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為何家中父母去世後,有的兄弟姐妹不往來了?
其實,兄弟姐妹的關係,多半是由父母決定的。只是,父母也不是普通人,無法考慮周全。大部分的父母,都是憑藉自己的想法,去愛孩子,並不會讓所有的孩子,都滿意。
父母在的時候,兄弟姐妹還能在父母的家裡,聚一聚,父母不在了,就各自安好了,甚至能夠做到“老死不相往來”。
戰國時期,齊國的國君僖公過世後,齊襄公繼位。公子糾和小白,成為了他的眼中釘,不得不流落到國外。襄公過世後,小白和糾,急著回到齊國,爭奪王位,兩人互相傷害。
三國時期,曹操過世後,曹丕稱帝,把兄弟當成了“眼中釘”。曹植無奈地寫下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詩句,表達心中的憤慨。
人非聖賢,“利”字在心中。金錢、財產、感情偏袒,都會成為互相交惡的導火索。兄弟姐妹反目成仇,也是如此。
說句公道話:如果有一天,父母走了,兄弟姐妹結仇,請做好以下幾件事。別讓天國的父母寒心。
02
第一,念及骨肉之情,放下面子,主動和解。
電視劇《我的兄弟姐妹》裡,有這樣的劇情:上世紀70年代的東北小鎮上,一個當老師的父親,養育了四個孩子憶苦、思甜、齊天、齊妙。
原本和諧的大家庭,因為父母英年早逝,家庭就散了。20年之後,四個孩子天各一方,形同陌路。
遠在加拿大的思甜得了重病,希望能夠和兄弟姐妹重聚。在尋親的路上,兄弟姐妹產生了不少的誤解,也因為生活的層次不同,難以相融。
思甜籌備了一場音樂會,用親情召喚兄弟姐妹,最終出現了團聚的感人場面。
親不親,一家人,打斷骨頭連著筋。
不管你是否承認,這份親情是一定存在的,並且常常召喚你,要去做點什麼。
骨肉相殘之後,總是要想辦法和解的。現實生活裡,利用清明節給父母掃墓的機會,兄弟姐妹可以坐在一起,談一談;逢年過節,在一起吃一頓飯;生日宴會、晚輩考上大學等喜氣的日子,都可以成為和解的機遇。
兄弟姐妹就是手上的十個指頭,雖然不會一樣長,但是誰受傷了,都會鑽心痛。何苦互相傷害一輩子呢?
03
第二,不計較大家庭的財產,也不產生新的財產糾紛。
大部分的恩怨,都集中在財產分割問題上。
父母留下的房子、宅基地、山林、手尾錢,不管有多少,都會引發爭執。
我的三伯母過世的時候,幾個兒子因為三千多元手尾錢,鬧得不可開交。誰都認為,自己管理父母的時間最多,最貼心,應該多拿一些。
最後,小兒子主動退讓,一分錢都不要,爭執才得以平息。可是,兄弟感情,就徹底決裂了。
其實,幾個兒子的家庭都很富有,幾十萬的存款都有,可惜他們不夠大度。
俗話說:“人這一生,皆需自渡。”
當你堅持靠自己,不去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時候,你就懶得去爭執了。放下了利益,和誰相處,都沒有衝突。
另外,當你學會不計較父母的財富之後,還要避免和兄弟姐妹之間有“金錢上的來往”。借錢要明算賬,拒絕借錢要態度明朗。
04
第三,尊重“長兄為父”的原則,建立大家庭的“中心”。
很多大家庭,父母過世後就散了,也許是因為缺乏一個“中心”。大家相聚,也沒有穩定的場所,也不知道誰來主持。
我的姐夫,在父母過世之後,召集三個弟兄,一起開了個“諸葛亮會”。大家一致決定,以後在長兄家裡聚餐,每個重大節日,都不能少。聚餐的費用,輪流攤派。
這些年,姐夫的大家庭一直很熱鬧。平時,妯娌之間,互相走動,家裡做了餈粑、包子,都會送給大家一些。
父母在的時候,父母會安排兒女如何相聚,父母不在了,長兄為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如果誰的經濟條件特別好,主動承擔起“家長”的責任,也是可以的。
05
第四,傳承好的家風,用“規矩”來管理大家庭。
清朝時期,山東諸城東武劉氏家族,世代都是普通農民。
劉必顯發奮讀書,考取了進士。晚年時,他立下了“當官清廉、積德行善、官顯莫誇、不立碑傳、勤儉持家、喪事從簡”的家訓。
因為家風良好,劉必顯的後人,連續7代,都備有人才出。科考高中的人,有198位,官員73位。
著名作家劉墉,便是劉必顯的後輩。
一些大家族,即便隔了很多代的親戚,都有交情,能夠互幫互助。和那些反目成仇的兄弟姐妹相比較,就大不一樣了。
父母過世後,不能把家規弄丟了。要記住父母所有的好,感激兄弟姐妹的恩情。多感恩,多積德,骨肉之情就無法弄丟。
06
結束語。
在我的老家有句土話:“養子不孝,不如養豬。”
兒女不孝順父母,就是“不如豬”。雖然話很難聽,但是很在理。
對父母的孝順,一方面是贍養父母,讓他們在有生之年,享受天倫之樂;一方面是善待大家庭,在父母面前,呈現出和諧的好氛圍。
任何父母,看到兒女不團結,一定會痛心。讓父母傷心的事情,我們堅決不做。
手足相殘不可取,攜手同行才永久。
作者:布衣粗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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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配圖來源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