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方案》 進一步推進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建設工作

  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 日前,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進一步推進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及時開展核酸檢測是落實“四早”要求的關鍵措施,也是做好常態化精準防控的基礎和前提。黨中央、國務院多次對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作出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視,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要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核酸檢測能力建設工作,進一步提高疫情處置應對水平。

  《方案》提出,到2020年9月底前,各地要實現轄區內三級綜合醫院、傳染病專科醫院、各級疾控機構以及縣域內至少1家縣級醫院具備核酸取樣和檢測能力。到2020年底前,所有二級綜合醫院具備核酸取樣和檢測能力,完成城市檢測基地和公共檢測實驗室建設,充分發揮獨立設定的醫學檢驗實驗室(以下稱第三方實驗室)作用,合理佈局分割槽域機動核酸檢測力量,形成快速反應的調集機制,具備在發生區域性聚集性疫情時較短時間內完成人群核酸檢測的能力。

  《方案》從五個方面作出安排:一是提高日常核酸檢測能力,部署各地按照地級以上城市城區每100萬常住人口至少1家的標準和填平補齊的原則,依託三級綜合醫院建設城市檢測基地,主要承擔本地檢測任務。二是建設機動核酸檢測力量,在全國部署100家公共檢測實驗室,按照每個公共檢測實驗室檢測能力1萬份/天進行建設,配備移動方艙實驗室,在全國形成100萬份/天的機動檢測儲備能力。引導、推動第三方實驗室依法依規健康發展。發生疫情時,透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吸收第三方實驗室參與核酸檢測。三是建立片區機動支援制度,將全國劃分為8個片區,統籌片區內公共檢測實驗室、較大規模的第三方實驗室等作為機動檢測隊伍,每個片區形成50萬至70萬份/天的機動核酸檢測能力,實現5至7天基本完成全員核酸檢測的目標。四是加強檢測人員隊伍建設,目前在崗的技術人員要於9月底前完成培訓,新建擴建實驗室增加的技術人員要在實驗室建成時完成培訓,做到機構和人員同時到位。五是建立核酸檢測資源資訊管理系統,推動全面、精準、動態掌握核酸檢測機構和取樣、檢測人員資訊,實現高效精準調動管理。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加大政策資金支援保障力度,加強檢測技術方法最佳化創新和檢測物資供應保障,做好有關實驗室監督管理,確保如期、高質量完成建設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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