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遊”勿成“坑老遊”

  近日,上海市文化和旅遊局執法總隊調查發現,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情況下,組織養老會員前往某風景區旅遊。這一“養老遊”存在極大隱患。若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等情況,此類養老服務公司因未繳納旅行社責任險和質量保證金,將無法給旅遊者提供相關保險理賠。對此,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建議老年人旅遊出行時,應選擇正規的旅行社,檢視旅行社是否具備許可資質。(時 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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