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一刻:譴責受害者總是容易的

  人們在遭遇困難或不爽時,常常不能正面應對,而是遷怒於比自己更弱勢的人,似乎已經是人類自古以來的一種通病。“替罪羊”這個詞本身便很好地說明了問題。在非洲神話中,我們也能看到此類現象更古老的痕跡。

  一個衣索比亞神話用諷刺的方式說明了這個道理。某一天,一隻小獅子在玩耍時被一隻大象踩死了。獅子爸爸非常憤怒,咆哮著“我要把大象撕成碎片!”。可是過一會兒他就猶豫起來,想著大象龐大的身形和強壯的力量。他越想越害怕,於是嘀咕道,這一定是山羊的錯誤!說完他立刻衝了出去,把附近山上一大群正在吃草的山羊都咬死了。這個故事為恃強凌弱做了個演繹:當一個人遇到比他更強大的敵人時,他會把憤怒遷怒發洩到比他弱小的人身上。

  非洲還有一個類似的故事:在一場空前的旱災中,一隻獅子、一隻豹子、一隻土狼和一隻驢子聚在一起,哀嘆日子過不下去了。食物越來越少,他們開始研究原因。最後他們認為,肯定是他們做錯了什麼事,上天降罪與他們。於是他們決定向上天坦白一切。

  獅子承認他曾經吃掉過鄰村的一隻小牛,但其他動物懾於他的威猛,紛紛奉承說:“這不算什麼罪過。”豹子說他曾經很殘暴地對待一隻脫離羊群的山羊,別的動物也說這用不著懺悔。土狼說他曾經偷過一隻雞,大家也不覺得有什麼。

  這次輪到驢子了,他說他曾在主人不在時偷吃了人家幾片嫩樹葉。在座的動物們沒有誰懼怕驢子的,於是他們小題大做地譴責起驢子來:“這可是大罪過,一定是你給大家帶來災難!”然後他們就把驢子吃掉了。可見弱者經常是人們遷怒的物件。

  在古代,居住在農莊裡的村民遷怒的物件往往是路過的陌生人、外鄉人,或是孤苦的老人(尤其是寡婦)。時至現代,除了少數格外封閉的窮鄉僻壤,遷怒於陌生人、外鄉人的現象已有所減少,但對婦女的遷怒卻依然存在。許多暴力事件發生後,不少人處於種種不同的原因指責受害者的事件依然屢屢發生。

  在古希臘著名悲劇家歐里庇得斯的《美狄亞》裡,在美狄亞得知伊阿宋為了獲得更好的社會身份和地位,背叛了她即將與公主結婚*後,痛苦萬分的美狄亞思考自己犯下的錯誤,發出如下感想。這一段可謂歐里庇得斯借美狄亞之口為女人辯護的著名詩篇:

  “世界上所有血肉的東西,

  受害最多的是女人,我們必須

  拿出私房積蓄,收買男人的愛,

  瞧,錢買了我肉體的主人!

  每天想到這羞辱,不安猶如針刺。

  整天還擔憂,不知主人在打什麼主意……

  ……家裡沒人教過她,如何保證枕邊人平安無事。

  而不斷掙扎的她,設法用軛套住他同挽重荷,

  但不可將軛扯得太緊,

  幸運的女人還能喘息!

  要不然,她唯有求死。

  她的主人,若看厭了這張黃臉,

  可以去別處尋歡,但她倚闈長等,

  望眼欲穿,盼望著他的孤魂。

  然後他們會說,他們從軍出征,

  而我們坐享他們的保護,免受危險!

  多麼滑稽可笑!我寧可手持盾牌衝殺三陣

  也不願生小子一人。”

  配置毒藥的美狄亞,心中痛苦萬分

  這段劇本里美狄亞提到當時的婦女需要“花錢買主人”。確實,在荷馬史詩裡,我們看到當時搶婚的習俗非常風行,英雄們基本是用搶劫能力來排行綜合實力的。但到了伯利克里的希臘時代,情況卻正好顛倒過來,沒有嫁妝的姑娘能嫁人的機會很少。儘管法律禁止獨身,但單身漢的數量卻與日俱增,到後來演變成雅典的基本問題。畢竟在希臘,可供消遣的方法多得是!而那些晚婚的男人決定結婚時,通常已經接近30歲了,卻堅持妻子不得超過15歲。想想都過了2500多年了,世界的許多地方在“自費變奴隸”這一點上並沒有什麼變化。

  附註:

  美狄亞由於是外邦人,按照當時的法律無法合法地和本城公民伊阿宋結婚,故伊阿宋在法律上屬於未婚,依照法律兩人屬於姘居關係,美狄亞不受當地法律保護。

  美狄亞雖然被拋棄,不過她的復仇之舉幹掉了公主和國王,也讓伊阿宋成了希臘神話中最落魄的英雄。有一種說法是她在離開之前把兩個孩子託付給赫拉神廟撫養,但孩子被當地人殺害,並誣陷是美狄亞自己所殺。美狄亞本人則拒絕宙斯的求愛,轉而成為雅典王埃勾斯的情婦,直到埃勾斯的私生子忒修斯到來。其後她回到故鄉,幫助父親從篡位的哥哥處奪回王位,從而與父親和解,平靜地度過了餘生。

  德拉洛瓦克的《美狄亞》。有一種說法是她在離開之前把兩個孩子託付給赫拉神廟撫養,但孩子被當地人殺害,並誣陷是美狄亞自己所殺。

  美狄亞紅繪陶器畫,現存於克里夫蘭藝術博物館,約公元前400年,美狄亞被呈現為波斯人

  美狄亞遞給伊阿宋叔父偽·還童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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