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司對準備出國的中國公民有以下建議:
(一)瞭解目的地國。儘可能收集目的地國的風土人情、氣候情況、治安狀況、艾滋病、流行病疫情、法律法規等資訊,並採取相關預防措施。
(二)登入中國領事服務網(cs.mfa.gov.cn),查詢中國各駐外使領館的聯絡方式以及相關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資訊。若目的地國與我國無外交關係,則可瞭解其周邊國家的中國使領館的地址與電話,以便就近求助。
(三)檢查護照有效期(剩餘有效期一般應在一年以上),以免因護照有效期不足影響申請簽證,或因在國外期間護照過期影響行程。
(四)辦妥目的地國簽證。確保自己已取得目的地國的入境簽證和經停國家的過境簽證,簽證種類與出國目的相符,簽證的有效期和停留期與出行計劃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國際慣例,即使已取得一國簽證,該國也有權拒絕當事人入境而無需說明理由。
(五)核對機(車、船)票。仔細核對票面上所顯示的登機(車、船)時間、地點以及聯程票的前後銜接是否正確。
(六)購買必要的人身安全和醫療等方面保險。國外陌生環境存在一些安全隱患,而國外醫藥等費用普遍較高,建議選擇合適險種,以防萬一。
(七)進行必要的預防接種,並隨身攜帶接種證明(俗稱“黃皮書”)。有條件的話,最好做一次全面體檢。
(八)嚴禁攜帶毒品、國際禁運物品、受保護動植物製品及前往國禁止攜帶的其他物品等出入境。
(九)慎重選擇攜帶個人藥品。許多國家對藥品入境有嚴格規定,為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出國前應瞭解有關國家的海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選擇所攜藥品品種和數量。如因治療自身疾病必須攜帶某些藥品時,應請醫生開具處方,並備齊藥品的外文說明和購藥發票。
(十)注意目的地國海關在食品、動植物製品、外匯等方面的入境限制。如攜帶大額現金,必須按規定向海關申報。切勿為陌生人攜帶行李或物品。
(十一)與家人和朋友保持聯絡。出國前應給家人或朋友留下一份出行計劃日程,約定好聯絡方式。建議在護照上詳細寫明家人或朋友的地址、電話號碼,以備緊急情況下有關部門能夠及時與他們取得聯絡。護照、簽證、身份證應影印,一份留在家中,一份隨身攜帶,還要準備幾張護照相片,以備不時之需。 (陳麗雅撰稿)
來源:長春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