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7日電 (記者張文婷)春季來臨,隨著各地野生動植物生長活躍、群眾踏青出遊增加,部分地區出現自採自制有毒食物和藥酒導致的家庭食物中毒事件,嚴重病例出現死亡。為保護群眾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國家衛健委近日作出提示,公眾要預防自制藥膳藥酒中毒以及野生河、貝類毒素中毒。
警惕自制藥膳藥酒引起烏頭中毒
國家衛健委釋出提示稱,今年以來,我國雲南、湖南等地相繼發生18起由藥膳藥酒引起的烏頭中毒事件,發病81人,死亡5人。烏頭(可分為川烏、草烏等)是一種有毒中藥材,含劇毒的烏頭鹼,必須經過炮製才能入藥。
我國民間有用烏頭製備藥膳食品和泡製藥酒來治療風溼疼痛相關疾病的傳統。由於普通燉煮加工方式難以破壞烏頭鹼的毒性,特別是烏頭鹼易溶於酒精,藥膳藥酒一旦處理不當,極易導致中毒。攝入烏頭中毒首先出現口、唇、舌發麻,口腔及咽喉部黏膜刺痛及燒灼感,毒性物質被吸收後約15-30分鐘各種症狀陸續出現,包括噁心、嘔吐、流涎、腹痛、腹瀉、四肢麻木、刺痛及蟻行感,逐漸出現癱瘓、顏面及四肢痙攣、言語困難、視力和聽力下降、呼吸困難、昏迷等,嚴重者可因心律失常和呼吸抑制而死亡。
國家衛健委提示,雲南、湖南、貴州、四川等有相關飲食習慣的地區要高度警惕,製備藥膳、藥酒時應獲得專業人員指導。不要飲用來源不明的藥酒。進食藥膳或藥酒後一旦出現噁心、眩暈、胸悶、肢體麻木、全身乏力等中毒症狀,應立即採取催吐等措施,並儘快就醫。
公眾不要自行捕撈食用河
近年我國東部部分地區屢有河、貝類毒素中毒事件發生。在我國引起河毒素中毒的食品主要是毒魚類,民間稱之為“河”(或“河豚”)。河毒素毒性強,中毒表現為知覺麻痺、運動障礙、頭暈頭痛、噁心嘔吐、血壓下降、呼吸困難等,嚴重者導致死亡。河毒素理化性質較為穩定,常見烹調方式不能完全去除。為保護民眾健康,我國禁止加工經營野生河。特別提示公眾不要自行捕撈食用河。
貝類毒素是由於貝類攝食或共生的藻類有毒,毒素在貝類體內蓄積產生。其出現有明顯的地域性和季節性,赤潮發生時最多見。近年發現的高危貝類主要是貽貝(又稱海虹、淡菜),其次是牡蠣、扇貝、蛤蜊等。
常見貝類毒素有腹瀉性、麻痺性、神經性和記憶缺失性等,以腹瀉性和麻痺性貝類毒素為主,中毒嚴重時可導致死亡。貝類毒素無色無味,不會使貝類本身產生肉眼可分辨的變化,冷凍和加熱不能使毒素完全失活。特別提醒公眾消費貝類時儘量到正規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避免在赤潮預警期間自行打撈食用海產品。
公眾一旦誤食上述食品,如出現嘔吐、腹瀉、發熱、頭痛、麻痺等可疑症狀,應立即採取催吐措施,並儘快到醫療機構就診。
(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