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都會找到屬於自己的路,身為父母的我們,要信任孩子,懂得放權。
作者:沐遙(爸媽精讀作者)
上週末,被表姐邀請到家裡吃飯。
一進門,就看到11歲的侄子斌斌,正在聚精會神看著賽車動畫。
吃飯時,大家正在邊吃飯閒聊,斌斌突然抓著媽媽的手,好奇地問:
“媽媽,我長大了想去修汽車!”
這時,正在和我說說笑笑的表姐,臉色突然轉變,回應道:
“當汽修員有什麼出息!你的任務是好好學習,考進好的大學,以後更多好工作等著你。”
說罷,斌斌急切的反駁到:“才不是呢,當汽修員以後我可以改造汽車、還可以設計汽車……”
話還沒說完,表姐已不耐煩打斷說:“快點吃飯吧,這件事由不得你選擇,孩子家家懂什麼呢。”
侄子暗暗低下頭,接下來整一餐都沒有再說話。
我不禁陷入沉思:
難道孩子的人生,就應該由大人來決定嗎?
電影《追風箏的人》中有句話:
“孩子不是圖畫冊,父母不能只顧畫上自己的色彩。”
很多時候,父母以為對孩子最好的選擇,其實,不一定是孩子真正想要的選擇。
與其強迫孩子遵從父母的選擇,不如尊重孩子,放手讓孩子自己決定想要的人生。
這,或許才是成全孩子人生的最好途徑。
擁有選擇權的孩子,更容易找到成功的方向
前段時間,憑藉著一段絕美水下洛神舞《祈》,女孩何顥浩一夜爆火。
小學3年級時,她就被廣州游泳隊選中,成為花式游泳隊中一員,從而與“水”結下了不解之緣。
她喜歡在與水花互動,享受在水裡自由自在的感受。
因為她多年的艱苦訓練,一次偶然的機會,她參演了周星馳的電影《美人魚》。
在電影裡,她作為女主角林允的替身,完成了許多高難度的跳水、和潛水動作。
至此,更加奠定了她以後成為一名水下舞者的決心。
在經過一番掙扎之後,她決定辭去穩定的國企工作,成為一名全職專業的水下舞者。
一開始,她的決定並沒有被他人看好,甚至還遭到親朋好友的質疑。
只有她的父母,全力支援女兒的選擇。
其實,顥浩一開始也很擔心這個決定,但她的父母很開明:“無論遇到什麼事情,反正家裡留有你一口飯吃”。
所以,儘管顥浩的選擇,不被很多人看好,被認為職業小眾,沒有前途,但她沒有因此而放棄。
在父母的支援下,她最終迎來了自己的高光時刻。
這也讓我想起,上過熱搜的汽修女孩,古慧晶。
古慧晶因為從小喜歡汽油味、喜歡汽車的迷笛聲,在初中畢業之後,就毅然決定報考深圳二職汽修專業。
家人一開始很不理解,甚至認為,女孩做汽修工作不體面。
然而,古慧晶卻對父母說:“這件事能給我帶來快樂與滿足,我就喜歡。”
看到女兒的喜歡,父母不再幹涉,而是選擇尊重女兒,但他們也告誡女兒:
“既然你自己有了選擇,就要承擔自己選擇的後果,要對自己負責,不能遇到困難就退縮抱怨。”
有了父母的支援,慧晶更加有動力,義無反顧的尊崇了自己內心的選擇。
她刻苦努力,一刻也不敢鬆懈。
最終,在廣東省汽車機電維修大賽上,她獲得屬於自己的獎盃,重新整理了全校記錄。
美國著名作家M·斯科特·派克在《少有人走的路》一書中說:
“
真正愛孩子的父母都明白,愛孩子就要尊重他們的意願和感受,尊重他們做決定的權利。
”
父母對孩子真正的愛,不是強行去幹預孩子的決定,為孩子包辦一切。
而是要尊重孩子的自主選擇權,讓孩子遵從自己的內心去發展。
能夠自己做主的孩子,他們的內在驅動力會更強,更加清晰自己想要什麼,併為此堅持不懈的努力,去實現心中的理想。
因此,擁有自主選擇權的孩子,也更容易走向成功。
被剝奪自主選擇權的孩子,就像鳥兒失去羽翼
日本神戶大學經研究發現:“人們在獲得幸福感時,比起學歷和年收入的成果,在此過程中是由自己做出的決定更為重要。”
無論是高考的志願、職業的選擇,還是其他關於孩子一生走向的選擇,都沒有比尊重孩子意願更重要。
就如李玫瑾曾說:“父母不能代替孩子做決定,孩子的人生需要孩子自己做主。”
還記得那位明明有著高學識,卻成為拾破爛的“流浪大師”沈巍嗎?
