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談劍鋒:治理資訊洩露、資料濫用黑色產業鏈,亟需提升資料安全綜合能力

全國政協委員談劍鋒:治理資訊洩露、資料濫用黑色產業鏈,亟需提升資料安全綜合能力

當前,以人工智慧、大資料、物聯網、5G 為代表的新一代網路資訊科技飛速發展,推動全社會資料資源的開放開發,為我國經濟社會創新轉型提供了全新動能。然而,我國資料安全綜合能力總體不高,個人資訊洩露、資料濫用等問題時有發生,制約了我國數字經濟的健康發展。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眾人網路安全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談劍鋒連續數年的提案都和數字安全有關,今年仍然關注網路安全。他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隨著我國數字經濟規模的日益壯大,資料綜合安全的重要性逐日提升,提升資料安全綜合能力是數字經濟騰飛的“助推劑”。

我國網路安全產業規模與數字經濟體地位極不相稱

2017年,美國網路安全產業規模超過300億美元,而中國僅有450億元,這與我國數字經濟體的地位極不相稱。資料安全產業能力的不足,嚴重製約我國資料安全和隱私保護水平,成為網際網路、大資料、人工智慧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一塊短板。

近年來,網路攻擊、資料竊取、資料交易、詐騙犯罪等不法活動日益猖獗。據統計,2017 年全球資料黑產規模超千億美元。同時,資料資源向少數企業集聚,不可避免地造成資料過度採集、濫用甚至不正當競爭。這類企業一旦發現數據洩露和濫用,將產生不可挽回的後果和損失。

為保護資料安全,近年來我國先後出臺《刑法修正案(九)》、《網路安全法》等法律。但上述法律較為綜合和原則,尚缺乏針對資料安全和隱私保護的專門性立法,在這方面,歐盟已出臺《通用資料保護條例》。

與國際規則對接,強化資料安全專項立法和嚴格執法

對此,談劍鋒提出了打造國家資料安全綜合能力體系的幾點建議。

一是強化資料安全專業立法和專項執法。全國人大已經把《個人資訊保護法》《資料安全法》列為國家五年立法規劃第一序列,對保護我國公民使用者隱私資料和國家重要資料起到極為關鍵的影響。建議兩部法律既要瞄準國際前沿也要緊密結合國情需要,重點強化與其他相關法律和標準的協同,明確國家資料主權、企業資料權益、公民資料權利等基礎性法律問題。同時,針對資料黑色產業鏈、平臺壟斷使用者資料等突出問題,在《網路安全法》等法律框架下開展專項持續性執法,遏制資料犯罪和資料侵權。

二是積極開展資料和人工智慧安全國際規則對接圍繞“一帶一路”等國家建設資料安全流動的“朋友圈”,試點建立具有資料安全國際標準的全球資料港或離岸資料中心。同時,探索建立人工智慧等前沿技術資料安全評估機制,增強資料安全預警和溯源能力。

三是加大扶持做大做強網路安全產業。網路安全產業具有明顯外部性效應,對政治、經濟、社會產生重要價值,美國等國專門立法確保政府網路安全投入在資訊化中的佔比。建議政府大力扶持網路安全產業,全面提升國家資料安全能力。

四是要建立適應人工智慧發展的資料流通體系。瞄準資料驅動人工智慧創新發展的新特點,開展國家資料安全治理,推動資料資源的規範採集、安全儲存、有序流通和依法開放。一方面要嚴厲打擊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的資料竊取和交易行為,另一方面要鼓勵依法合規的資料開放和資料流通,在資料確權、資料定價、資料安全、資料隱私等方面建立規範機制,積極引領數字經濟的創新發展。

作者:沈湫莎

編輯:許琦敏

責任編輯:任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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