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一刻:這個殺手不太冷 槍械簡史

  電影《這個殺手不太冷》中的殺手裡昂用過兩把槍,一個是左輪手槍,另一個是伯萊塔92FS。關於槍械,有人覺得可怕,有人覺得有趣,理由其實是一樣的,那就是因為槍械是一個十分冷酷的東西。然而,外表冷酷的槍械,內心卻是熱乎乎的,那是火藥。

  一、管形射擊火器

  唐朝初年,我國著名的煉丹家孫思邈在他的著作《丹經》中提出了用硫磺、硝石和木炭混合煉丹的方法。當時,硫磺、硝石均是用來治病的藥,這兩種藥和木炭和在一起能著火,因而將其稱為“火藥。大約在公元905 年,中國最早的原始槍——“火槍”(或稱“火矛”)出現了,世界上第一幅細緻地繪出“槍”的圖畫出現在10世紀中葉繪在中國敦煌一幅絲綢圖上。

  最初的火槍用長竹作槍管,內裝火藥,點放後,噴出的火焰傷人。嚴格地說,這時的火槍還不能稱之為槍,因為它沒有彈丸,所以,人們常將它稱為射擊火器。

  我國最晚在13世紀發明了真正的槍。我國黑龍江曾出土了一支1288年生產的青銅手槍,這支槍有互尺多長,8 斤重,是世界上已知的最古老的金屬管形火槍。

  管形火器的發明,極大地影響和改變了戰爭的形式,使戰爭變得更加激烈和殘酷。

  二、火門槍和火繩槍

  最早的槍是火門槍,我國早期的小型火銃等都屬火門槍,所謂火門槍,就是在槍上有一個點火的火門。火門槍結構很簡單,發射方式類似今天的爆竹,它有一個鑄銅或熟鐵製造的發射管(即槍管),發射管的下端有一火門,用來點燃火藥,發射管尾端接一稱之為“舵杆”的木棍或長矛,木棍或長矛便於射手握持、瞄準和控制發射。

  然而火門槍實在太不方便了,當時,射手們這樣評價火門槍:“單人操作火門槍,得有兩雙眼睛三隻手才行!”為了使槍能夠單人方便地使用,一位英國人發明了一種新的點火裝置,用一根可以燃燒的“繩”代替紅熱的金屬絲,並設計了擊發機構,這就是在歐洲流行了約一個世紀的火繩槍。火繩槍誕生後,火門槍需一手持槍,一手持燃燒物,根本無法瞄準而導致射擊不準的缺陷被克服了。火繩槍的結構是,槍上有一金屬彎鉤,彎鉤的一端固定在槍上,並可繞軸旋轉,另一端夾持一燃燒的火繩,士兵發射時,用手將金屬彎鉤往火門裡推壓,使火繩點燃黑火藥,進而將槍膛內裝的彈丸發射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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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第一種可以真正用於實戰的輕型射擊武器,火繩槍的缺點也是明顯的,它不能在風雨天使用,戰鬥開始前和戰鬥進行時,火繩必須始終燃著,不僅消耗量大,而且非常容易發生危險,特別是在夜間作戰時,燃著的火繩所發出的光亮,無疑暴露出己方所在地及作戰兵力的多少。

  於是,人們又開始探索克服火繩槍缺點的新型武器。

  三、輪打火槍、燧發槍與擊發槍

  輪打火槍是用燧石打火引燃的前裝槍,這種轉輪打火槍的零件主要有:帶鋸齒的鋼輪、鏈條、彈簧和擊錘等,擊錘頭上有一隧石(即打火石),靠鋼輪表面的細齒與隧石摩擦而發火點燃火藥。射手射擊前,需用小板手卷鏈條,在卷鏈條的過程中將彈簧壓縮,彈簧張開帶動鋼輪旋轉,整個過程就像鬧鐘的發條。

