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男孩高空拋物砸死鄰居!家長別在立規矩的年紀,和孩子做朋友
我們都聽過“人之初、性本善”,在人們的心理小孩子永遠是最天真無邪的,偶爾犯些調皮的小錯誤也是可以被人原諒的。但事實上是現在很多熊孩子往往犯下難以讓人饒恕的彌天大錯。
就在去年七月份一名10歲的男孩從高空拋下滅火器砸死了39歲的女鄰居的事件引起了強烈討論,而更令人心痛的是這個女鄰居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媽。
可無論多少的賠償都無法彌補一夜之間兩個孩子失去了母親這個傷害。
在我看來小孩子在那個年紀還沒有形成我們所謂的三觀,即使犯了錯誤家長加以引導也能很快改正,而有的時候往往就是父母的過於放縱才導致孩子肆無忌憚的犯錯,最終變成了“惡人”。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一反往昔傳統教育開始流行起了和孩子做朋友的教育方式。
父母可以寬容孩子的調皮搗蛋甚至和孩子一起犯錯,這本來其實也可以是一個很好的教育方法,但是有很多家長卻藉此過度的放縱孩子最終釀成大錯。
我對此感到很疑惑,這件事明顯就是家長的教育有問題,是家長平日對孩子的不教育、不作為才導致了這個難以挽回的局面。
1,把握好時間
讓孩子學會遵守必要的規則最好的時間是在孩子6歲之前,否則以後就會不受管教做出偏激的事。
在孩子比較小的時候可以先培養孩子使其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例如不偷不搶等,稍大一些要使孩子在思想上形成良好的規矩例如要尊重他人、講誠信。
父母要明確地告訴孩子什麼能做而什麼是絕對不能做的,讓孩子明白這點是給孩子立規矩的關鍵。使孩子形成良好的規則意識重要的一點是家長不能總是服軟,總是有一個“豆腐心”,父母的不堅定是孩子沒規矩的主要原因。在原則問題上不管孩子怎樣哭鬧、威脅家長都應該做到不理會、不妥協。
只是嘴巴說說講些大道理對孩子很難發揮作用,家長可以對孩子的行為進行獎懲。例如高空拋物這件事,家長首先讓孩子明白這是絕對禁止的,如果孩子犯了這個錯誤家長要不留情面嚴厲處罰,這樣才能使孩子避免再次犯這個錯誤造成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