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使用社交媒體的父母,多多少少都有些曬娃行為。但對於有些父母來說,他們會進一步將曬娃變成一種商業行為。
美國新罕布什爾大學法學院的法律技能副教授莉亞·普朗科特在她的著作《曬娃請三思:數字時代的兒童隱私保護》中,從法律角度分析了在數字時代,曬娃行為暴露孩子隱私後會帶來的嚴重後果,還歸納了商業曬娃的三種敘事指令碼,分析它們對育兒產生的複雜影響。
《曬娃請三思:數字時代的兒童隱私保護》,[美] 莉亞·普朗科特 著,張昌宏 譯,文景 | 上海人民出版社2022年5月版。
與一般曬娃不同,商業曬娃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收益可能立竿見影,也可能隨著業務的發展在未來得到補償,或者在目前或將來,表現為其他盈利形式,收益的來源多種多樣,包括與企業達成營銷協議,以推廣特定產品或服務,或以其他合作或交易形式出現。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如今,作為一份“自由職業”,商業曬娃行為幾乎無處不在。
或許你的曬娃不是企圖把孩子變成明星,但是你每天都在消費別人的商業曬娃行為。而且,即使沒有曬娃行為,在莉亞·普朗科特看來,孩子在從小學到大學這一路的學習生涯中,也在學校中不斷上傳自己的隱私,而這些都容易被商業機構所利用。
莉亞·普朗科特還提出了一些令人不安的問題:我們是否在接受網路霸凌為當今育兒的一部分?在商業曬娃和非商業曬娃活動過程中,我們以數字形式建立了各種有關孩子們的生活故事,如此一來,我們是否在鼓勵孩子進行表演,而不是在教育他們要做真實的自己?
下文是莉亞·普朗科特總結商業曬娃的三種敘事指令碼及對孩子自我認知的影響,經出版社授權,摘編自《曬娃請三思:數字時代的兒童隱私保護》第四章——我的人生如此“曬”:孩童和生活的商業利用。因原文篇幅較長,摘編時有適量刪減,小標題為摘編者所加。
第一種敘事指令碼:
記錄孩子的成長,塑造育兒專家的身份
商業曬娃敘事指令碼的第一種型別是記錄孩子的不同人生階段。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所謂的“媽咪博主”的領域。她們建立自己的網路日誌,謂之部落格。“媽咪博主”這個詞用途廣泛,也包括了影片博主(即那些透過影片記錄自己生活的人)和以母親身份在Instagram及其他社交媒體上建立和呈現數碼內容的人士。參與這一活動的女性中,有人認為“媽咪博主”這個字眼對其不敬;有些則敞開懷抱,欣然接受。本文中的用法只是客觀描述,不作貶義理解。
這裡的人生階段既涵蓋家中孩子的年齡變化,也包括他們身心發育的不同階段。家長(通常是母親)基本都會將他們的體驗和情緒流露出來——不管他們講述的是孩子的哪一段人生經歷。他們記錄下來的人生階段通常包括受孕、孕育、分娩、新生兒、嬰兒、幼兒、學齡前、少年期和青春期這些不同時期。
電視劇《小捨得》(2021)劇照。
在這些人生階段,博主討論的是大部分父母都熟悉的話題。這些話題中,許多都是20世紀50年代的母親們聚在一起喝咖啡時談論的。但是,另外許多話題也帶上了21世紀的獨特風格,比如,哪些品牌的嬰兒監護儀可以讓父母安心,或者哪些生育追蹤裝置可以幫助他們生下小寶寶,而這些小寶寶也正需要嬰兒監護儀來照看他們。
無論是採用傳統方式還是數碼方式曬娃,對孩子們不同人生階段的分享都包含著對其他父母的慷慨幫助和建議。這些建議可能以醫學或科學的面目示人,也可能是純粹個人的育兒經驗;當然,也可能介於這兩者之間。
無論採取哪種方式,敘述者通常對其談論的領域(如生殖醫學)缺乏正規資質。不具備專家資質的人員能夠向數百萬人提供育兒建議,這種新做法極大地擾亂了兩種傳統資訊獲取渠道:個人關係網路(包括親戚、朋友和社群成員)和有資質的專家使用的傳統平臺(比如印刷出版物)。這種變化對個人和公共生活造成的實際的和潛在的影響非常巨大,而且相當複雜。