  德國鐘錶師約翰·基弗斯發明轉輪打火槍的故事較為可信。故事中說,出身於16世紀初的基弗斯在鐘錶界頗有名氣,他不僅能造出各種造型別致的精美手錶,對各種槍械也有濃厚的興趣,並親手製作過不少精美的火繩槍。一天,基弗斯家中來了個客人,客人在抽菸點火時,用的不是當時流行的火柴,而是用古老的燧石摩擦點火方式,燧石閃亮的火花瞬間引起了基弗斯的靈感,他把鐘錶上那帶鋸齒的旋轉鋼輪與能夠產生火花的燧石相結合,憑著他的經驗和智慧,於1515年研製成功了世界上第一支轉輪打火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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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轉輪打火槍並不是完美無缺的,它不僅結構複雜,造價昂貴,使用麻煩,而且在鋼輪上有汙染時還不能可靠地發火,於是,人們又開始研製新的“點火”方式。

  不久,居住在伊比利亞半島上的西班牙人發明了燧發槍,他們取掉了那個源於鐘錶的帶發條鋼輪,而是在擊錘的鉗口上夾一塊燧石,在傳火孔邊有一擊砧,如果需要射擊時,就扣引扳機,在彈簧的作用下,將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門邊上,冒出火星,引燃點火藥,這種擊發機構稱之為撞擊式燧發機,裝有撞擊式燧發機構的槍械稱為撞擊式燧發槍。撞擊式燧發槍大大簡化了射擊過程,提高了發火率和射擊精度,使用方便,而且成本較低,便於大量生產。到16世紀80年代,許多國家的軍隊都裝備了這種撞擊式燧發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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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擊發槍誕生之前,儘管與火門槍、火繩槍相比,燧發槍已有很大的進步,但是,燧發槍還是存在著點火時間長、底火裝置防水效能差等等缺陷。所以,人們一直探索著研製一種新的槍械。 擊發槍的發明是人類克服這之前槍械缺點而誕生的。

  所謂擊發槍,就是使用擊發火帽(底火)點燃火藥的槍械。

  擊發槍由英國牧師亞歷山大·約翰·福賽思研究成功。福賽思的槍最早採用的是器皿裝雷汞,後來,他又把雷汞鋪在兩張紙之間,進一步製作成紙卷“火帽”。1808年,法國槍械工程師包利應用紙火帽,並使用針刺發火。從那時起,槍彈開始從分裝向定裝式過渡,只不過彈殼是紙做的。1814年,英籍美國人齊舒亞·肖發明成功了銅製雷汞火帽,使擊發點火技術又向前邁了一大步。1821年,英國伯明翰的理查斯發明了紙火帽的“引爆槍”。1825年,美國人德林傑發明了採用擊發火帽的擊發手槍。

  擊發槍顯著提高了槍械的射擊可靠性,並有較好的防水效能,“瞎火”故障大幅度減少。而使用燧發槍,平均每7 發子彈就會出現一次“瞎火”,採用擊發槍大約發射200 發子彈才會出現一次“瞎火”現象。擊發槍的出現標誌著槍的發展進人了一個新的階段。

  四、滑膛、線膛與前裝、後裝

  早期的槍管,裡面都是滑溜溜的,所以,這些槍也被稱為“滑膛槍”。當時使用的槍彈也多是一些大小不一的鐵粒或鉛丸,當彈丸和槍膛之間的空隙過小時,裝填彈丸很費力,且不易裝填密實。若彈丸和槍膛之間的空隙過大,發射時密閉性不好,火藥氣體就會從這些空隙中洩漏出去,使槍的射擊準確度降低或射程減少。而且,即使彈丸和槍膛之間間隙很小,子彈離開槍口後,在空中飛行時仍像一個醉漢,不是東搖西晃,就是頭朝後翻跟頭,既打不遠,又打不準。

