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位癌究竟是什麼癌?重疾險新定義後有哪些影響?

買過重疾險的朋友應該會發現,不少重疾險的條款中都包括這麼一條:原位癌除外。

很多人對重疾險的誤解都是認為只要患癌症都能獲得重疾險理賠。

原位癌究竟是什麼癌?重疾險新定義後有哪些影響?
實際上我國2007年4月3日起開始實施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將原位癌排除在重疾險的保障範圍之外,很多重疾險產品會拒賠原位癌。

那有些人就要問了:原位癌不是重疾?病種名稱中都有“癌”字,還不是重疾?

原位癌,又稱作“上皮內癌”,指的是上皮的惡性腫瘤侷限在了皮膚或粘膜內,還沒有破壞基底膜、侵犯到真皮組織,更沒有發生浸潤和遠處轉移。

因此,原位癌有時也被稱為“浸潤前癌”或“0期癌”,是癌的最早期,嚴格意義上而言,它根本算不上真正的癌症。

舉個例子的話,如果有一個表皮長了黴斑的橙子,剝開后里面的橙子還是好的,而原位癌就相當於黴斑。

原位癌究竟是什麼癌?重疾險新定義後有哪些影響?
而惡性腫瘤,是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的正常組織,能經過淋巴管、血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的其它部位。

原位癌究竟是什麼癌?重疾險新定義後有哪些影響?
在這次的重疾險新定義修改稿中,原位癌再次成為焦點,原因是原位癌被從官方“輕度惡性腫瘤”定義中予以明確剔除。這其中可能有行業關於發病率、理賠率、客戶實際發生損失額等諸多方面的考量。

原位癌究竟是什麼癌?重疾險新定義後有哪些影響?
雖然原位癌嚴格意義上並不能說是癌症,但原位癌對客戶的影響到底有多少?重疾險的新舊定義的主要區別在哪裡呢?

區別1:新增三類重疾:嚴重潰瘍性結腸炎、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一種不明原因的腸道炎症)。

區別2:三類疾病需要按程度分級,分別是惡性腫瘤(癌症)、急性心肌梗死和腦中風後遺症,程度輕的劃入輕症範疇,只能賠付輕症保額。

區別3:規定輕症賠付比例為保額的20%,不能高於這個比例。

區別4:四類疾病理賠標準更嚴格,包括嚴重惡性腫瘤、較重急性心肌梗死、嚴重慢性腎臟病、嚴重待發性肺動脈高壓。

區別5:十類疾病理賠標準更寬鬆,包括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嚴重良性顱內腫瘤、嚴重腦炎或腦膜炎後遺症、心臟瓣膜手術、嚴重阿爾茲海默病、嚴重原發性帕金森病、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主動脈手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

新定義後原位癌還能保嗎?

新定義明確將“原位癌”排除在重疾和輕症定義之外,那麼是不是意味著新定義實施後,重疾保險再也不會保原位癌了呢?

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目前還待定。重疾標準定義是行業的指導性檔案,公司設計的重疾保險不能比這個標準嚴格(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但可以比這個標準寬鬆。公司為滿足部分客戶需要,有可能會繼續推出包括原位癌保障責任的重疾保險,當然保費中會額外增加這一項責任對應的金額。

經常會有人問小編,保險應該什麼時候買,小編的建議是:若有配置保險的想法的話,早投保肯定是優於晚投保的,既能早點享有保障,又可以避免今後想投保卻無法投保。

萬一因為保險規則修改或者有了新發的身體狀況影響投保申請的情況,那就太不合算了!所以如果有配置保險的想法還是應該儘早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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