現在,讓我們仔細想一想。商業曬娃領域似乎存在一種自我強化的迴圈模式——一旦成功,就會激勵父母分享發生在子女和家人身上的事。基於家長身份和行為,若是這位媽媽被大家認可,奉為育兒專家,她就會曬出越來越多的育兒經,這就進一步強化了她的身份。某種程度上,特定的育兒選擇是否有效無關緊要。如果不成功,她就可以將這次失敗曬出去:“莫在你家嘗試!”——這依然是有用的資料點。
商業曬娃圈外的父母似乎在消費這些內容——至少在消費其中的部分內容,因為這被當成了一種專業知識資源。無論是否真的相信,只要消費和參與該內容互動的人次越多,這些內容在各種數字平臺上分享得就越多。這是因為受到廣告商額外獎勵的刺激,也是因為演算法對其重點推送。反過來,分享轉發得越多,父母和其他觀眾就越相信這些內容。這種對內容可信度的持續強化會提高商業曬娃者的個人信譽,從而提升其個人影響力,鼓勵他繼續分享更多的內容。
在此迴圈過程中,人們很少或者根本不關注資訊的準確性,換句話說,建立的內容中傳遞的資訊是否精確,並非人們首要關注的焦點。在任何節點上,資訊的準確性都可能不是有意義的變數。
在養育孩子方面,可沒有期末考試,也沒有專業同行對網上提出的建議——比如如何讓孩子睡得更踏實——進行評審。無須從任何監管機構獲取資格證書,你就可以分享自己在不孕不育方面的體驗,其中也會夾雜看似專業的醫學資料。
如果你聲稱自己有“MD”(醫學博士)學位,而實際上“MD”卻表示“Mama’s Dishin”(媽媽在揭短)。這時,你可能違反了多項法律條規,包括無資質行醫,以及虛假廣告宣傳。但是,如果你分享的是自己的經驗和與醫學、科學或類似領域相關的個人見解,而且沒有誤報資質和說謊,也沒有類似的惡意行為,你就不可能違反法律。
電視劇《小捨得》(2021)劇照。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已開始關注社交媒體上的“網紅”所從事的電子商務活動。這類商務活動可能涉及一些從事商業曬娃的父母。不過,聯邦貿易委員會關注的焦點是透明度的問題:“網紅”為促銷的商品和服務背書並從中獲取補償時,要有透明度。至於商業曬娃者宣稱的“專家”建議對消費者會產生什麼影響,曬出的內容是否有失公允,或者是否存在欺詐行為,似乎都處在監管部門意識雷達的邊緣地帶。
這些內容可能會部分融入典型的商業曬娃敘事,成為講述個人經驗的重點。而觀眾或讀者可能會做出錯誤的選擇,將這些內容推而廣之,用於自己的育兒實踐。這種敘事的潛臺詞是:“這是我的個人經驗,希望在你那裡也能起到同樣的效果!”這樣的宣告與向潛在客戶承諾某種特定效果完全不同。
例如,一家床墊公司許諾,如果你家寶寶使用他們公司的床墊,睡眠質量一定會得到100%的提升,事實證明這是虛假宣傳,那麼該公司的做法就涉嫌違法。相反,如果一位媽咪博主說,她提出的睡眠建議對自己的孩子有效,並且希望對你的孩子也有效,這就不存在不公平或欺騙行為。(當然,如果她收了床墊公司的錢,按照公司要求向其他人推薦了床墊,並承諾收效100%,但又沒有透露她與這家公司之間的財務交易,那就違反了要求真實性的廣告法。)
圍繞孩子人生階段開展的商業曬娃活動,似乎呈現出這樣一種趨勢(至少部分做法在朝這個方向發展):它正在成為一個傳播“專家資訊”的空間,而這裡的“專家資訊”基本上來自沒有資質且不受監管的所謂育兒“專家”。“育兒專家”的建議傳播廣泛,涉及的育兒主題方面的資訊不夠準確,也不夠完整,甚至具有誤導性。這些資訊會像病毒一樣到處傳播。更糟糕的是,這可能會傳播真正凶險的“病毒”。
第二種敘事指令碼:
分享日常活動,特別是對孩子的惡作劇
商業曬娃的第二種敘事型別是日常活動。這一型別的主題範圍較廣,從藝術到手工作品到滑稽搞笑的惡作劇,其重點在於父母和孩子一起做活動,或者在孩子自己從事此類活動時給予指導。其中一些是極為尋常的家庭活動。其他常見活動包括家庭度假、運動和家居裝飾。