  於是,滑膛槍就變成了線膛槍,也就是說,槍膛再也不是光光滑滑的了,而是有了膛線,有了膛線,子彈就可以高速旋轉,從而在空中穩定飛行,指到哪裡打到哪裡。這裡需要作一點小小解釋。膛線的英文單詞是“rifling”,這個詞源於古高地日耳曼語中的“riffilon”,原文為“波紋”、“細浪”。後來,又派生出“rifle”(線膛步槍)這個詞。不過,我國早年將“膛線”翻譯成了“來復線”,“線膛步槍”翻譯成了“來復槍”。

  早期的槍都是前裝槍,而且多是前裝滑膛槍,雖然也有人試用後裝的結構,但是因不能保證閉塞火藥燃燒氣體和操作不便而被放棄。前裝槍就是從槍口裝填彈藥的槍,一般由身管、槍機和握把(或槍托)組成。

  前裝槍有幾個特點:(1 )彈頭和火藥分別從槍口用通條或其他工具捅人槍膛內,所以槍彈是分裝的;(2 )口徑一般比較大,在20毫米左右;(3 )槍尾端是封閉的,槍管內膛沒有刻制膛線;(4 )由於槍彈要從槍口裝人,裝填路線長,速度慢,裝填時,人體動作幅度大,槍管需在地上豎起來,操作強度大,容易暴露目標。

  而後裝槍只需操作槍柄,使槍機前後滑動,即可裝彈與退膛,每分鐘能發射6-7 發子彈,而且能以臥、跪。立或行進中多種姿勢重新裝彈和射擊。

  後裝式步槍,這種從身管後方裝填彈藥的槍由身管、槍機、發射機和槍托等組成,發射的就是紙殼定裝槍彈。使用時,射手用槍機從後面將子彈推人槍膛,扣動扳機後,槍機上的長杆形擊針即刺破紙彈殼,撞擊底火,引燃發射藥,將彈丸射出。由於這種槍發射時擊針穿破紙彈殼底部打擊底火,所以叫針刺發火槍。同時,由於這種後裝槍的子彈需要一發一發地裝人槍膛,所以也叫“後裝單發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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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從前裝改為後裝是一件較為困難的事。實現後裝槍必須解決幾個問題,首先要採用定裝式金屬彈殼槍彈,只有定裝槍彈才可以從槍尾裝填,早期的槍彈是分裝的,德萊賽針刺發火槍採用的是紙殼定裝式槍彈,以後才過渡到金屬彈殼定裝式槍彈,採用金屬彈殼槍彈,彈殼可以膨脹,緊貼彈膛壁,解決了後裝槍的閉氣問題,而且在火藥氣體壓力下降後,彈殼又能自動收縮,彈殼收縮後與彈膛壁有一空隙,便於抽殼。其次,後裝槍上要有切實可靠的閉鎖裝置,防止武器射擊時,燃燒的火藥氣體從槍管尾端跑出來,若氣體跑了出來,沒有壓力也就無法推動彈頭向前運動。

  後裝連發槍的特點是沒有儲存子彈的彈倉,也即時下所說的彈巢。根據彈倉在槍身上的位置不同,通常又分為前託彈倉、後託彈倉和機巢彈倉。彈倉有固定式和可卸式兩種,固定彈倉使用較廣,常能容納5 發子彈,採用彈夾做裝彈工具,可一次將子彈全部裝人彈倉。使用彈倉可大大地縮短裝彈時間,提高槍的發射速度,使從前裝槍到後裝槍,是槍技術的一大進步,也表明槍彈有了突破性的進展,所有這些,都為近代槍的問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五、久盛不衰的左輪手槍

  輪手槍又叫轉輪手槍,是一種帶多彈膛轉輪的手槍,在非自動手槍中最為有名。它能繞軸旋轉,可使每個彈膛依次與槍管相吻合,它之所以叫左輪手槍,是因為其射擊時,轉輪是向左旋轉的。通常,20秒鐘左右可射擊完轉輪內的子彈。

  1834年,在來自巴爾的摩的機械工約翰·皮爾遜的協助下,柯爾特很快就製造成功了可以發射的樣槍。柯爾特1835年發明的那種左輪手槍為火帽擊發式,使用口徑10.16毫米的紙彈殼錐形彈頭,與現代左輪手槍相差無幾,為此,不少史書將柯爾特稱為“左輪手槍之父”。

