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宣公二年中有這樣一個故事:
春秋時期,殘暴的晉靈公,因為廚師做的一道菜不如自己的意,就濫殺無辜,大臣趙盾和士季進宮勸諫,晉靈公態度冷淡,不情願認錯。大臣士季說:“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這個故事讓人們認識到: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成年人都難免犯錯誤,更何況是孩子呢?
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犯錯誤是很正常的事,父母首先要接受孩子會犯錯誤的事實,同時也應容許孩子犯錯誤。
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會犯大大小小的各種錯誤。
當孩子犯了錯,該不該懲罰呢?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而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面對孩子犯錯的問題,父母應從愛護孩子和生命教育的角度出發,對孩子犯錯誤的問題進行具體分析和思考,然後才採取措施。
首先,分析孩子犯的錯誤屬於哪一類錯誤?
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犯的錯誤,有各種原因和表現。
有些錯誤是源於不小心,比如打碎碗、杯子,摔壞東西等。
有些錯誤是因為不知道,比如不知道別人的東西不能動。
有些錯誤是因為自己的能力不夠,比如弄髒衣服、弄灑水、完不成作業,學習成績不好等。
這些錯誤,其實都不是什麼大錯誤,甚至可以認為,其中的這些錯誤正是孩子成長過程中對未知世界探索的方式和路徑。
最重要的一點是:這些錯誤都和孩子的品德無關,屬於非原則性的錯誤。
另外一些錯誤,比如孩子撒謊、小偷小摸、有意破壞公物,傷害他人等行為,這就是嚴重的與品德相關的原則性錯誤。
針對孩子所犯的具體錯誤,採取具體的對待方式。
當分析清楚了孩子所犯的錯誤究竟屬於原則性的品德錯誤,還是屬於非原則性的成長過程中的錯誤時,我們家長就可以有針對性地對孩子的錯誤採取不同的措施。
而對於孩子犯了錯,要不要懲罰的問題,就有了明確的答案。
只要不是有關品德的原則性錯誤,家長就不應該對孩子實施過於嚴厲的懲罰。
對於那些不是有關品德的錯誤, 爸爸媽媽應從幫助孩子的角度出發,和孩子一起找一找犯錯的原因。
比如,孩子不小心把碗打碎了,可以和孩子一起看看是什麼原因。
如果是孩子動作太快了,沒有拿穩碗,那就告訴孩子:下次慢一點,不急。
如果是碗太燙了,太滑了,那就父母要給孩子重新選擇適合孩子用的碗,既拿得穩,又結實耐摔。
如果是孩子心不在焉,因為不專心做事,把碗打碎了,那就告訴孩子:做事要專心,下次注意就好了。
記得有一次我在一個小飯館吃飯,一個看起來還是小學生的孩子在幫父母收拾碗筷,不小心把碗打碎了,因為店裡當時客人很多,所以,孩子的媽媽當時沒有發脾氣,但是用惡狠狠的眼睛瞪著孩子。
我離這個孩子很近,能看到孩子竟然身體有些發抖,用發顫的聲音說:“對不起,媽媽”。
我看著這一幕感到很心酸,很久都忘不了那個孩子膽怯的眼神。
而另一個媽媽,是我的鄰居,我們一起在客廳裡聊天的時候,她的孩子奔跑過來,一下子碰到桌子角,桌子上的花瓶掉下來打碎了。
我知道那隻花瓶價格不菲,但是孩子媽媽第一時間是扶起摔倒的孩子,抱著孩子說的第一句話是:“快讓媽媽看看,有沒有扎傷哪裡?”
同樣是打碎了東西,同樣是孩子犯了錯,但是兩位媽媽截然不同的對待孩子的態度,給了孩子完全不同的心靈感受,也在孩子成長的路上留下了不同的印記。
對於有關品德的原則性問題,爸爸媽媽要高度重視,一經發現,刻不容緩,要立即對孩子的錯誤行為提出嚴厲的批評,並且要教育孩子,什麼才是品德的規範,什麼才是做人的準則。
雖然對於不是品德方面問題的錯誤,不建議給孩子太嚴厲的懲罰,但是孩子畢竟還是犯了錯,到底要怎樣做才能既能達到懲戒孩子的目的,又能讓孩子從中吸取教訓,受到教育,從而認識和改正錯誤呢?