家庭生活中的許多時刻會在無意中產生幽默效果。比如,你不小心把洗衣液倒進了洗碗機。哎喲!搞錯了,泡泡飛揚,笑聲響起;或者你乾脆將錯就錯,乘興玩起來。這與透過精心策劃併成功“捉弄”家人而引發的笑聲截然不同。若被捉弄的家庭成員是個孩子,這種惡作劇可能讓人笑不起來。儘管父母在曬娃過程中儘量避免觸碰虐待和忽視兒童這條法律底線,但當今商業曬娃和普通曬娃的故事中確實存在令人不適的次要情節——父母針對孩子的惡作劇。
以深夜電視節目主持人吉米·基梅爾(Jimmy Kimmel)為例,他每年都會組織萬聖節惡作劇活動:父母假裝把孩子討來的萬聖節糖果都吃光,然後將孩子們的反應拍攝下來,把影片分享到線上。
對成年人來說,拿走幼童的糖果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情;但對幼童來說,這並非易事,他們很難接受這就是事實。對有些孩子來說,簡直是天翻地覆;有些孩子則竭盡全力保持鎮定,可是內心早就崩潰了。這玩笑深深地傷害了他們,把眼下萬聖節的歡樂一掃而光,並且顛覆了“父母值得信賴”這一基本觀念。它帶來的只是廉價(甚至帶有虐待狂意味)的笑聲。
在聽說萬聖節糖果被吃光後,一位女孩哭起來。(吉米·基梅爾2013年萬聖節惡作劇活動影片截圖,這些影片在近十年後仍在網上流傳)
這令我們思考一個令人不安的問題:成年人的幽默品位有多大程度是建立在我們應當視為欺凌的行為之上呢?欺凌是一個飽含爭議的詞語,也許可以使用“網路欺凌”這個字眼,來描述潛藏在某些商業曬娃行為和一般曬娃行為背後的動力。
過去十年左右的時間裡,教育人員、立法者和其他決策者越來越關注此事,考慮如何解決青少年之間的欺凌行為,以及如何保護孩童和青少年免受由此帶給他們的傷害。從許多方面來看,數碼世界加劇了這種風險和挑戰,因為孩童和青少年可以透過各種裝置和平臺晝夜不停地參與交流互動。
我們對孩子解釋,他們不能喝啤酒,不能駕駛汽車;那就欺凌而言,我們能以近似的方式給出正確的解釋嗎?近似的解釋是:“你現在還不能這麼做,等你長大了就可以了。”我們就不能給出一個合乎情理的解釋——基於我們共同堅守的禮儀規範,秉持我們選舉的官員為學校制定的反欺凌法的精神,以此來教育我們的孩子嗎?
我們如果還不能,就應該重新考慮惡作劇行為:加入捉弄孩子們的行列,或觀賞其他家長怎麼捉弄他們家的孩子。從根本上說,我們應該反思當下對這種做法的接納態度——我們接納了業餘愛好者或專業人士分享出來的、以孩子為捉弄物件的“惡作劇”。這更多是病態取樂,而不是長大了就能做的事情。
電視劇《小捨得》(2021)劇照。
種貼合女性的母語第三種敘事指令碼:
基於善舉的網路社群,尋求金錢援助
商業曬娃敘事指令碼的第三種類型是基於善舉的網路社群。讓我們看看,當天性中的善良天使佔了上風會是什麼情形。許多參與商業曬娃活動的父母,試圖幫助自己的以及別的孩子和家庭擺脫困境。這種商業曬娃型別主要表現以下敘事內容:它反映了一種同舟共濟、戰勝困境的精神風貌;或者,超越了戰勝困難這件事本身,反映出一種齊心聚力、為了共同的高尚目標而奮鬥的精神理念。
與其他兩種敘事型別一樣,這個寬泛主題有許多種呈現方式。一個常見的子類就是對困境做出回應。例如,涉及患有重病、不治之症的孩童或家庭,或者涉及各種身患殘疾的孩童或家庭。這些父母的曬娃故事可能包括如下部落格內容:透過分享日常生活中“正常”的一面,以及病痛給他們帶來的負擔,他們要消除慢性疾病給他們的人生強加的汙名。
有時候,真正的目標是找到一百萬美元(或者接近一百萬美元)的資金,用來支付患病兒童或殘障兒童的醫療費用及其他需求。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或者類似的目標,這類商業曬娃活動的“財務屬性”相比其他型別會更為明確。乍一看,在基於善舉的社群空間裡,這種對金錢的關注似乎與我們的直覺感受背道而馳,也似乎有點不合時宜。我們不禁要問,這種商業曬娃運作模式難道不是極具剝削性嗎?這難道不是在利用人們對孩子的同情心賺取金錢嗎?
