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東京6月8日電 隨筆:日本,莫要淪為全球“海洋公敵”
新華社記者
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一年一度的海洋日提醒我們,海洋是我們這個藍色星球的生命之源,呵護海洋是全人類的義務。令世人遺憾的是,日本號稱海洋大國,卻幹著破壞海洋長期環境的行徑。
2023年5月16日,民眾在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總部前集會要求叫停核汙染水排海計劃。新華社記者 張笑宇攝
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運營方東京電力公司6日說,向用於排放核汙染水的海底隧道灌注海水的作業已於當天早晨結束,相關的全部工程預計在6月底前完成。這意味著整體工程進入收尾階段,距日本政府原定的核汙染水排海只差臨門一腳。
福島核汙染水排海計劃不具有任何正當性,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國家行為,將對全球海洋環境和公眾健康造成危害——這是國際社會有識之士的共識和公論。日方無視本國漁業團體、鄰國和太平洋島國等利益攸關方的強烈反對,一意孤行推進核汙染水排海,於法理、於道義都站不住腳。
根據一般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各國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其管轄或管理範圍內的事件或活動所造成的汙染不擴大至其主權權利行使區域之外。正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指出,在福島核汙染水處理有關問題上,日方有義務採取一切措施避免環境汙染,有義務通知並與可能受影響的國家充分協商,有義務評估和監測環境影響,有義務採取預防措施確保危險最小化,有義務保障資訊透明,有義務開展國際合作。
2023年4月25日,在韓國首爾,民眾手舉標語抗議日本政府核汙染水排海計劃。新華社發(李相浩攝)
但日本政府自宣佈福島核汙染水排海計劃以來,始終無視和逃避這“六大義務”:沒有窮盡所有可能選項;沒能抱著誠意與鄰國充分協商;沒有對環境長期影響的監測模型;將“危險”轉嫁給國際水域;資訊遠談不上透明、準確和全面;忙於“國際公關”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國際合作和國際監督。據日媒報道,日前在新加坡舉行的香格里拉對話會“海洋安全保障秩序”分論壇上,南太平洋島國斐濟的一名政府官員當場戳穿為核汙染水排海辯解的日本防衛大臣浜田靖一:如果核汙染水安全,為什麼日本不自己留著?
日本的種種做法也違背了自身鼓吹的海洋政策理念。今年4月,日本政府出臺第四個《海洋基本計劃》,提出的基本理念包括保護海洋環境、在國際上協調海洋事務等。日本在國際社會還喜歡把“維護基於法律和規則的海洋秩序”掛在嘴邊。但福島核汙染水排海計劃的頑固推進,暴露了日本的海洋保護理念多為漂亮話,所謂的“海洋法治”更是合則用、不合則棄的幌子。
對於全人類共享的地球生命之源——海洋,日本應有最起碼的敬畏心和責任感。常言道“覆水難收”,日本只有及時止步,才能避免淪為事實上的全球“海洋公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