  在柯爾特發明左輪手槍之前,所有的轉輪手槍都是手動轉輪手槍,而柯爾特的轉輪是由待擊發的擊錘轉動,這種自動轉輪手槍的誕生使過去所有的手動轉輪手槍相形見細。與過去的轉輪手槍相比,柯爾特轉輪手槍有如下獨特之處:彈倉作為一個帶有彈巢的轉輪,能繞軸旋轉,射擊時,每個彈巢依次與槍管相吻合。轉輪上可裝5 發子彈,槍管口徑為9 毫米。而且它採用當時最先進的撞擊式槍機,擊發火帽和線膛槍管,尺寸小,重量輕,結構緊湊,功能完善。

  與其他所有槍械不同的是,轉輪手槍的槍管和槍膛是分離的,轉輪手槍通常由3 部分組成:槍底把、轉輪及其迴轉、制動裝置和閉鎖、擊發、發射機構。槍底與一般槍上的機匣相類似,上面開有許多槽孔,以便將所有的機構和零件結合在一起,如槍管、框架、握把等;轉輪、迴轉和制動裝置透過迴轉軸固定在框架上,轉輪既是彈膛又是彈倉,其上有5-7 個彈巢,最常見的是6 個,故人們又把這種轉輪手槍叫“六響子”;閉鎖、擊發、發射機構是轉輪手槍最複雜部分,按動作原理可分為單動式和雙動式。單動式在發射時要先用手壓倒擊錘,使它處於待擊狀態,然後扣動扳機射擊。雙動式既可用手壓倒擊錘使之待擊,也可直接扣動扳機進行自動待擊的射擊。早期的轉輪手槍多屬單動式,而後期的多屬雙動式。轉輪手槍是手工裝填彈藥,子彈打空之後就得退殼或重新裝填。有3 種方法將轉輪推出框架,最常用的是轉輪擺出式,就是將轉輪甩向左側或右側,甩向左側的叫左輪手槍,甩向右側的叫右輪手槍,但是,從古至今,右輪手槍基本上沒有,所以,左轉手槍成了轉輪手槍的代名詞,甚至比轉輪手槍這個詞用得還像。

  六、並不自動的自動手槍

  轉輪手槍誕生後,初速低、威力小、彈容小、重新裝填時間長等弱點日漸暴露出來,於是,人們期待一種不僅能自動裝填、自動待擊,而且容量大,能連續射擊的手槍。經過人們長達半個世紀的努力,一種英文名稱為“pistol”的自動手槍誕生了。

  世界上第一支自動手槍於1892年由奧地利人約瑟夫·勞曼研製成功,由於他在登記專利時總喜歡簽上肖伯格兄弟公司的名字,所以,人們將他發明的手槍稱為肖伯格手槍,該槍採用全新設計,自動方式為底火管驅動式,由6發彈夾供彈,初速365米/ 秒,全槍長320毫米,全槍重貝.32千克。不過,這種槍效能太差,未能廣泛採用。1893年,美籍德國人雨果·博查特發明了世界上第一種實用的自動手槍——7.65毫米C93式博查特手槍,不久,他的助手喬治·魯格又對這種手槍的結構進行了改進設計,更名為P08式9毫米魯格手槍,這才成為一支成功的手槍。該槍曾作為制式自衛武器,在德軍服役達30年之久。

