事。但是小白臉要的是錢,又不是美人。所以在司馬相如一再哭窮的表演下,卓文君又和司馬相如回到老家,想要老爸分財產。這可把卓王孫氣壞了,放下狠話:“女不材,我不忍殺,一錢不分也!”

  司馬相如一看老頭子不好對付,眉頭一皺,計上心頭,就快快樂樂地帶著卓文君回到臨邛,開起了一個小酒館,讓卓文君當坐檯小姐,有沒有“三陪”我們不知道,總之按照《史記》的說法是:文君當壚。卓王孫一下就暈了,養了這麼大的女兒,居然在他眼皮底下“當壚”,沒辦法,只好給她隨嫁物品是“僮百人,錢百萬,及嫁時衣被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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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司馬相如和卓文君的結局,《西京雜記》這樣記載:文君面容姣好,眉色如望遠山,臉際常若芙蓉,肌膚柔滑如脂。十七而寡,為人放誕風流,故閱長卿之才而越禮也。長卿素有消渴疾,及還成都,悅文君之色,遂以發痼疾,卒以此疾之死。文君為誄,傳與世。總之,這對男女沒有什麼好下場。開完玩笑,我們接著正題說啊。

  卓王孫給自己女兒隨嫁物品那麼多,其實就是因為門第觀念開始興起了,門第越高則嫁娶成本越高。我們看漢制規定:“聘皇后黃金兩萬斤,為錢二萬萬。”“為錢二萬萬”是什麼概念呢?就是相對於中產之家兩萬戶的財產。所以《潛夫論?浮侈篇》上說:“一饗之所費,破終身之本業。”以至於即便是在國家機關上班的“公務員”有時候也承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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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漢有一個小官展允,他是個議曹史,收入有限,到了五十歲都沒有辦法結婚,後來在他的上司和同僚的幫助下,方才勉強湊足聘金。“國家公務員”都要熬到五十歲,平頭老百姓就更沒有指望了。聘金多了,婚禮的排場自然也變大了,所以《潛夫論》就抨擊道:“富貴嫁娶,車軿各十,騎奴侍僮夾轂節引,富者競欲相過,貧者恥不逮及。”所以我們只要想到這一層,便會覺得牛郎要等上一年,才和老婆相會一次,實際上也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了。人間如此,何況天上?不過老百姓總是很會安慰自己的,牛郎搞不定織女,那就創造出董永來搞定七仙女吧,《法苑珠林》卷六十二就引劉向的《孝子傳》說:

  董永者,少偏怙,與父居,乃肆力田畝,鹿車載父自隨。父終,自賣與富公以供喪事。道逢一女,呼與語云:“願為君妻。”遂俱至富公。富公曰:“女為誰?”答曰:“永妻,欲助償債。”公曰:“汝織三百匹,遣汝。”一旬乃畢。出門謂永曰:“我天女也,天令我助子償人債耳。”語畢,忽然不知所在。讓天帝女兒免費上門服務,這當然是很阿Q的精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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