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宜接種新冠疫苗的市民請注意,這9家醫院可開禁忌症證明

從8月21日起,株洲市實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記錄查驗,不適宜接種的人員可到指定單位開具接種禁忌症證明。

市民可以去哪開?哪些情況可以開?8月26日,記者就這些熱點問題採訪了市衛健委疾控科。

不適宜接種新冠疫苗的市民請注意,這9家醫院可開禁忌症證明

▲湖南化工職院新冠疫苗方艙式接種點(資料圖)

問題1:接種禁忌症證明去哪開?

市衛健委:目前株洲市城區已確定第一批接種禁忌症證明開具定點單位,主要包括市三三一醫院、省直中醫院、市中心醫院、市人民醫院、市三醫院、市二醫院、北雅醫院、株洲市清水塘醫院,市中心醫院田心院區。接下來,各縣(市)區還會有更多醫院可開具接種禁忌症證明。

問題2: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症有哪些?

市衛健委:若屬於以下5種情況,市民可以不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對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種非活性成分、生產工藝中使用的物質過敏者,或以前接種同類疫苗時出現過敏者;既往發生過疫苗嚴重過敏反應者(如急性過敏反應、血管神經性水腫、呼吸困難等);患有未控制的癲癇和其他嚴重神經系統疾病者(如橫貫性脊髓炎、脫髓鞘疾病等);正在發熱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或未控制的嚴重慢性病患者;妊娠期婦女。

問題3:辦理接種禁忌症證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市衛健委:申請人的身份證;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出院小結、疾病證明等有關資料。值得注意的是,如申請人為未成年人,須監護人陪同。

來源 | 株洲晚報
記者 | 劉瓊
通訊員 | 朱衛健
編輯 | 譚俊傑
稽核 | 羅小玲 羅春嬌 張欲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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