  不過,在早期的軍用自動手槍中,較為成功且名氣較大的還是毛瑟手槍,這種手槍後來被人們公認為是世界上第一種真正的軍用自動手槍。毛瑟手槍的型號很多,最早的一種也並非毛瑟本人發明製造,而是由在德國毛瑟兵工廠工作的費德勒三兄弟發明。該槍研製工作始於1893年,1895年3月製成樣槍。毛瑟兵工廠廠主、著名的槍械設計師彼德·保羅·毛瑟對費德勒兄弟的發明給予了熱情鼓勵和支援,並親自組織試驗。這支手槍命名為M96式7.63毫米毛瑟自動手槍。M96式7.63毫米毛瑟手槍是一種對手槍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的手槍,該槍採用短槍管後坐式自動方式,閉鎖卡鐵擺動式閉鎖方式,首創空倉掛機機構,使手槍的結構更趨完善。該槍全長305 毫米,槍管長140 毫米,有4 條右旋膛線,全槍重1.12公斤,彈匣容彈量10發,彈丸初速409 米/ 秒,其彈匣分6發、10發、20發3種,結構緊湊,威力大,使用方便,特別是其配有木質外殼,這種外殼既可以用做槍套,又可以與手槍結合在一起,用於抵肩射擊,這樣就提高了射擊時的穩定性並增加了射擊距離。

  研製成功M96 式7.63毫米毛瑟自動手槍後,毛瑟兵工廠又以該槍為基礎,不斷進行技術改進,研製生產了1897年式、1898年式、1899年式、1912年式、1916年式、1932年式等多種型號自動手槍。毛瑟手槍以威力大、火力強著稱於世。例如,1932年式毛瑟手槍配有一個形似盒子的木質槍套,這種槍套還可以用作槍托,用於抵肩射擊,其最大射程達900 米,戰鬥射速達每分鐘110發以上,而當時一般手槍僅在24-40發之間。

  自動手槍通常由套筒、套筒座、槍管、復進裝置、彈匣和擊發、發射機構等6大部件構成。套筒是手槍的主要部件,其用途類似於步槍上的槍機,可完成閉鎖、擊發。抽殼、拋殼、推彈以及使擊錘待發等動作。套筒座類似於機匣,用來連線全槍零部件和導引套筒前後運動。槍管。復進裝置、彈匣和擊發、發射機構都靠套筒座而連成一個整體。復進裝置由復進簧及復進簧導杆組成,復進簧是用來承受活動部件的後坐,後坐結束後,被壓縮的復進簧伸長,將活動部件推向前,槍在後坐和復進過程中進行抽殼、拋殼、推下一發彈入膛,然後閉鎖待擊或擊發,整個過程大約需0.1 秒。擊發機構大多采用擊錘迴轉式,即擊錘翻轉打擊底火。發射機構有單動式和雙動式,一般都採用雙動式,彈匣則裝在握把內。

  將自動手槍和我們前面已介紹過的左輪手槍相比較就會發現,自動手槍的結構要比左輪手槍複雜得多,威力也比左輪手槍大得多。不過,自動手槍實際上是一種半自動步槍,須射手每扣一次扳機才能發射一發槍彈,這與自動步槍的概念完全不同。

  七、勃郎寧和他的自動手槍

  勃郎寧的手槍設計生涯是從1889年開始的。19世紀80年代,美國人海勒姆七·馬克沁發明了機槍——世界上第一種自動武器後6 年,勃郎寧透過採用槍口火藥氣體作為自動能源的方式,將1873式槓桿槍機型步槍改設計成自動手槍,從而在自動手槍的研製歷史上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他就利用槍口火藥氣體作為能源,將1873年式槓桿型步槍加以改造,研製成功導氣式結構自動手槍。從表面上看,勃郎寧手槍非常普通,但其發射時卻讓人驚奇無比,因為鉸鏈式活塞是安在槍管頂部,向後弧線運動,並且擋住了射手的瞄準視線。上下襬動式槍機是由連桿操作的,連桿裝在活塞柄上。要想裝彈,射手必須抓住活塞柄的頭部,向上且向後弧線運動,這樣就使槍機運動到後方,並使擊錘待擊。釋放活塞柄,槍機向前運動,並且從彈匣裡抓住槍彈。發射時,彈丸在槍膛向前運動了102rum行程後,經過槍管上方的導氣孔,從導氣孔流出的火藥氣體開始作用於活塞上,使活塞向後運動,活塞柄向後弧線運動,帶動槍機完成自動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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