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是重男輕女的情況下,把姐姐當成了弟弟的附屬品,把女性當成了男性的附屬品,總而言之,就是在媽媽心裡男女孩地位的不平等。第二種是把年齡大小當成姐弟相處的唯一原則時。永遠都是大的要幫助小的,而不是以需求和能力進行鑑別。哥哥就一定要讓弟弟,即便弟弟是錯誤的;姐姐一定要幫助妹妹,即便妹妹有能力自己做到。第三種是讓孩子承擔父母的責任的。例如在一些家庭裡面,會出現一些極端,諸如一個孩子健康另一個孩子不健康,還有二胎年齡相差較大的情況下,讓大寶(或者健康的孩子)承擔起二寶的未來(包括教、養等方面)
類似於這種情況我們生活中並不少見,我們不能說那些總是說著“我是為你好”的父母是壞父母,甚至批評他們說他們不愛自己的孩子,只是他們在表達自己對孩子的愛的時候方式出錯。媽媽的初心是姐弟應該保持互相關懷,互相理解,互相幫助。而所被“大的能力更強”所影響,說出來的話讓人感覺不舒服。個人認為,實際上真正能在人生中保持著相互幫助的人,或者某程度上是真正能伴隨我們走到生命盡頭仍保持真誠的人,那應該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這可是連法律都無法剝奪的血肉至親。
在題主的表述中,因為關係中的雙方,是“姐姐”和“弟弟”,那如果是“姐姐”和“妹妹”或者“哥哥”和“弟弟”呢?相對來說就會少了一層讓人覺得媽媽重男輕女的感覺。至於是哪一種情況,希望題主能客觀去看待與媽媽、與弟弟的關係。骨親間保持良好的關係互幫互助,這本沒什麼需要譴責的,只是當這種倫理道德變成了以父母之命所規定的“法、規”的時候,會讓人十分不舒服。所以,不要以父母是對還是錯的角度去選擇要怎麼樣對待你的弟弟、哥哥、姐姐、妹妹,而是你自己真正想要怎麼樣做。父母的錯誤,可能是一些對孩子認知的問題,這是幾乎無法改變的事實,我們只消去面對他,並“從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即可,無須對抗。
其實重男輕女的現象是非常的普遍的,因為很多長輩的父母在以前的年代受到不好的思想的影響,確實有著非常不正確的看法。很多家庭確實是一直認為姐姐應該讓著弟弟。但這種想法已經根深蒂固了,嚴重影響著很多家庭姐弟之間的相處模式。所以我們一定要改變這種思想。不能夠繼續的傳承下去。這種思想是一種舊社會的影響。嚴重打擊老大的積極性,這種思想不過也慢慢的少見了,現在人們的生活水平逐漸的提升,已經說明很多人的思想發生了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