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辦了卡,現在想去消費,酒店卻關門了,酒店說是在裝修,但這都幾個月了還沒裝完?”近日,有讀者向半島晨報官方微信報料平臺反映,位於大連市西南路一家名為“龍海漁灣”的酒店突然關門停業了,不少消費者都在此辦理了會員卡,剩餘金額少的兩三千元,多的竟達一兩萬元,酒店遲遲不恢復營業,消費者擔心自己的錢“打水漂”。
酒店停業數月會員急了
自從2016年開始,林先生經常到一家名為龍海漁灣的酒店吃飯。“龍海漁灣開始是在同泰街,後來搬到了沙河口區西南路。”林先生說,這家酒店規模不小,看起來比較有檔次,另外飯菜味道也不錯,出於方便,林先生多次在這家店辦理儲值會員卡,而最會一次儲值大約是在2018年,“當時一次存了7500元,酒店還送了一些金額,時間太久,記不清了。”
林先生說,自最近一次儲值後,他又在這家酒店吃了幾次飯,“最後一次是2019年8月,幾次消費後,我的會員卡里還剩將近2500元錢。”林先生說,後來因為疫情原因,他挺長一段時間沒到這家店吃飯。
今年春節過後,林先生準備到這家酒店吃飯,結果發現酒店竟然關門了,“我和酒店方面聯絡了,對方說正在裝修,但也沒給出再次開業的具體時間,後來我又聯絡了幾次,對方一直說是在裝修。”
林先生說,截至目前,這家酒店仍然沒有恢復營業,無奈他向有關部門投訴,但也沒有得到明確的答覆。“到底還營不營業,如果不營業我們會員卡里的錢怎麼辦?這些都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法。”林先生說。
市場管理部門:已接到20多起投訴
林先生說,和他一樣在這家店辦理儲值會員卡的消費者還有一些,“有的會員卡里甚至還有幾萬元,我知道的一個人,去年11月份,還存錢了,卡里還有1萬7千多元,也不知道後來在這家店吃過飯沒。”
企查查顯示,大連龍海漁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為2005年1月19日,註冊資本為16萬元。目前,該公司經營狀態為存續。記者注意到,目前該公司風險資訊已有34條,包括該企業因自身失信被限制高消費;該企業曾經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強制執行;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變更……
根據林先生提供的聯絡方式,記者聯絡了龍海漁灣的一名工作人員,對方表示,目前酒店老闆正在和幾位股東協商解決此事,“現在還不清楚酒店是否能夠重新恢復營業,因為老闆正在協商,不過老闆承諾,不管怎麼樣,都會盡快給出相應的解決方案,不會損害消費者的權益。”
記者就此聯絡了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員,對方介紹,龍海漁灣酒店於2020年12月18日正式暫停營業,目前該所陸續收到20多起投訴,涉及數十位消費者,要求返還會員卡餘額700元至20000元不等。自接到市民投訴以來,此前該所一直努力與酒店方面聯絡,要求負責人出面解決問題,但對方一直避而不見,只有一名谷姓工作人員(自稱是辦公室主任)與該所接洽,而對於消費者要求返還會員卡餘額的訴求也是一再推脫。
6月30日該所組織了一次消費者代表與商家代表谷主任參加的見面會,消費者提出兩點意見,一是要求退還會員卡餘額,如果不能退款,可由商家協調其他飯店允許使用會員卡繼續消費。谷姓工作人員表示將向有關負責人彙報,但截至目前一直沒有給出答覆。
律師:如能證實飯店存在欺詐行為,可要求三倍賠償
對此,大連市政府法律服務中心專家組律師、遼寧碧海律師事務所牟飛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之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根據上述法律規定,酒店既然收了預付款,必須履行經營者的義務,向消費者提供餐飲服務,如果確實無法繼續經營,應主動聯絡消費者協商退款事宜。
牟飛律師建議消費者積極搜尋證據,如果能夠證實飯店存在欺詐行為的,可以依法要求三倍賠償;對於賠償事宜,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消費者可以組織起來向法院起訴。
消費者對預付式消費要提高警惕
牟飛律師表示,近年來,預付款消費陷阱頻頻發生,投訴呈逐年增長趨勢,如健身養生、美容美髮、教育培訓等行業都曾多次發生類似事件。 預付款會員卡實行預付款制度,雖然從表面上看,消費者從中得到減免、贈送、折扣等優惠,然而,商家突然停業、不良商家捲款逃跑等事件,導致會員維權難的事件層出不窮。
所以,對於預付式消費必須提高警惕,對於商家提出的“跳樓價酬賓”、“大甩賣惠民”產品必須理性看待,不要貪圖眼前的一點點小便宜。購買預付款式會員卡時,牟飛律師提醒消費者要做到以下幾點:首先消費者要了解賣家是否有正規的證照,瞭解賣家的經營規模、市場口碑和社會信譽。對於路邊新開張的或小本經營的餐飲店、美容美髮店、健身房等,消費者最好不要盲目選擇預付消費方式,預防因其經營不善而轉手、倒閉的風險。
其次不要選擇預付款金額過高、時間過長的服務專案,避免一次性投入過高,承擔不必要的風險。消費者要認真閱讀賣家訂立的規則,不要輕信口頭承諾,儘量與賣家簽訂“一對一”的書面合同,合同中註明預付式消費的使用產品、期限範圍、使用物件等重要條款,以及中途變更、退約等的違約責任;尤其要看清楚限制性條款,不要被賣家的小恩小惠所迷惑。消費者要積極保留合同、收據等相關證據,如果發現賣家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採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
政協委員:建立徵信系統提高違法成本
近年來,預付卡式消費的廣泛使用,商家透過大額折扣誘使消費者存入一定額度現金,但也因缺乏監管,“跑路”風險不斷引發爭議,消費者維權艱難。據瞭解,美容美髮、健身等行業嚴重依賴預付卡模式,有的採取預收資金的方式運營或購買裝置,這些預付卡資金進入公司甚至個人賬戶,並未進行資金存管。
去年4月,商務部辦公廳釋出《關於做好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單用途卡髮卡行業和企業風險監測機制,及時掌握轄區內髮卡企業經營動態。針對零售、住宿、餐飲、居民服務等不同行業的特點,梳理髮卡行業和企業兌付風險先導指標。高度關注停止經營、消費糾紛頻發、大幅折扣髮卡、存管資金異常變動、停止報送業務資料、重大負面輿情等各類風險資訊。全面排查風險隱患,建立異常髮卡企業名單制度,摸清風險底數,力爭把風險控制於源頭、化解在早期。
業內人士表示,當前預付卡消費面臨缺乏強有力的法律法規、監管職責混亂,監管不到位、處罰力度低,震懾效果差等諸多方面的問題。對此,遼寧省政協委員、遼寧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所長張思寧認為,當前預付卡消費“跑路”事件多發,主要原因是商家違法成本低,而消費者維權成本高,建議將各部門職責許可權更加細化明確,並建立協同監管服務平臺,並建立商家徵信系統,提高違法成本,以此杜絕不法商家“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現象。半島晨報、39度影片記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