這個問題是非常值得家長和老師們深入思考的,因為“懲罰”是一種手段,但懲罰不是目的,教育才是。
作為家長,當孩子犯了錯的時候,要把握好懲罰的底線:就是不要破壞孩子的情緒。
當孩子犯錯時,家長要首先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要對孩子發脾氣。
孩子犯錯後,自己內心是感到恐懼,害怕受到懲罰,所以,當發現孩子犯錯時,家長要首先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要對孩子發脾氣。
然後,爸爸媽媽可以用最簡潔的語言,清楚明白地告訴孩子他錯在哪裡?
家長在批評孩子的時候,建議不要光說孩子這裡不對,那裡不對,最好要讓孩子知道他具體錯在哪些地方?在孩子知道自己的具體錯誤的基礎上,爸爸媽媽要讓孩子明白怎樣做才是對的。
當孩子既知道自己錯在哪裡,又知道怎樣做才是對的,這樣一個過程,就是家長對孩子進行建設性批評,幫助孩子認識到錯誤,糾正錯誤的過程。
當孩子犯了錯,非要懲罰孩子的話,有沒有什麼好的辦法呢?
從生活經驗和實際效果出發,發現一個懲罰的好辦法:勞動。
回想古時候,兒童進入私塾讀書,第一件事情就是學習掃地。灑掃,本來就是我們古人教育孩子的方法之一。
用勞動的方法懲罰孩子,不僅不會破壞孩子的情緒,反而會消除孩子犯錯後害怕受懲罰的恐懼心理。
透過勞動,還可以使孩子的情緒慢慢平和下來,並且在勞動中產生積極愉快的心理。
而好的情緒非常有利於孩子學習和思考,所以,我們建議,對孩子的懲罰應該以不破壞孩子的情緒,不讓孩子感到害怕作為底線。
與此相反,破壞孩子情緒的懲罰做法是,有的家長會罰孩子寫作業,罰站,這除了浪費孩子的時間,讓孩子的自尊心受到傷害以外,對孩子和家庭乃至社會一點貢獻也沒有,反而讓孩子更痛恨寫作業,產生消極的心理。
回想我們成年人自己成長的過程,也許都數不清犯過多少大小錯誤。
所以,作為家長,千萬不要不容許孩子犯錯誤,更不要當孩子一犯錯誤,不問青紅皂白,輕則罵,重則打,讓孩子內心充滿恐懼。
因為學習成績不好而懲罰孩子也是很不應該的,因為孩子功課不好,有多方面的原因。
有的是因兒童發育緩慢而未開悟。一些原因是孩子們沒有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不管是什麼原因,都不是孩子的道德原因。因此,如果僅僅因為孩子的作業不好,就認為他們犯了錯誤,甚至打罵孩子。這對孩子很不公平,他們不能教育好孩子。 當孩子犯了錯的時候,爸爸媽媽應該先反省自己:有沒有事先給孩子制定好品德規範和行為規則呢? 如果沒有,那麼“不知者不怪“,就不要因為孩子不知而責怪孩子犯錯。 如果已經給孩子制定好了品德規範和行為規則,孩子還是犯了錯,那家長就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緒,耐心地教育孩子,讓孩子知道錯在哪裡,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並且要明確地告訴孩子怎樣做才是正確的。 如果不是有關品德的原則性錯誤,家長就不要懲罰孩子。 如果非要懲罰,建議採取不破壞孩子的情緒,用建設性地批評和生命教育的方法,從愛護孩子的角度出發,用勞動、做家務、完成任務等有效的懲罰方式,幫助孩子認識錯誤,改正錯誤,學會正確地做人和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