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我們都知道《海賊王》這個名字,並且平時討論的時候都用這個名字。但是愛奇藝獨播的動漫叫《航海王》,很多小夥伴們認為是廣電太嚴謹了,所以“海賊”這個詞被“和諧”掉了。其實這個“鍋”還真不是廣電的。
《海賊王》改名這事跟廣電一點關係也沒有,廣電真是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還有傳言說是因為娜美,之前路飛邀請娜美上船的時候,不就說娜美是他的航海士。
況且娜美是最接近航海王的女人,路飛不是一直嚷嚷著“我是要成為海賊王的男人”。既然《海賊王》都更名為《航海王》,那娜美不就更名正言順了,所以更名這個事又落到了娜美的身上。
說的好像有點道理,畢竟放眼整個大海賊世界,誰敢肆無忌憚的天天毆打海賊王?有時候氣急了順帶著第一大劍豪、大神一起打。娜美都要急哭了!真的解釋不清了。其實這只是個“梗”,真正的與原因還要追溯到十幾年前……
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集英社的小編們抱著《海賊王》來到中國註冊。沒想到的是,《海賊王》已經被人搶先註冊了,當時小編們還沒慌,“沒事,海賊王被人搶注了,我們還有海賊王One Piece”。
出乎意料,驚喜總是來得太突然。這次更過分,發現有一百多個人搶注了,這下可不得了!再想起他的名字,什麼“海賊王路飛”“海賊王漂流歷險記”“海賊王夢想漂流記”都被搶注了。
毫不誇張地說,跟“海”字沾邊的全註冊完了,真是不給集英社留一點活路。怪只能怪集英社沒有想到《海賊王》竟然在中國這麼火,沒有早一點來中國註冊商標,導致想註冊的時候發現為時已晚。
其實,作為《海賊王》系列動漫的創作者,OP的版權方集英社早在2007年就已經成功註冊了“航海王ONE PIECE”的各類商標,但是很遺憾,偏偏就是沒有註冊“海賊王”這個商標。
同年8月,“海賊王”這三個字被某公司註冊。當時的集英社沒有意識到商標版權的重要性,直到2013年集英社想要註冊的時候被駁回,才發現一切為時已晚。據說,集英社還因為《海賊王》這個名字侵Q,賠了3000多萬。
想來,這個事情肯定把集英社氣得不輕。自己的著作權竟然會被別人告侵Q,還輸了,賠了3000多萬,雖然這錢掙回來容易,但是這口氣咽不下去。
大家可以發現,現在很多人的版權意識還是很強的,平時類似告侵Q的新聞也沒少聽。著作權固然重要,我們也在很積極地維護自己的權益,曾經也有國外把中國功夫註冊了,我們也很積極地維護自己的版權。
但是就事論事,“是咱們的東西,咱們就牢牢地攥在手上,一點也不給別人;但是不是咱們的東西,咱們也沒有必要去拿”。你說你拿了又有什麼用呢?又不是你的東西,拿在手上不心虛嗎?以後有難堪的時候。
不過《航海王》這個名字也不是沒有緣由,直接就隨便取的。《航海王》象徵著海上的自由勇士,雖不及《海賊王》聽著響亮,霸道,但是也是有一定的聯絡的。
話說路飛本質上根本不像一個海賊(海賊王中也就黑鬍子像個正經海賊),他好像更像是一個冒險家。在路飛的認知中,海賊就是冒險自由的象徵,和現在“海賊”的解釋不同。仔細想來,改名為《航海王》好像也沒什麼問題。
但是在中國大陸,人們說起來還是《海賊王》,很少有人說《航海王》。雖然《海賊王路飛》被註冊了,但你可以註冊《海賊 王路飛》!還有一個網友說“因為路飛遲遲沒有當上海賊王,所以變成了航海王”,真是搞笑xswl!現實世界人才輩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