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同小區的李翔媽媽帶著她家4歲兒子來我家串門,來找我說點事情。
我就讓我兒子帶李翔去他房間玩,兒子很大方的和他分享自己很喜歡的汽車。兩個人玩的非常愉快,我和他媽媽也聊得非常愉快。
可在走的時候,李翔從兒子屋裡拿出一輛小賽車,對我說:“阿姨,我非常喜歡這輛車,可以送給我嗎?”
我想兒子有那麼多車,看這個也不是最好的,就給他吧,我就點頭答應了。
他媽媽還客套的說了兩句,不過最終也拿走了。
可我剛把他們送走,轉頭回客廳呢,就看見兒子氣沖沖的衝我大喊:“你為什麼答應送給他,那是我的東西”
我覺得兒子在鬧脾氣,就說:“你剛才不是也和他在玩了,而且你都有那麼多,這個也不是最好的,給他就給他了嘛”
沒想到兒子衝到我的房間,拿出一根口紅,當著我的面把它給掰了,天了嚕!
我這兩年都沒怎麼捨得買口紅,小兔崽子還給我掰一根,氣得我當時就把他給揍了。
揍完兒子,我就知道我錯了,不應該不經過他同意就把車送給別人,但是拉不下來臉,更何況他還掰了我的口紅。
我以為這件事就算是過去了,沒想到還有後續,這還不算完。
第二天下午,李翔媽媽給我打電話說你來把你兒子接走。我一臉疑惑,又一臉震驚,心想兒子不會去找人家要車了吧。
我就去李翔家找他,沒想到他在那不是去拿車的,是去“探訪”一下。
聽李翔媽媽有些氣憤的說:“他來了就說要看看車,我說讓他拿回去吧,他也不要,就說捨不得,過來看看,在這看了半個小時了”
我當時尷尬的要死,拉住他就往外走,他倔強的很,我也很氣,但是捨不得打他了。
我們走後,李翔媽媽就把車給扔出來了,我兒子非常生氣的把車狠狠的扔到了垃圾桶。
從那天開始,兒子好幾天沒跟我說話,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著也不理我。我也自知有錯,也非常後悔。
從那以後,不管兒子在不在,別人碰兒子的東西,我都得小心保護著。我也明白了,不論孩子多大,事情多大,都應該給兒子一定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