電視劇《小舍得》(2021)劇照。
這些質疑不是沒有道理,但他們忽視了五級颶風,卻看到了毛毛細雨。賺取金錢的這場“陰雨”正是為了實現“陽光普照”所做的努力。真正的“風暴”來自許多家庭面臨的沉重的財務負擔和壓力,因為許多家庭的孩子身患重病或者身有殘疾。這裡涉及的財務需求因此僅在技術層面屬於商業行為:利用數碼市場來創造經濟收益。從本質上講,這可能有關他們的生死存亡。當健康和生命面臨威脅,隱私就可以賣個大價錢了。
與商業借貸相比,商業曬娃方面的法律和監管機制少多了,對於曬娃可以有多少空間的法律資訊就更少了。但是透過商業曬娃,孩子們的醫療資訊被分享了出去。由於他們年齡還很小,因此很難對其中涉及的成本和收益做分析評估。對於一名與癌症做鬥爭的孩子而言,一旦病情公之於眾,在以後的人生中,他/她會受到欺凌嗎?這會剝奪他/她接受教育的機會及其他機遇嗎?這會給他/她帶來別的負面後果嗎?即便如此,承受人生道路上的這些衝擊總比他/她流離失所要強吧?父母可是寧願把其他的家庭費用拋在一邊,支付了孩子的治療費用。
還有一個潛在的比照點就是非營利組織的做法:非營利組織把那些和健康問題做鬥爭的孩子的境遇分享出去,作為活動宣傳的一部分,以便為這些孩子和處於類似境地的孩子爭取到相關的服務。這些宣傳活動在整體上有助於改善孩子們的生活,而不是損害他們的生活。當然,這種比較有其侷限性,非營利組織會受到多重決策結構和管理結構的限制,而家庭是沒有這些限制的。
在非營利組織中,信託人在董事會議上指導該機構開展這類宣傳活動;而在家庭裡,父母在廚房討論,發帖求助,或展開籌款活動就行,他們比其他任何人都更瞭解自己的孩子。兩相比較,哪一種方式更好?一方面,父母是憑情感進行決策,雖然這完全可以理解;而非營利組織的董事會和工作人員比較專業,他們可能會對其中的成本和收益做出更好的分析評估。另一方面,如果你的孩子危在旦夕,需要立即進行醫療救治,非營利組織冗長的審批程式和多重目標就會成為障礙,你就很難實現自己的財務目標。可以這麼說,與任何其他領域相比,這裡討論的商業曬娃更關心孩子們的福祉,以及如何向他們提供關愛。
電視劇《小舍得》(2021)劇照。
被曬的娃:是自己,又不完全是自己
在曬出的內容當中,有多少是即興發揮的,又有多少是實實在在的真實情況,這很難界定。考慮到該行業缺乏透明度,以及影片中人員之間的關係難以求證,也許我們無法確定這兩種情況孰多孰少。也許,整個全球資訊網只是一個舞臺,所有的孩子都是演員。也許,部分網頁是個舞臺,所有的孩子不僅僅是在表演。這樣看來,我們做出以下表述似乎最合情理:商業曬娃活動的內容介於虛幻與事實之間,而大部分內容都涉及某些表演成分。
如果我們接受這個前提,認為在大多數的曬娃活動中,呈現的內容至少都有那麼一點兒虛構的成分,這是否消解了隱私問題?甚至可以進一步認為,這種情況下,隱私問題根本就不存在?
