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蘭州6月10日電 (記者 馮志軍)記者10日從敦煌研究院獲悉,為保障廣大民眾和遊客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甘肅敦煌莫高窟保護條例》有關規定,嚴禁任何單位、企業、個人進入敦煌莫高窟保護區,開展徒步、露營、越野、採石、滑沙以及可能損毀或者破壞文物、建築物、構築物、環境風貌的活動。
有“中國旱極”之稱的敦煌地區氣候乾旱。地處中國八大沙漠之一的庫姆塔格沙漠東南緣和鳴沙山東麓斷巖上的敦煌莫高窟,周邊被沙漠戈壁包圍,生態環境十分脆弱。
圖為莫高窟窟頂的風沙治理現場。(資料圖) 楊豔敏 攝
據介紹,依法劃設的保護區範圍包括:東至三危山西麓;南至整個大泉河流域,包括大泉、條湖子、大拉牌、小拉牌、苦溝泉等水域;西至鳴沙山分水嶺向西2000米;北至省道217線1000米里程碑處,並以公路為中心向東西兩側各延伸3500米。
敦煌研究院稱,對非法進入保護區的任何單位、企業或個人,一經發現將依法嚴厲查處。
《甘肅敦煌莫高窟保護條例》為甘肅省九屆人大常委會於2002年12月7日討論透過。《條例》將敦煌莫高窟保護範圍分為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重點保護區內必須保持石窟及其原有的環境風貌,不得新建永久性的建築物、構築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