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4月3日)起,我們迎來清明小長假。當前,全國疫情多點散發,不少地區升級防控舉措。清明假期踏青祭掃或跨省出行之前,一些重要防疫資訊,一文了解。
文旅部:清明節假期不要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旅遊
3月30日,文化和旅遊部提醒遊客:密切關注國內疫情動態和中高風險地區變化情況,不要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旅遊。旅遊行程中,要充分理解並自覺遵守查驗健康碼、測溫、規範戴口罩等防控要求,勤洗手、勤通風,養成“一米線”的好習慣,出現咳嗽、發熱等症狀時應停止遊覽並及時就醫。
多地要求出行持48小時核酸證明
受到疫情影響,多地調整出行防疫政策,其中,“48小時核酸”已成為標配。
北京
進(返)京須持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北京健康寶”綠碼,進返京人員在抵京後72小時內需進行一次核酸檢測。3月14日內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人員嚴格限制進(返)京。
此外,在京人員近期非必要不出京。加強進出京旅遊管理。市民群眾最大限度減少出京旅遊活動,京內景點嚴格控制預約人數。暫停跨省旅遊,在途團隊加強防疫管理。
上海
4月2日0時起,離滬人員,除了須有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外,還須提供24小時內的抗原檢測陰性證明。如果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是在24小時內的,就不必要再做抗原檢測。
吉林
從3月14日起禁止吉林省人員跨省、跨地區流動。長春市建議省外返(來)長人員持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或抵長48小時內主動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山東
所有省外入魯返魯人員須持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沒有陰性證明的應在抵達後24小時內進行1次核酸檢測。
甘肅
從3月24日0時開始一直到本輪疫情動態清零,外省來甘人員須持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到達目的地後12小時內向目的地(居住地、工作地、活動地)社群報備。
雲南昆明
所有來(返)昆人員抵昆時須持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入昆後24小時內再完成1次核酸檢測。
部分地區暫停現場祭掃活動
目前,多地釋出清明節相關倡議與通知,部分地區暫停現場祭掃活動。
上海:各公墓暫停接待市民現場祭掃
28日,上海市民政局釋出通知,自當日起至4月5日24:00,上海各公墓暫停接待市民現場祭掃。對於部分有祭掃需求的市民,各公墓將繼續提供網路祭掃、代客祭掃、集體祭掃服務。
對於部分有落葬需求的市民,自當日起至4月5日24:00,非封控管理區的公墓將按照正常業務流程與客戶商定後,繼續提供預約落葬服務。
海南:多地暫停清明節現場祭掃活動
4月1日,海口市民政局釋出關於暫停清明節現場祭掃活動的通告,要求當日起暫停全市各公墓、骨灰樓現場祭掃活動(含預約祭掃人員),具體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瓊海4月2日起暫停全市各公墓現場祭掃活動。
文昌4月1日起暫停全市各公墓現場祭掃活動(含已預約祭掃人員),禁止組織群眾集中祭掃、集體共祭和各類祖墳、祖廟、宗祠等聚集性祭掃活動。
江蘇:部分地區暫停現場祭掃
今年清明祭掃採取預約、錯峰、限流等措施,儘可能降低祭掃人流密度,減少祭掃現場人員聚集。
南京全市公墓、骨灰堂等場所繼續關閉,暫停開展現場祭掃和骨灰安放。倡導廣大市民透過網上祭掃、代為祭掃等方式寄託哀思。
泰州各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安放設施以及所有旅遊景點均已關閉。在外工作生活的鄉親,清明期間請暫不返鄉祭掃。
常州所有殯葬服務機構暫停現場祭掃、集中公祭等聚集性活動。
江蘇南通清明節提倡家庭派代表祭掃,每戶不超過3人。
山東:11市暫停清明節現場祭掃服務
濟南、青島、淄博、東營、煙臺、濰坊、泰安、威海、日照、德州、濱州11個市暫停殯儀館、公墓和骨灰堂等殯葬服務機構現場祭掃服務。
山東省所有殯儀館、公墓、骨灰堂等殯葬服務機構暫停組織群眾集體共祭、骨灰撒海、節地生態安葬儀式等集體性活動。
北京:建議市民選擇網路祭掃、代為祭掃
全市殯儀館骨灰堂、經營性公墓和規模較大的公益性公墓,實行按日分時段預約祭掃。建議儘量選擇網路祭掃、代為祭掃。
河北:倡導低碳祭掃,推動移風易俗
各地要大力倡導不跨省域、不跨地區祭掃,積極推廣網路祭掃、鮮花祭掃、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掃方式。提供現場祭掃服務的機構,要採取預約、錯峰、限流等措施,儘可能降低祭掃人流密度,減少祭掃現場人員聚集。
山西:祭掃需提前預約,錯峰祭掃
倡導不跨省域、不跨地區祭掃,鼓勵網路祭掃、代為祭掃,確需前往殯葬服務機構現場祭掃的,要配合落實提前預約、錯峰祭掃、體溫檢測、兩碼查驗、資訊登記、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線”等防疫措施。同時,在殯葬服務機構和森林、草原、林地及其邊緣區域,嚴禁使用明火、亂扔菸頭、焚香燒紙、燃放鞭炮等違規祭掃用火行為。
重慶:中高風險地區暫停現場祭掃
中高風險地區暫停現場祭掃服務,低風險地區有序開展現場祭掃服務。3月26日-27日、4月3日-5日共5天,各祭掃服務機構根據承載量,嚴格實行預約、限量、分時、錯峰祭掃。
廣東深圳:暫停現場祭掃活動
全市所有殯葬服務場所,自3月14日起暫停市民群眾現場祭掃活動;暫停舉辦集體公祭、骨灰海葬(代撒除外)、骨灰樹葬等人群聚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