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美營銷“蹭明星”被判侵權 醫美平臺的流量焦慮
天眼查資料顯示,5月20號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更美”)新增一條法律訴訟資訊,判決書案由為網路侵權責任糾紛,原告為演員馬蘇。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認為,“本案中,完美創意公司微信公眾號的主要內容為對其經營的美容整形業務的宣傳和推廣;馬蘇系知名演員,完美創意公司未經馬蘇許可,在涉案7篇文章中大量使用馬蘇的肖像,並以不同形式對完美創意公司經營的美容整形業務進行商業推廣,可以為其帶來實際利益,因此構成對馬蘇肖像權的侵害。”
裁判結果顯示,被告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在微信公眾號“更美”(微訊號:×××)上顯著位置連續七日登載宣告,向原告馬蘇賠禮道歉,致歉內容須經本院稽核;如逾期不執行上述內容,本院將依據原告馬蘇的申請在《人民法院報》刊登本判決主要內容,刊登費用由被告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負擔。此外,更美還被判賠原告馬蘇經濟損失12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1000元。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8月,註冊資本200萬人民幣,法人代表為劉國慶。旗下醫學美容社交與服務電商平臺更美目前共完成6輪融資,最近一筆股權輪融資發生在去年1月,投資方為中信建投資本,具體融資額度未對外披露。
網際網路醫美平臺因未授權使用明星照片等素材進行宣傳推廣所引發的網路侵權責任糾紛頻繁發生。2019年間,更美App所屬公司,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相繼被張藝興、張雨綺、王一博、秦嵐等多位明星起訴。案由主要涉及“網路侵權責任糾紛”、“肖像權糾紛”、以及“名譽權糾紛”三類。
更美相關負責人此前也曾對財經網表示,在更美微信公眾號的文章中,的確會使用一些明星圖片。更美的初衷是希望透過明星案例向大家科普醫美知識,使人們理性看待醫美。面對明星發起的侵權訴訟,更美已在積極地和當事人溝通,有的會和解,有的會逐步拿到授權。如果確有違法違規行為,更美接受媒體與政府的監督和監管。
醫美平臺的生意依靠連結B端機構、醫生和C端消費者,提高使用者決策效率,同時降低機構的營銷成本,而營收主則要依靠廣告服務。事實上,此前醫美平臺多主打“內容 社群 電商”結合的模式,透過構建內容矩陣(微信公眾號、微博等新媒體平臺),吸引眾多C端使用者為其電商平臺導流,而平臺社群以UGC內容為主導,意構建“信任鏈”,進一步增加其使用者粘性。
目前新媒體內容矩陣構建與社群UGC內容作為醫美平臺導流與維繫使用者粘性、提高轉化的重要部分,其侵權風險與內容真實性隱患並未消除,內容中頻繁出現的“蹭明星”、“標題黨”背後,也反映了平臺的流量增長和轉化焦慮。
【來源:財經網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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