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音交友,用著放心才能玩得開心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趣味“捏臉”、語音交友、AI“換頭”……近幾年,語音社交軟體成為使用者青睞的新玩法。然而,這些軟體看似饒有趣味,卻存在洩露使用者隱私的風險。國家網信部門、公安機關日前約談映客、阿里等11家企業,督促其認真開展對語音社交軟體和涉深度偽造技術的新應用新技術安全評估。

玩法新穎卻暗藏風險

點開某語音社交軟體,首頁設有遊戲、聽歌、交友等選項。進入相應頁面,螢幕上按熱度依次列有不同聊天室,使用者根據興趣標籤進入房間後,可透過彈幕與主播聊天,也可以選擇“上麥”,成為房間主播。這種即時互動的社交平臺,近來在年輕使用者中熱度高漲。

讀大二的小陳是某語音社交軟體的常客,每晚8點,他會準時登入平臺,在自己建立的聊天室裡唱歌,偶爾還有聽眾打賞或花金幣點歌。“閒暇時能賺些外快,雖然錢不多,但也是一種消遣交友的方式。”小陳說。

不過,這種與直播平臺類似的即時互動軟體雖然有趣,卻有一定違法風險和監管難度。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宏觀研究部主任劉玉書告訴記者,某些語音社交軟體只能在房間內用語音交流,“聽後即焚”,難以監測其內容是否違規。另外,使用者可以用第三方裝置錄製相關音訊,因此可能出現語音資料洩露等問題。

“平臺或使用者未經同意收集他人聲音資訊,涉嫌侵害個人隱私權。如果利用聲音資訊進行詐騙、惡搞等,則會構成對他人的人身權、財產權的侵害。”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平說。

“魔性換臉”須警惕技術濫用

只需上傳一張靜態圖片,就可快速生成一條扭脖子、瞪眼睛的唱歌小影片——最近,這類趣味換臉短影片在微信朋友圈刷了屏。然而,此類產品背後依賴的“深度偽造”技術飽受爭議。

“所謂‘深度偽造’,更合適的名稱應為‘深度合成’(deepsynthesis),指藉助AI技術,實現語音、人臉、影象等音影片內容的自動合成與生成。”騰訊研究院高階研究員曹建峰介紹,深度合成技術在影視、電商、教育等方面已有許多正向應用,如電視臺利用虛擬主播播報新聞節目等,但該技術也可能被不法分子用於惡意偽造,從事詐騙等違法行為。

面對此類技術亂象,國家網信辦釋出的《網路音影片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明確指出,釋出深度合成影片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安全評估並以顯著方式標識“非真實”字樣,且不得用於釋出虛假新聞等場景。

如果出於積極目的使用深度合成技術,如何判斷其是否合法?復旦大學法學院講師塗雲新建議,可借鑑著作權侵權案件中的“三步測試法”:一是判斷相關使用行為是否實屬特殊,一般應為非盈利目的;二是判斷使用行為是否與作品的正常使用存在衝突;三是判斷該行為是否損害作者的合法權益。“最基本的是符合‘知情—同意’程式,避免技術濫用侵犯個人權益。”塗雲新說。

多方合力保障資料安全

就如何保障個人人身權、隱私權等,中國《民法典》和《網路安全法》已做出明確規定。此次國家網信辦和公安部對語音社交軟體和涉深度偽造技術有關應用進行前瞻性監管,再度為相關企業敲響警鐘,有利於發現並解決新技術應用規範問題。

專家認為,除了外部監管,相關平臺亦應嚴格自律。比如,借鑑直播平臺經驗,配備內容安全監督員,及時制止不良資訊的傳播;從技術層面出發,未來可以研發檢測識別技術,對抗深度合成的濫用;藉助匿名化、安全多方計算、區塊鏈等隱私來增強技術保護個人隱私與個人資料安全;此外,使用者使用軟體時,平臺應以易於理解和接受的表述,在“知情同意協議”中明確告知使用者授權資訊的使用範圍,並在醒目位置告知使用者權益可能的損害。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者即便同意協議內容,也不代表服務商的行為完全合法。“違背‘目的專用原則’條款屬於‘陷阱條款’,日後在監管或訴訟過程中可能被視作無效。”張平說。未來仍要大力倡導平臺自覺遵守法律規定,並以嚴格的法律制裁之威懾,共同保障資料安全,營造良好的網路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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