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有20個省份人均GDP少於1萬美元,據這些省份此前公佈的特色小鎮數量,有多省超出50個。這也就意味著,接下來還將有一批特色小鎮將被淘汰。(10月13日南方都市報網)
早在去年9月,國家發改委明確,在現有省級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立名單中,逐年淘汰住宅用地佔比過高、有房地產化傾向的不實小鎮,政府綜合債務率超過100%市縣透過國有融資平臺公司變相舉債建設的風險小鎮,以及特色不鮮明、產鎮不融合、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小鎮。這幾年,全國淘汰整改了數百個“問題小鎮”,說明特色小鎮建設中存在著比較大的問題。
時下,各地特色小鎮建設如火如荼,一批產業特色鮮明、宜居宜業、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鎮不斷湧現。但在推進過程中,也出現一些問題,特別是房地產化傾向就是其中最突出的問題。小鎮外表十分光鮮,建築也有一定的特色,但小鎮內部既沒有特色產業,更沒有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特徵的獨特產業生態,結果花巨資打造的所謂“特色小鎮”毫無特色,很難發展起來。此前《瞭望》新聞週刊做了一期關於特色小鎮的調研發現,一些地方數量眾多、一哄而上的“旅遊特色小鎮”最終建成了“小吃一條街”。不少中西部及縣級地區政府財力明顯較弱,卻又急不可待地想在這波熱潮中佔有一席之地,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或變相增加了地方政府債務。
在推進特色小鎮的建設過程中,令人遺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紛紛動員房地產商主導開發特色小鎮,很多政策幾乎是促進房地產發展的翻版。“特色小鎮”的建設和發展過程中,一旦被房地產專案主導,就會被“攪局”,房地產專案,一定會託高小鎮的各項成本,在房屋租金高漲形勢下,對其他各種特色產業只會形成擠出效應,而不會實現吸聚效果。原本即使有特色產業也難以做大,最後會讓特色消失,會害了房地產、害了小鎮、害了區域經濟。
數量眾多的特色小鎮難免“魚龍混雜”。淘汰整改“問題小鎮”,顯示國家堅持要求各地在特色小鎮建設中必須理性,堅持產業建鎮、特色興鎮,由產業帶動,使別的地方不可複製,從而形成以小城鎮為載體的產業集聚空間,可以承載一些大型企業等。有了這樣的評判標準,不符合標準的將被退出。有了“特色小鎮”的退出機制,持續開展評估督導和優勝劣汰,才能確保特色小鎮發展充滿活力,才能讓“特色小鎮”的發展名副其實,給子孫後代留下財富,從而使“特色小鎮”更有特色。
實行“退出機制”,才能讓特色小鎮“名副其實”。特色小鎮建設的利益並不小。若是一些“特色小鎮”在利益面前迷失,透過“掛羊頭賣狗肉”的方式套取配套資金,或是喪失了自己本來的特色,則應該請其離開“特色小鎮”的行列。國家對“特色小鎮”實行淘汰機制,淘汰那些沒有主業、主業佔比不高、住宅用地佔比過高、有房地產化傾向的不實小鎮,迴歸以實體經濟為主導的發展模式,給實體經濟創造更多的空間,使“特色小鎮”更有特色。當然,特色小鎮的“淘汰機制”不能只在建成後驗收考核,也不能實行“寬進嚴定”,必須在立項建設階段就應建立動態跟蹤考核機制。不然,等真正建成後再驗收,淘汰不合格的,但事實已造成,可能會造成極大的浪費。(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