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先生反映,8月5號,他跟家人住在寧波一家酒店,酒店裡發生的事情,讓隨行的孩子嚇得不輕。
裸男在酒店敲孩子的房門,孩子嚇得不輕
羅先生:“光著屁股要踹我們房間,踹門、恐嚇、威脅、你給我開門怎麼樣的,這種話很難聽的,小孩子就是怕這點,一個小男孩都已經嚇得尿褲子了 ,十三歲的女孩子都哭得不行。”
羅先生是江蘇人,在寧波工作,這個月初,家人帶著3個孩子來寧波玩,住在寧波東方石浦大飯店,開了705和706兩個對門的房間。羅先生說,5號晚上,幾個大人出門見客人去了,留下三個孩子在酒店,臨走前還特意交代,不要輕易給他們打電話,結果事情沒談完,孩子的電話就打過來了。
羅先生:“十一點四十分左右 ,給我們打電話了,
她說你們趕緊回來,有兩個流氓一直在敲我的門,並且是光著屁股的。”
羅先生說,接到電話後,幾個大人趕緊回到了酒店,這時敲房門的男子已經穿好衣服,被保安帶到了大堂,他隨即報了警。羅先生表示,自己一開始還不相信,真的有人光著身子敲房門,提出看一看酒店監控。
羅先生:“夏天光個膀子也正常,敲錯門,然後監控裡邊,也是這樣子,如實 (有一個人 什麼都沒穿),對,什麼都沒穿,(那他為什麼要來敲門) ,那我不知道。”
羅先生拍了監控的照片,時間是5號晚上10點22分,一名男子渾身赤裸出現在酒店走廊上。還有一張照片,時間是10點39分,羅先生說,畫面中這名穿深色褲子的,就是之前那名裸體男子。
羅先生:“在樓道里面吵吵吵 ,吵了有兩個小時,一直在敲我女兒那個房間的門 這樣子弄的小孩子精神已經崩潰了,十三四歲女孩子看到這種情況,現在我們本來今天定的遊樂場,沒敢去,都不敢出門了,飯都吃不下了。”
羅先生認為,孩子受驚嚇,酒店有責任
由於前一天晚上沒有睡好,幾個孩子都在房間裡睡覺。羅先生覺得,孩子受到驚嚇,酒店應該負責。
羅先生:“酒店方面 ,至少給我一個說法吧,他中途兩個小時在樓道里邊一直穿梭著,光著屁股,來回做這種事情,把小孩子嚇成什麼樣子,是吧。”
寧波東方石浦大飯店 李經理:“這事情是這樣子的,比方說,現在整件事情公安也在調查,該我們酒店承擔的責任,我們也是不會去推卸責任的,(那我們的保安,是什麼時候上去的), 監控顯示的具體時間,我是記不清楚,反正他接到客人,具體時間我現在不太清楚,反正收到這個資訊,他會到樓層去的。”
對於前一天晚上發生的事情,羅先生仍然心有餘悸。那名裸體男子已經被派出所控制,這件事到底怎麼回事?酒店又會如何處理呢?
羅先生:“如果說開門了以後,誰也不知道他們會發生什麼,關鍵是穿個衣服也沒別的,都已經敢在樓道里光著身子,主要沒看到物件,如果說有物件的話 ,不知道會發生什麼。”
男子朋友解釋,喝多敲錯門
記者提出看一下監控,酒店的李經理拒絕了。就在這時,酒店大堂走進來幾個人,羅先生說,是那名裸體男子的朋友。
裸體男子的朋友:“(他為什麼要敲門) ,不知道,他喝多了,(那你們昨天在房間嗎),我們昨天在房間睡覺,(怎麼沒出來制止一下),都喝多了,(喝了多少),喝了有一瓶白酒,(一個人一瓶還是) ,一個人一瓶。”
這位師傅表示,當天晚上大家都喝醉了,那名男子為什麼不穿衣服出去走,自己並不清楚,但他說,那名男子住在707房間,就在羅先生他們房間隔壁。
寧波高新技術開發區新明派出所 民警:“我們透過監控可以確定的是,他當時幾個朋友,在酒店裡開了幾個房間,到酒店以後,在房間裡面竄來竄去 ,朋友之間相互走動。”
警方表示,經過他們瞭解,當事的男子跟幾個朋友是從湖北來寧波做生意的,當天晚上跟客戶喝了不少酒,回到酒店之後互相串門,去敲羅先生他們房間的門,應該是醉酒之後找錯房間了。
民警說,據男子自己稱,現在已經想不起來當晚做了什麼,所以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全裸著在走廊上走動。
寧波高新技術開發區新明派出所 民警:“第一次敲門是在,大概晚上十點二十分左右,這是第一次,當時就是沒穿衣服的那次。第二次敲門是在十一點半左右,一共敲了兩次門,(第二次衣服是已經穿上了),對 ,第二次衣服是穿著的,全部都穿著衣服的。”
酒店提出,免除房費,羅先生:不能接受
民警介紹,那名男子全裸著出現在走廊,大概持續了一分多鐘,之後再出現,就都是穿著衣服的了。目前那名男子已經被派出所行政拘留。裸體男子受到了處罰,但羅先生這邊希望,酒店賠償他的損失。
羅先生:“至少要有個賠償吧 ,(你希望賠償多少),這個我不好說,不是說我希望他賠償多少,他要有一個真誠的態度,是不是。”
寧波東方石浦大飯店 李經理:“昨天事情發生以後 ,我們客房部經理當時也說 當晚的房費,給予免除,其他的話,下一步要根據派出所的處理。”
酒店的說法,羅先生不能接受,他表示會跟酒店再協商,不排除透過法律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