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典除名!給穿山甲再添一片“鎧甲”

因保護待遇一再升級,穿山甲不斷躋身話題榜單,成為野生動物界的網紅擔當。6月5日,穿山甲屬所有種由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調整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而在最新出版的2020年版《中國藥典》中,包括穿山甲在內的四個品種未被繼續收載。也就是說,在調整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後,穿山甲品種又緊接著從藥典中除名。從禁上餐桌,到動保升級,再到“下架”藥典,國家對穿山甲的保護力度在不斷加碼。這背後既顯露出穿山甲距離滅絕越來越近的嚴峻現實,也意味著穿山甲種群數量的恢復有望重現生機。

從物種數量上,可以找到穿山甲被藥典剔除的直接原因。新版《中國藥典》明確規定:“對於野生資源枯竭、商品匱乏、存在明顯安全性、倫理等問題的品種,從藥典中退出或不再增加收入本版藥典。”自上世紀70年代至今,國內穿山甲種群數量已下降至少90%。有專家做過類比:“現在,大熊貓是易危,穿山甲是極度瀕危。”試想,滅絕風險大於大熊貓的野生動物,又怎能繼續捕殺入藥呢?長期以來,穿山甲鱗片被認為可以緩解關節炎、改善泌乳,但這些功效並沒有足夠的科學依據,且完全可以被豬蹄甲等其他品種取代;而對於大自然,穿山甲的貢獻早有資料支撐:一隻穿山甲能保護250畝山林免遭白蟻侵害,沒有了穿山甲,白蟻防控將大量依靠化學藥劑,加重環境汙染。人類實現抗炎消癰辦法多樣,沒必要也不應該為了這點功效,更別提為了口腹之慾,就對大自然至關重要的穿山甲家族趕盡殺絕。

其實,早在2007年,我國就嚴格禁止從野外獵捕穿山甲,2018年全面停止商業性進口穿山甲及其製品,但穿山甲資源急劇下降的趨勢並未得到扭轉。究其原因,就是食用穿山甲陋習之風未散、相關黑產未斷。拯救穿山甲,就要加大對非法捕獵穿山甲行為的懲處力度。如今,從提高保護等級到撤出藥典名錄,國家對穿山甲的保護越來越嚴,對相關非法行為的懲治也該“硬核”起來。就怕有人對穿山甲距滅絕一步之遙的現實視若無睹,甚至覺得穿山甲更加珍稀更加有利可圖,或是不棄陋習、出手購買,或是鋌而走險、尋機捕獵。國家明文規定保護穿山甲是第一步,而對捕獵、經營、購買者嚴查重處,則是接下來的關鍵一步。只有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才能讓國家接二連三的保護升級落到實處,才能為穿山甲披上真正鎧甲

敬畏自然才是長存之道。讓違法捕獵和經營者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才能儘快形成全民對保護穿山甲等野生動物的行動自覺。當提到穿山甲,人們先想到的是嚴格保護、禁止買賣的義務,而不是神乎其神的“大補”“消腫”功效,穿山甲才能真正告別餐桌、撤出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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