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好孕姐
如今有孩子的夫妻多半都得上班,帶娃任務只能由老人來承擔,要麼是孩子的爺爺奶奶,要麼是孩子的外公外婆。
但在不同的帶娃大軍中,你會發現,外婆帶娃和奶奶帶娃,受到的待遇還是不同的。怎麼說呢,外婆帶娃,小夫妻一般會有所表示,尤其是妻子,會給自己親媽每月一定量的“辛苦費”;但如果是奶奶帶娃,作為兒媳就不怎麼管了。如果老公要給,有時候妻子還會阻攔。
我的一位朋友就是因為這件事,夫妻倆起了爭執。原來,朋友孩子出生後,一直是孩子外婆在帶。等到了孩子上幼兒園,奶奶主動請纓說要自己帶,朋友妻子不太願意,但因為自己親媽身體不太好,就勉強答應。
結果娃奶奶來了之後,說孩子外婆帶娃時每月有三千塊錢“辛苦費”,自己也得有。妻子不樂意,覺得這錢沒必要非得給。朋友于是脫口而出“怎麼你媽帶娃就可以給錢,我媽來帶娃就是義務?”沒想到妻子居然說,孩子要是改成她的姓,外婆也可以免費帶!把他氣得一句話說不出。
由朋友的事我想到,如今確實存在這樣的情況,雖然孩子是由奶奶或者外婆帶,但兩位老人的確待遇不同。奶奶帶似乎就是天經地義,外婆帶就是“來幫忙的”。這算不算是偏見?憑什麼奶奶就得義務帶娃?
但實際上,答案已經由朋友老婆說出了。
爺奶帶娃是義務,是因為娃是隨父姓,總歸是男方家的人
都說“拋開義務的權利是在耍流氓”,那麼說起爺奶的帶娃義務,我們也可以談談爺爺奶奶由此享受的權利。他們最大的獲利就是,孩子給他們傳了宗接了代,不管孩子走到哪裡,都要帶著男方的姓氏,在男方家裡認祖歸宗。這個權利還不大嗎?
既然孩子是男方家的傳代人,那麼自然要由男方家裡承擔起照顧義務,如果孩子父母沒有時間,那麼爺爺奶奶也就義不容辭了。
反觀外婆帶娃,不管是辛苦帶了幾年甚至十幾年,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過年回家回的依然是爺爺奶奶家,冠的還是爺爺爸爸的姓,對外婆而言,就真的是個“外姓人”。外公外婆在照顧孩子成長過程中,付出了辛勞,除了得到孩子的情感慰藉外,似乎沒有其它任何收益。既如此,為什麼不能給些“辛苦費”以做彌補呢?
招了上門女婿,岳父岳母自動變“爺爺奶奶”,承擔起帶娃義務
如果還是有人不服,也可以參考招上門女婿的家庭裡,帶娃主力軍是誰。
一般來說,招上門女婿的家庭裡,孩子將來是要隨母姓的。而且岳父岳母本該被孩子稱為“外公外婆”的,但因為隨了母姓,就要被稱為“爺爺奶奶”,並自動承擔起帶娃義務。這個時候,孩子血緣關係上真正的爺爺奶奶反而不必來帶娃。
我姨家只有個獨生女,前幾年招了上門女婿,生的兩個孩子就是我姨一人在照顧,誰也沒有怨言。
由此可見,說“爺爺奶奶帶娃是義務”並不是偏見,而是基於社會大環境和家庭倫理下的常見做法。
【話題討論:你認同“爺爺奶奶帶娃是義務”這話說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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