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藥材”別用來煲湯,已致42人亡!
日前,雲南省政府食品安全辦發出提醒:“(黃)草烏、附子是毒性中藥材,不是食品,嚴禁作為食品、藥膳食用。”
近日,記者從雲南省疾控中心瞭解到:2015—2019年,雲南省累計發生33起因自行烹調食用烏頭類藥材導致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毒174人,死亡42人,病死亡率為24.14%。
秋冬季節,雲南省部分地區民間有煮食草烏、附片等烏頭類中藥材“進補”的習俗,也有部分民眾將其製成藥酒服用,認為可以滋補身體、驅寒止痛。因烏頭鹼毒性極大,若自行加工不當、食(飲)用過量,極易引起食用者中毒甚至死亡。
烏頭類植物是指烏頭屬毛茛科的植物,常見有川烏、草烏、附子和雪上一枝蒿等,草烏、川烏是毛茛科多年生草本植物黃草烏或烏頭的母根,附子是其子根的加工品,該類植物含有滇烏鹼、烏頭鹼、次烏頭鹼、新烏頭鹼等多種生物鹼,均為大毒藥材。
由於該類藥材毒性極強,國務院制定的《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將其列入管理,一般要在炮製後方可作為藥物使用,且購買和使用必須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烏頭類中草藥急性中毒後的表現
食用烏頭類中草藥中毒後,一般0.5~2小時即可發病。毒性表現主要有心臟毒性、神經毒性和消化道毒性等。
症狀主要有:
口、舌及全身麻木,緊束感;
氣促,呼吸困難,呼吸微弱,甚至停止;
心悸、四肢厥冷、血壓下降、出冷汗、心動過速和各種心律失常,嚴重者心跳驟停;
流涎、噁心、嘔吐、腹痛、腹瀉。
中毒患者多因心律失常和呼吸抑制而死亡。
烏頭類中草藥急性中毒的常見原因
編審:張興蕾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