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人們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很多事情都非常的關注。
比如現在家裡如果有一個孕婦的話,家裡的每個人都會很認真的去對待,孕婦在家裡的地位都非常的重要,金貴的不得了,生怕出了什麼意外。
家裡人不僅關注的是孕婦的身體狀況,甚至對孩子的姓名也早有準備,很多老一輩的人就開始查字典或者找人給孩子起名字,而就因為孩子的名字,也出現了家庭矛盾,下面就來看看到底怎麼回事?
事情是這樣子的,最近有一個28歲的孕婦,產下一名嬰兒,本來對於兩個家庭而言都是天大的喜事。因為年齡比較大,所以雙方都格外重視這個孩子,在生產的時候更是有16人守在產房外。結果孩子平安生下來之後,這兩家人卻吵了起來,這是為什麼呢?其實就是因為孩子的姓氏問題。
女方的家庭覺得自己的女兒千辛萬苦的生下孩子,應該跟著媽媽姓,但是男方的家庭卻覺得這樣子太不像話,雙方就為此爭執不休。事實上這樣的現象在我國並不少見,尤其是有的人思想已經很前衛,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會認可,由此引發的矛盾層出不窮。
很多男方的家庭也覺得如果孩子跟女方姓則好像女方在這段關係中佔據主導地位一樣,這樣做似乎與傳統觀念不符。不過也有很多人不能理解,孩子和誰姓真的有這麼重要嗎?看到這裡,網友紛紛開玩笑:以後找物件優先考慮同姓的!
因此,還是先來了解一下該方面的知識吧,或許會對大家有一些啟發。
(1)離婚後,孩子可以改姓嗎?
首先,先了解,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是這樣的: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生活中,因傳統民俗習慣,孩子一般是隨父姓的居多。
當然,具體實際還是要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現在全面放開二孩,有些家庭就是大娃隨父姓,二娃隨母姓。只有珍惜夫妻感情,實現互諒互讓,妥善處理家庭矛盾,才能維護家庭和睦。而對於離婚後的家庭孩子是可以改姓的,但是要經過雙方同意才可以。
如果有一方未同意那麼就無權更改孩子姓名,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如果其中有一方擅自更改孩子姓名,那麼首先可以前往公安機關申請恢復子女原姓名,或者到人民法院申訴,申訴請求法院責令其恢復原姓名。
(2)離婚後孩子改姓名,如何辦手續?
首先,需要和孩子的生父或生母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那麼就無權更改孩子姓名,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
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才可以,如果以上都準備好了,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或者派出所辦理,同時戶籍辦理機構需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因此父母要注意這些。
這些對於孩子來說是無比痛苦的,希望父母們不要糾結於孩子的姓名,更不要輕易離婚,因為無論如何這對孩子的人生將產生巨大影響,為了孩子為了家庭,希望父母們對待這種事情慎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