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媽呀,快把您女兒領回家吧,我實在是養不起了!
我叫王強,土生土長的一個小農民,家裡有個快60歲的老孃,老孃膽小,當初搞計劃生育,就生了我一個兒子,孤零零的,其他人家都是兄弟五六個。所以我們家經常被村裡人欺負,笑話。更重要的是我今年35歲了,一直沒娶到媳婦兒,好多相親的看我家窮,都給拒絕了。
可是今年我終於結婚了,到現在我和老婆結婚三個月不到,是通過當地的婚介認識的,說白了我們見面之前啥也不是,見面之後就訂了婚。當初訂婚時,她家一口氣就要了8萬彩禮,我們都是鄉下人,生活都是靠田裡一分一釐地搗騰,哪有這麼多錢啊,靠偷靠搶也沒這麼多啊。所以我一開始就沒打算娶這個媳婦兒。
但是我親媽不肯,媽說,今年我都35了,好不容易談上一個,一定得帶回家,否則我這輩子都怕是娶不到媳婦兒了,不嗯能讓村裡人永遠笑話。親媽咬著牙,跟著鄰居和要好的親戚借了5萬,自己家拿出6萬,8萬做彩禮,3萬辦酒席。轟轟烈烈地把媳婦娶回了家。
我以為娶好了媳婦兒,她理內我主外,除了耕地,還兩個人勤快一點就可以先把債還上,然後再慢慢地攥錢,把家裡的老房子裝修一下。可是萬萬沒想到,一結婚,老婆就暴露本性了。結婚前我媽是看著她還挺勤快會說話才堅持要這個姑娘的,但是她結婚後在家裡就沒幹過啥事,天天好吃懶做,家務活不幹,田裡的事兒也不幫忙,連飯都是每天要我媽煮,真是夠過分的。
老婆這樣懶,我想著那就讓她在家裡好好待著,到時候我們生個孩子讓她帶孩子好了。可是氣人的是我們現在結婚三個月,才同房了不到10次,每次她都不怎麼願意,我都懷疑她是不是背叛我了,後來問她才知道她是嫌棄我大老粗,太髒。你們說著這是不是太過分了。
這天,家裡來了幾個人,催我還錢,我頓時就蒙了,我借的都是親戚朋友的錢結的婚,這些人我並不認識啊。仔細一問,原來是老婆在外面買化妝品,做美容欠下的,我知道後就氣不打一處來,前前後後還了5000多塊錢。我立馬就打了電話給丈母孃,說:“我的媽呀,快把您女兒領回家吧,我實在是養不起了啊!”
我媽聽到電話後卻趕緊過來讓我閉嘴,沒想到到這種時候老媽還護著她,媽說,好不容易娶到的媳婦兒,不能就這樣走了,才三個月不到,多讓村裡人笑話,更何況還花了那麼多錢呢!媽還讓我給她們家道歉。
可是我已經不想要這段婚姻了,跟她在一起,不會有好日子過的,媽說的話也是有一定道理,我很糾結,你們說,我是道歉還是趁早結束?
以下為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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