如果故事場景不在學校禮堂,我們極有可能會說:是的。畢竟,觀眾在觀看那個幸運的主演在學校表演戲劇時,也不會有這個想法:“他是個地道的彼得·潘,一定和父母有很多糾纏不清的過節,不希望自己長大成人。”觀眾會意識到,那個穿著綠色緊身衣的孩子,是在按照成年人編寫的故事指令碼表演孩子的角色。如果說,演出的戲劇表現的是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與媽媽的衝突,那是因為劇作家編寫了這樣的情節。即使參與表演的孩子把自己的個人感受隱藏了起來,他也可以透過一種共通的情感體驗與觀眾交流。
然而,如果故事場景轉換到手機上安裝的應用程式,那麼這層由故事的虛構性帶來的隱私保護層就失去了它原有的效力。這兩種場景之間存在幾處巨大的差異,這些差異侵蝕了虛構角色可能會提供的隱私保護功能。
電視劇《小捨得》(2021)劇照。
首先,兩種場景中的觀眾不同。學校禮堂裡觀看演出的觀眾數量有限,而且他們大概和表演者在實際生活中屬於同一個社群。如果是在網路上發帖,那麼觀看該影片的人數就可數以百萬計,而且這個孩子和這些觀眾之間缺乏社群紐帶。
其次,作者身份的呈現方式不同。劇作家的身份一目瞭然,戲劇作品就是她的創作;而在商業曬娃活動中,母親會影響孩子的行為,但是她儘量把對孩子的影響作用隱藏起來。就發揮的功能而言,母親可能充當的是記者的角色,記錄孩子的所作所為;或者,她可能承擔了分析孩子行為或分析自己反應的角色。
母親的反應通常是關於怎樣照看孩子的,但儘管這些看護行為的焦點集中在孩子身上,母親的行為和孩子的行為卻被刻畫得涇渭分明。這種敘事手段產生的效果是,孩子在影片中的表現完全是他自己的反應,並非出自父母的創作。
再次,觀眾接近人物的方式不同。一齣戲劇中的人物歸屬於出演這一角色的所有演員。當然,一旦演出謝幕,這種歸屬關係便告終結,人物就回歸到創作者著作權的約束之下。相比之下,在商業曬娃的影片中,人物本來就代表他自己一個人,而且只能代表這個人。現實生活中的那個人恰好與“數字舞臺”上的那個人物擁有相同的姓名。
更何況,有時候那個人還太小,無法理解別人要求他裝扮一個角色是什麼意思——無論商業曬娃的作品花了多大氣力,給這個孩子創設了一個多麼虛假的“自我”。一個再明顯不過的例子是把新生兒沿產道降生的“旅程”記錄下來。新生兒根本無法理解,“做你自己”和“演好你的角色”之間有什麼細微的差別。然而,即使不是新生兒,年齡大一些的孩童和青少年也可能無法理解這種區別。這種挑戰既是孩子們人生髮展階段的一大特徵,也形成了商業曬娃敘事的體裁型別。
電視劇《小捨得》(2021)劇照。
參與商業曬娃活動的母親希望她的觀眾能夠感受到,影片中的人物刻畫是對孩子真實的寫照,因此她選用家庭場景作為故事背景。可以設想,這位母親也意識到,影片部落格的消費者很精明,不會把部落格中的每個細節都當真。每個父母都知道,在美好的一天,帶著孩子一起烘焙食物,成功率可能只有10%,而90%的情況是搞得一團糟,反正絕對不會是100%成功——除非“上帝保佑”。然而,她還是基於某種身份認同在做這筆交易——儘管潔淨的不鏽鋼器皿和乾淨的臉蛋也摻雜進那麼一點“偷窺”的成分。
孩子和家人坐在自家的廚房裡,家長試圖向孩子解釋:這一時刻,你既是你自己,又不是你自己。這個問題是關乎人“存在”的智力挑戰,堪比莎士比亞的戲劇獨白。若是孩子意識到,影片觀看者、廣告商和其他利益攸關方在以各種方式回應他的表演——點贊、發評論或金錢獎賞,想解釋清楚這檔子事就變得更加困難了,因為這涉及你為何要向觀眾表演的動機問題。
最初,製作曬娃影片是“藝術模仿生活”,後來就演變成“生活模仿藝術”。走到這一地步,孩子在商業曬娃活動中到底在扮演誰的問題,就演變成另外一個核心問題:這個孩子到底是誰?
