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指導意見 促進醫療美容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

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維護醫療美容診療秩序和市場秩序,促進醫療美容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11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行業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就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行業監管工作,規範和促進醫療美容行業發展提出一系列針對性舉措。

明確規定醫療美容服務屬於醫療活動

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活水平提高,醫療美容行業快速發展,在更好滿足人們對美的追求的同時,非法行醫、假貨頻現、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突出問題也逐步暴露,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今年2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曝光了一批醫美違法犯罪案例。其中,有美容機構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小區住所內開展注射玻尿酸、瘦臉針等醫療美容服務。

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堅持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底線,明確規定醫療美容服務屬於醫療活動,必須遵守衛生健康有關行業准入的法律法規。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市場監管總局等11部門聯合組織開展了醫療美容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清理了一批違法機構、懲治了一批違法人員、查辦了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了一批長效機制制度成果,行業亂象頻發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行業秩序明顯好轉。市場監管總局等11部門在充分研究和認真總結專項治理行動取得的成功經驗基礎上,出臺了《指導意見》,對強化醫療美容行業監管工作作出了較為全面的規定。

著重強調跨部門綜合監管

醫療美容兼具醫療屬性和消費屬性,涉及監管部門多,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醫療美容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更離不開規範高效的行業監管。

《指導意見》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1號)有關要求,構建了多部門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醫療美容行業綜合監管工作機制,有利於防止監管空白,提升監管效能。

《指導意見》著重強調跨部門綜合監管,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下,從登記管理、資質稽核、“證”“照”資訊共享、通報會商、聯合抽查檢查、協同監管、行刑銜接等多個維度同時發力,構建貫通協同、高效聯動的行業監管體系。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將醫療美容診療活動、涉醫療美容經營活動以及醫療美容用藥品醫療器械等納入綜合監管重點事項,有助於明確監管重點,保持對行業亂象的監管壓力常在。

《指導意見》對加強醫療美容“導購”活動、醫療美容培訓活動以及生活美容等關聯領域監管作出安排,透過規範醫療美容上下游和相鄰行業市場秩序,為醫療美容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創造更為公平、規範的市場環境。

統籌監管規範和促進發展

《指導意見》統籌監管規範和促進發展,充分考慮醫療美容行業規律特點,在推進最佳化行業准入條件、強化資訊公開和信用約束等多個方面作出規定。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指導意見》要求強化醫療美容行業監管、保持對行業亂象高壓嚴打態勢,就是要掃清“黑機構”“黑醫生”“黑藥械”,以監管手段防止醫療美容行業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為依法合規醫療美容機構健康發展提供更為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在具體政策設計上,《指導意見》要求市場監管部門做好經營主體登記管理服務,依法履行“雙告知”職責;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審批標準、完善審批流程、把好行業准入關口、做好合規機構和人員公開公示;生活美容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相關行業協會指導,倡導生活美容機構張貼“不得提供醫療美容服務”警示語。這些規定都將為合規醫療美容機構依法經營提供便利和支援。

《指導意見》的出臺,將有效推動醫療美容行業常態化、綜合性監管,有力推動解決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醫療美容行業突出問題,形成以有效監管促進有序發展的良好態勢,為持續激發醫療美容行業發展內生動力、推動醫療美容行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新的制度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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