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讀到第十三回,最大的事件是秦可卿死掉了。
秦可卿死之前,給鳳姐託夢,“託夢”這件事很重要,“庚本”在第十三回這前有一段批註:“此回可卿夢阿鳳,蓋作者大有深意焉。可惜生不逢時,奈何,奈何!必寫出自可卿之意也,則又有他意寓焉。”顯然,這個託夢並不簡單,實在是個重大關節。
(秦可卿)
我們且看她託夢的內容:
秦可卿託夢的主要內容是為賈府做長遠打算,並且提了兩條切實可行的意見,具體這樣說:
賈府當前的問題是:1、賈府“目今祖塋雖四時祭祀,只是無一定的錢糧”;2、“家塾雖立,無一定的供給。”第二條好說,再窮不能窮教育,子孫的教育當然重要,如果下代人讀書的問題就得不到解決,家族後續的興旺就毫無指望了,所以,這是頂頂重要的問題;第一條呢,現代人會說,不就是祭祀祖先嘛,但其實,祭祀在古代,是家國的頭等大事,《左傳·成公十三年》有:“國之大事,在祀在戎。”國家的大事,在於祭祀和戰爭,你看,在古人眼裡,祭祀比戰爭還重要。所以,秦可卿把祭祀放在前面說,再合適不過了。
(《左傳·成公十三年》)
秦可卿的計劃是:
“趁今日富貴,將祖塋附近多置田莊房舍地畝,以備祭祀供給之費皆出自此處,將家塾亦設於此。合同族中長幼,大家定了則例,日後按房掌管這一年的地畝、錢糧、祭祀、供給之事。如此周流,又無競爭,亦不有典賣諸弊。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這祭祀產生連官也不入的。便敗落下來,子孫回家讀書務農,也有個退步,祭祀又可永繼。若目今以為榮華不絕,不思後日,終非長策。”
你看,秦可卿想出了一舉兩得的辦法,解決了祭祀和子孫讀書兩個問題,其前提是她看出了賈府的“榮華”並不會連綿不絕,甚至她已經約略感覺到了敗落就在眼前。從這一點來說,秦可卿了不得,只可惜死得太早。
之所以說“託夢”這個情節是全書的大關節,是因為這段情節奠定了全書的悲劇基調,確定了賈府未來的結局,是“樹倒猢猻散”,是“盛筵必散”,就算再有什麼天大的喜事,也只不過是“瞬息的繁華”。
(可卿託夢)
更重要的是,秦可卿臨走之時,留下了兩句詩:“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
這兩句詩,意思跟前面的“盛筵必散”一脈相承,這似乎爭議不大,但其中的“三春”到底如何理解,似乎大家看法並不一致,略作總結,至少有以下幾種說法,我們逐個分析一下:
1、“三春”指的是迎春、探春、惜春。這是三個尚未出嫁的女兒,等到她們成年之後,“三春”出嫁事了,賈家便開始頹敗,大家“樹倒猢猻散”,這是最廣泛的一種說法,但並不靠譜,“三春”如果指賈家的女兒,那就不是三春,因為賈家有“四春”,元春就算早已進宮,也不應當排在“三春”之外,更何況元春的遭遇跟賈家的命運更加密切相關;
(賈惜春)
2、“三春”指的是賈家“四春”裡排行第三的探春。也就是說探春出嫁後,紅樓(不僅賈家)女兒們一個接一個地或死、或寡、或倉皇出嫁等等,都有十分不幸的結局,但也似乎不靠譜,因為探春雖然重要,但其重要性還不足以指代賈家的命運;
(探春)
3、“三春”指的是過了三年。就跟“一日不見如隔三秋”裡的“三秋”同樣的道理,指的是秦可卿死後三年,賈府就徹底敗落了,但如果細算,似乎也不靠譜,因為就算不算後四十回,到第四年頭上,女兒們還在建桃花社,寫柳絮詞呢,“三年”之說似乎說短了點;
(林黛玉重建桃花社)
4、“三春”指的是“孟春、仲春、季春”,就是春天的三個階段。春天過去,眾芳落盡,如果僅理解字面意思,這大概是最準確的說法了,春天過去,花兒自然就敗完了,繁華過盡,賈府就走向敗落。
(三春過去諸芳盡)
我們當然明白,也可以確認秦可卿的這句詩是有深刻寓意的,但她的寓意僅限於賈家會在繁華過後,最終敗落,諾大的超級貴族之家,到最後落了個“好一似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的結局,但這並不代表其中“三春”的理解,可以生硬地特指某三個具體的事物。
說到這裡,我們要說說《紅樓夢》詩詞的理解問題,雖然寓言式和讖語式寫作是《紅樓夢》寫作特色之一,但是我們在閱讀《紅樓夢》時,卻不能把《紅樓夢》裡所有的詩詞都當成寓言,當成讖語。
比如,閱讀《葬花吟》時,我們就不能把“一年三百六十日,風刀霜劍嚴相逼”完全轉化到黛玉身上,認為她過著風雨交逼、眾力催迫的日子,要知道,她在賈府的生活,是富足而寬鬆的,林黛玉見花落淚,因花而感嘆是簡單的心理投射,他的詩裡更多是字面意思,不能再加深層次的,寓言或讖語式的理解。
(【跟著布丁讀《紅樓》】之56,部分圖片源自網路,版權歸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