這一切,都與父母不尊重他,強行剝奪他的選擇權有關。
沈巍小時候很喜歡看書和畫畫,而他的父親卻嫌棄他看的書太雜,索性把他的書都沒收了。
因為害怕爸爸的反對,他每次都會偷偷將自己的書藏起來。
甚至為了買書,還常常去撿垃圾換錢。
在他準備上大學時,他想選擇文學或歷史專業,父母卻強行給他報了最不喜歡的審計專業。
正是因為父母的強行干預,他在現實中被壓抑的意願,讓他痛苦異常,漸漸產生了病態的補償心理。
最終,無奈的他帶著失意,迷失在撿垃圾的滿足中,徹底開始了他的流浪生活。
還記得前不久熱播的電視劇《小捨得》嗎?
子悠鍾愛小蟲子,渴望長大後成為生物學家,媽媽田雨嵐卻強行阻止,認為會影響學習,不務正業。
最後,子悠終於在一次次的壓抑中爆發,並且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心理障礙。
心理學家愛德華說過:“父母專制,不尊重孩子的人格,不講民主等因素直接影響孩子的學習與人生。”
很多父母一廂情願地認為,為孩子安排好一切,孩子遵照去做就能獲得幸福。
殊不知,
每個孩子都有自己嚮往的選擇,都渴望得到父母的理解,渴望父母能夠主動問他們一句“想要什麼”。
那些看不到孩子需求,將自己的意願強行加在孩子身上的父母,只會折斷孩子的翅膀,讓他們失去專屬的藍天。
最後,讓自己心愛的孩子,在並不期待的人生中,一蹶不振。
好的父母,都懂得把選擇權還給了孩子
作家孫杰說過:“對孩子放權,是對孩子愛和信任的真正體現。”
孩子無論多大,他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父母要適時的放手,把選擇權還給孩子,才是對孩子最好的尊重。
教育專家尹健莉說,給孩子自由,不是對其放任不管,而是意味著你需要給孩子三權:
選擇權、嘗試權、犯錯權。
1、給孩子選擇權
心理學家認為,當孩子可以自己選擇的時候,他們在最大程度內化了自己的行為,對自己的選擇賦予更多的責任感,能更好的實現目標。
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可多點給孩子進行自主選擇,如:孩子今晚想吃飯還是喝粥,動畫片想多看5分鐘還是10分鐘等。
給孩子多一點選擇,孩子就少一份壓迫,多一份自主與參與感。
這也讓孩子覺得自己是被尊重、相對自由的。
2、給孩子嘗試權
心理學上有個詞叫“自我效能感”,它是指一個人對自己能夠完成某一行為所作出的判斷與推測。
而它也關乎一個人是否能利用自己擁有技能,去完成某個專案的自信度。
對於孩子來說,每次完成一個重大的嘗試,都是無比重要的。
這個嘗試的過程,需要他們要調動很多東西,如他們的身體、頭腦和心志等,這可以讓孩子形成強大的自我效能感。
所以,
父母要放手讓孩子多嘗試,不要打擊孩子,他們才能獲得更多的成長機會。
3、給孩子犯錯權
其實孩子在做選擇的時候,也是一個試錯的過程。
只有不斷試錯,我們的孩子才能在失敗中爬起來,找到正確方向。
就如孩子希望拿鑰匙開門,那父母就給孩子鑰匙去試一試,在孩子沒有開啟門的時候,讓孩子嚐到挫敗感。
當孩子想方設法去開門,在一次次糾錯中完成任務,這遠比父母直接告訴孩子如何操作或者代勞要強。
鼓勵、放手孩子試錯,這樣才是幫助孩子開啟正確的成長之路。
經歷失敗之後獲得的成功,能讓孩子更好的認清事物本質,獲得成就感。
畢淑敏所說:“孩子的生命,自有他該有的軌跡,該承受的,該經歷的,他都應該有完整的體驗。”
明智的父母懂得給孩子充分的獨立思考和判斷空間,允許孩子根據自己的想法,自由的做出自己的選擇,並讓孩子學會承擔相應的責任。
每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都會找到屬於自己的路,身為父母的我們,要信任孩子,懂得放權。
不管前面的路如何,孩子將面對的是什麼,我們都要堅定地告訴孩子:
“你的人生你做主,未來的路,你好好選,我們尊重你的決定。
如果遇到什麼困難,也不要害怕,因為父母做為你堅強的後盾,會一直守護著你。”
願每一位父母,都能尊重孩子的選擇,不過度干預孩子的人生,讓他去決定自己的方向,去試錯,去堅持,去成長。
這樣,才能讓我們的孩子在自己的道路上,走出屬於他自己的精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