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州一名女子將醫院告上了法庭,這是她第二次向法院要求拿回自己的子宮,然而一審和二審都敗訴了。
病人要求拿回自己的器官,乍一聽還挺合理的,畢竟自己長的東西,擁有天然的所有權。但其實,這是不可以的。
據2021年《醫療廢物分類目錄》,醫療垃圾包括:病理性廢物、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
其中,病理性廢物指的是診療過程中產生的人體廢棄物和醫學實驗動物屍體等。
這些醫療“垃圾”跟生活垃圾是完全不同的,隨意丟棄容易成為疾病傳染源,因此需要醫院統一處理,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洩漏或擴散。
胎盤屬於比較特殊的組織,早在2005年,《衛生部關於產婦分娩後胎盤處理問題的批覆》中就指出“產婦分娩後胎盤應當歸產婦所有”,所以醫院一般都會遵照產婦的意願。
但如果產婦患有傳染性疾病,胎盤也有可能帶有傳染性的病毒或者細菌,此時,就需按醫療廢物處理,不能讓產婦帶走。
以器官移植手術為例,從供體取出器官後還需進行器官修復和受體移植,整個過程至少需要3場手術,七八個人配合。想偷樑換柱,並不是那麼容易。
更何況,器官不是隨便都能安裝到另一個人身上,器官移植需要配型,能成功配對的並不多,甚至連親緣關係都未必能成功。
中國目前的器官移植只有一個來源,那就是公民自願捐獻,而且還是無償的。
如果有醫院、醫生偷偷摘除患者的器官,進行販賣,那一定是違法的。《民法典》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
那麼手術切下來的器官都去了哪裡?
手術中切下來的組織、器官主要分為非病理性和病理性的,都有著嚴格的處理流程。
非病理性的(如正常胎盤)如果家屬不要,會按醫療廢物分類丟棄,而病理性的一般需要送檢,所以會製作成標本,大致處理流程如下:
如若切下來的組織有特殊意義,經過患者或家屬同意,醫生也會製成標本用作教學或科研。
整個處理流程可以說嚴謹且嚴肅,所以大家不要再YY醫院是否會切你的器官去賣,也不要為難醫生們啦~
器官是我們身體的一部分,但出於某些原因,器官會從身體中“剝離”出來,但如何處理,都是有管理規定的,請大家多一些理解吧~
參考資料:
[1] 劉品.病理切片製作技術的改進及臨床應用[J].山西衛生健康職業學院學報,2021,31(05):12-14.
[2]叢超,黃維健.手術病理標本的資訊化流程管理[J].護理學雜誌,2015,30(10):38-40.
[3] 醫生手術中給家屬看標本,這些陷阱你需要知道.醫脈通.2022-09-19
[4] 為啥胎盤可以拿走,拔下的牙卻不行?丨醫眼看法.醫脈通.2022-07-25
[5] 醫療廢物分類目錄(2021年版)[J]. 中國感染控制雜誌, 2021(0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