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機淪為遊戲機?律師稱“小天才”有誘導之嫌

中新網北京7月12日電(韋香惠)定位0-12歲孩子學習使用的兒童平板電腦,應用商城裡卻充斥著大量黃色、暴力內容,輕易就能搜到12歲以上才可下載的網路遊戲,內容涉及暴力、血腥、犯罪等。同時,還有許多漫畫讓成年人都直呼“看不下去”。

出現上述情況的是兒童智慧產品品牌“小天才”。目前,小天才方面已對相關應用產品做出下架處理並作出進一步整改承諾。為何一款學習機可以下載許多“超標”遊戲?責任方在誰?

學習機淪為遊戲機?律師稱“小天才”有誘導之嫌

平臺:內容上架經過“嚴選”

小天才官網顯示,上述產品定位於0-12歲的孩子學習使用,價格為每臺2998元。產品宣稱“嚴選商城”,每個內容上架前均進行安全檢查,該平板還內建“綠盾”防護系統,能夠檢測到網頁、小程式以及本地檔案中的不良資訊。

但據《中國消費者報》報道,有消費者購買小天才T1兒童平板電腦後,發現孩子能在應用商店中搜索下載多款含有血腥、暴力、犯罪的遊戲,且許多遊戲在國家新聞出版署遊戲審批系統中都查詢不到。

上述消費者開啟小天才應用商店發現,首頁的確多數是與學習或開發智力類相關的App,並未發現含有暴力犯罪類的遊戲。但如果特意在應用商店內搜尋,則可以獲得大量“超標”遊戲,例如12歲以上兒童才可下載的遊戲或者漫畫,且內容涉及到暴力、色情等不良資訊。

此外,黑貓投訴平臺上,小天才智慧手錶產品還發生過不少關於第三方APP的消費糾紛事件,孩子未經家長同意就可以對上面第三方APP中進行充值。

小天才宣稱其應用商城產品上架經過“嚴選”,但其具體稽核標準並未對外公開。產品設定家長端APP,管理使用時長、應用許可權、下載許可權等。但這些限制實際上仍無法完全阻擋未成年人接觸到不良APP。

學習機淪為遊戲機?律師稱“小天才”有誘導之嫌
截圖:小天才官網稱應用商城經過嚴選

專家:稽核機制或有問題

上述消費者發現,孩子下載的“超標”遊戲存在多處共同點:全部使用外文;不限制遊戲時長;遊戲無需註冊就能玩;遊戲失敗後,透過觀看廣告恢復繼續玩。觀看的廣告同樣存在大量的血腥暴力內容。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委員、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律師賈欣彥接受中新網採訪時表示,小天才這些情況有誘導之嫌。“尤其無需註冊,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在實務中,會歸咎為小天才的責任。”

根據上述消費者的投訴意見,孩子主要是透過搜尋接觸到“超標”遊戲和漫畫。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社會學院少年兒童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協會兒童社會工作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童小軍接受中新網採訪時表示,檢索是為了幫助使用者更快更準地挑選到自己喜歡的學習或者遊戲內容,所以被檢索的內容應該是稽核過,符合少年兒童的需要,再設限,讓使用者只能檢索到這些已經稽核過的內容。因此,問題有可能出在內容稽核或設限技術。如果設限技術沒有問題,那就是內容稽核有問題。

在整改回應中,小天才方面表示,加嚴各年齡段適用應用軟體的分類標準,兒童平板應用商店中對應用軟體的推薦機制主要根據家長端設定的孩子年齡進行推薦,公司將進一步從合規性、合適性等多方面,並參考行業慣例,進一步加嚴各年齡段適用應用軟體的稽核標準。在原來限時、限應用的基礎上使家長管理功能更加顯性、便捷。

學習機淪為遊戲機?律師稱“小天才”有誘導之嫌
資料圖:李元昊 攝 。圖文無關

律師:平臺涉嫌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

賈欣彥指出,小天才應用商城平臺以及第三方APP均應對含有相關黃色、暴力內容的產品負責,平臺有針對特定使用者群體的設定,其責任勢必更大於其他APP提供者,對第三方APP進駐平臺應盡稽核義務,對監護人及使用者應盡顯著告知義務,對未成年人防沉迷應盡合理審查義務。

賈欣彥表示,小天才此次事件涉嫌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二條,禁止製作、複製、釋出、傳播或者持有有關未成年人的淫穢色情物品和網路資訊。第六十九條,智慧終端產品的製造者、銷售者應當在產品上安裝未成年人網路保護軟體,或者以顯著方式告知使用者未成年人網路保護軟體的安裝渠道和方法。第七十四條,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以未成年人為服務物件的線上教育網路產品和服務,不得插入網路遊戲連結,不得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資訊。

此外,針對小天才宣傳中“嚴選”等表述,有律師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其宣傳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其行為涉嫌構成虛假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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