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或已不可能,藝術考級改革該提上日程

日前,有委員及代表將目光瞄準音樂美術社會考級,並提出“調整或取消音樂類考級制度”“制止兒童美術考級”等建議,一時引起社會熱議。

事實上,這並不是音樂美術考級第一次在兩會期間被關注。2007年全國“兩會”期間,31位文藝界政協委員就聯名呼籲“提升藝術考級的法規層次,儘快出臺《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條例》”,還有提議指出“建立藝術考級、註冊會計師、計算機等級考試等的收費考試監督機制,形成多元化考試製度”。

算起來,社會藝術考級在中國已經存在有近40年。作為舶來品的社會音樂考級,起源於19世紀末英國皇家音樂教育機構興辦的一種以器樂為主的校外音樂考試製度,其初衷是針對非職業音樂學習的音樂能力和音樂水平給予評價。經20世紀80年代初由香港傳入內地,歷經起步期(上世紀80年代中期到1990年)、快速發展期(1991到2000年)、全面普及期(2001至今)後,穩步形成了音樂考級、美術考級(含書法考級)、舞蹈考級和表演考級等四大類、覆蓋70多個專業的龐大業餘考級體系。

歷經40年發展,藝術考級機構、承辦單位遍佈大江南北,參與其中的學生不計其數,考級活動已擴散至海外數十個國家和地區,並支撐起了百萬家藝術培訓機構和上下游龐大的文化藝術產業鏈。要客觀指出,藝術考級的大發展,為中國廣大青少年敞開了藝術學習的大門,解決了以千萬計的藝術培訓教師的就業問題,在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都起到一定的作用。

與此同時,也要承認,在長期發展過程中,藝術考級存在重技輕藝、重教輕育的導向,考級的使用過於功利化,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與學的扭曲,走向短視與失真。再加上諸多利益的深度勾連以及家長的持續“逼迫”,在相當程度上帶給孩子們不小干擾甚至痛苦,難言快樂和享受,越來越多的考級參與者陷入彷徨無助。而考級執行者卻對此熟視無睹,考級管理者前緊後松、虎頭蛇尾、選擇性收縮的政策措施,也致使藝術考級飽受詬病,持續引發爭議。

隨著藝術考級參與者越來越多,體系越來越龐大,利益糾葛愈加複雜,2000年前後,長期背離初衷的無序發展和混亂競爭導致了一系列問題的泛濫。對此,有關部門順勢而為、重拳出擊,於2004年修訂《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辦法》,明確藝術考級的初心和使命:必須以普及藝術教育,提高國民素質為宗旨,遵循藝術教育規律,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就考級本身而論,無論是從其歷史沿革還是作為引導規範的管理辦法來看,其本身鮮明的美育定位和育人導向已然十分清晰,這與近年來國家的美育改革的目標和方向是一致的。

從藝術學習而言,考級仍然是一個比較有效的自我學習、約束、激勵和肯定的學習方式,其教會、勤練、有演有展的教學路徑,能夠為青少年提供一種讓青少年繼續學習的目標、動力和手段,培養良好的學習態度及習慣,培養聚精會神、持之以恆、自我控制等能力,並增進對人與世界的理解。

也由此,筆者以為,與其動輒就稱“取消”“制止”,採取一味否定藝術考級的態度,不如整體審視近40年藝術考級帶來的發展效益與社會融入情況,校準亟待破解、糾正和變革之處,並下大氣力予以改革和推進。比如,到底是考級本身出了問題,還是考級治理的體制機制出了問題,等等。

的確,考級治理體制機制問題已到了必須要自我改革的時候。2017年《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辦法》的再次修訂,在制度設計上暴露出的非連續性、選擇性收縮等一系列問題,應得到足夠的重視。推進藝術考級制度改革,要牢牢抓住藝術考級教學大綱和改革評價體系這個“牛鼻子”,引導行業和家長面向青少年終身學習的成長目標,錨定健康成熟的人格發展。要緊密依靠工作專委會職責,嚴格規範考級專業設定,精準提升指導教師專業素養和考評教師職業操守。還需全面最佳化監管體系,暢通輿論和媒體監督渠道,利用自查報告、行業報告、年度發展報告制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以藝術考級的名義侵害廣大青少年群體利益的行為,要緊盯不放,從嚴治理。唯有堅定改的決心,改到位、改徹底,方能引導藝術考級邁向高質量發展。

(作者許洪帥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藝術與國防教育研究室主任)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1710 字。

轉載請註明: “取消”或已不可能,藝術考級改革該提上日程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