“真誠做自己”是不同人生階段面臨的挑戰,也是不同“表演”階段面臨的挑戰。在數字生活的舞臺上,日常演出都面臨這樣的挑戰。即使有些家長並不打算將他們的數碼生活變現,他們也會迎合觀看影片的人。
你根本不需擔心孩子會把麵糰搞砸,最後只能拿去餵狗;也不必擔心要把麵糰提前做好,藏到一邊,以保證拍攝到烤制流程的圖片,好向人們展示麵糰是怎麼變成曲奇的。看起來,一般的曬娃領域可能比商業曬娃更能呈現真實情況,因為在一般的曬娃活動中,父母無法得到其他參演人員和化妝團隊的支援,也沒有營銷顧問和其他人員的幫助,更沒有創業目標要達成。這樣,他們可能會優先考慮其他目標,比如建立人際關係或者排遣情緒等老一套的做法,使影片看起來似乎更加關注內容的真實性。然而,即使在非商業化的曬娃領域,內容的呈現也並非總是“不用濾鏡”。
但非商業曬娃領域同樣面臨這一基本問題:如果呈現出來的生活不完全是真實的,那怎麼會有隱私問題?部分虛構部分真實的一段影片是否會涉及隱私權益的問題?簡單說來,如果發帖中的人物刻畫從現實生活中汲取了大量素材,並被當作現實生活分享了出去,還以某種方式回到了現實生活,並對現實生活產生了影響,那麼隱私問題就是存在的。
較為詳細的回答是,商業曬娃活動中涉及的受眾、作者身份及人們與人物接近的方式,在一般的曬娃領域同樣是突出的因素。這些因素在各自領域內造成的影響也存在差異:商業曬娃活動涉及數百萬計的觀眾,另外還關乎工資收入;相比之下,普通曬娃涉及的觀眾只限於媽媽大學時的好友,媽媽從事的只是“玩樂工作”(playbor,即將娛樂和贏利的動機融合在了一起)。但是,即使非商業曬娃領域也涉及財務問題:父母、老師和其他受委託的成年監護人會用孩子們的資料來“付費”,從而獲取免費或低價的數字服務。
商業曬娃活動和非商業曬娃活動共有的基本模式是,父母邀請大量難以控制的觀眾參與到曬娃活動中來,而且這些觀眾和曬出的家庭或孩子可能沒有任何實際聯絡。父母將孩子的行為當成真實的表現呈現給觀眾,卻隱去了他們自己在過程中扮演的創作者角色。
父母給孩子分配了一個角色,使用了孩子的姓名,生活在他們的家裡,更糟糕的是,孩子認為這就是他自己。在某個時候,孩子可能會意識到觀眾對這種人物刻畫的反應。姑且把商業曬娃領域中顯性的財務利益放在一邊,這裡可能會出現“生活模仿藝術,藝術又反過來模仿生活”的內生迴圈;這個迴圈過程中,孩子的選擇、他對世界的體驗和自我認知,都要經受曬娃“濾鏡”的多重過濾。
你認為孩童和青少年的自我意識價值幾何?你會不會將孩子們送到倉庫去,讓他無償做工,以獲取你想要的錄影帶?當然不會。那麼,你為什麼會在網上心安理得地分享孩子如廁訓練遭遇困境的場景,並以此為你的“曬娃大業”創造收入,或者換來你想要的、表面上免費的社交媒體服務呢?為什麼我們的法律體系允許你做出這樣的選擇?我們需要進一步探討法律體系中有關兒童、父母、家庭和其他成年監護人的主流“迷思”。正是這些主流“迷思”使得成年人對兒童期和青少年實施“隱形電子攻擊”成為可能。
原文作者/莉亞·普朗科特
摘編/申嬋
導語校對/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