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陌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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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決定離開某個遊戲的時候,會如何處理自己曾付諸大量心血的遊戲賬號呢?
玩家們往往有許多不同的選擇,有人棄之不理,有人託付給親友,也有人選擇將帳號售賣,收回一些成本。
針對“售賣賬號”這個問題,多家賬號交易平臺在近期聯合釋出了一封《行業倡議書》。
不過這也把一些老生常談的問題重新帶到了我們面前,那就是:玩家自己花錢養的號,到底有沒有自行處置的權利?
在這裡,“有”和“沒有”是一種動態的概念,在目前市面上不少大廠遊戲裡,那份會被人看都不看便勾選“同意”的《使用者協議》中,大都會反覆重申官方對帳號的所屬權。
但同時,帳號本體和賬號中的虛擬財產似乎又成了割裂的存在,因為在《民法典》127條中,法律對資料、網路虛擬財產有著一套保護規定。
問題來了,該聽誰的?
《民法典》的確是凌駕於遊戲公司的《使用者協議》之上,但很遺憾,現階段對於虛擬財產的保護尚處於一個曖昧的領域,法律沒有明確的邊界定義。
身為知名法律博主以及北京煒衡(成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的法山叔在這方面進行了一些舉證,參考在遊戲虛擬財產糾紛案件的卷宗,他慎重的得出了自己的看法:
“我個人認為在不違反未成年人防沉迷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遊戲廠商無權干涉玩家自由交易遊戲裝備和賬號”
這一結論,事實上也是十幾年來,遊戲賬號交易市場的固有狀態。
賣號回血,交易裝備,換號轉服,本就是玩家們在遊戲過程中的客觀需求,有需求就有市場。從早期玩家們自發組成的交易論壇,群聊,再到後來逐漸成規模的交易平臺,使用者的本質需求其實一直都沒有改變。
難道全面封禁賬號交易平臺,就真的能讓玩家們損害自身利益,放棄遊戲體驗,人人甘願一個號玩到天荒地老?
不可能的,玩家們只會變成最初私下交易的無保障狀態。
畢竟隨著之前的“賬號交易灰產”話題,披露出來的詐騙,繞過防沉迷,盜號毀號等問題,本就大都發生在淘寶,Q群,微群等不具備保障性的平臺上。
而近日多家遊戲交易平臺在遊戲工委的牽頭下,聯合發表的《交易行業倡議書》中,重點大致有三。
首先是接入人臉識別防沉迷系統,無疑,這一決策必然會導致相關係統的成本增加,但卻能同時滿足最為核心的“未成年管控”和安全監管這兩個問題。
其次是和廠商合作共進,聯合滿足使用者需求,解決深層次的帳號財產轉移問題。
最後自然是響應號召,承擔社會責任,創造更為正規的,嚴守制度的行業新風貌。
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些事情,正經交易平臺早就開始實行了,如今的發聲一方面是想倡導全行業共同努力,另一方面也是一種自證清白。
這是因為最近的“遊戲交易平臺”實在是背了太多不屬於自己的黑鍋。
什麼“騙子透過租號平臺行騙”啦,“未成年人靠租號平臺繞過防沉迷”啦,堪稱是什麼髒水都在接。
事實上,在正規的遊戲交易平臺中,使用者需要透過實名登入才能進行買賣操作,在這種平臺上,騙子往往會以“省手續費”“不放心平臺”“沒綁卡”等原因,忽悠苦主進行私下交易,繞過平臺的監管和保護。
而未成年人怎麼靠租號繞過防沉迷呢?大頭其實依舊在私下交易上。
即使孩子真的是透過交易平臺繞過了監管,也一樣逃不過實名登入這個門檻,那具體該咋操作呢?簡單,靠家長刷臉和身份證就行唄。
人家平臺都做了嚴格的身份審查,努力把未成年人拒之門外,但奈何總有人給孩子遞梯子啊。
平臺做好了第一道關卡,而進入遊戲後的第二道關卡明明應該讓遊戲官方自己來完善,為什麼如今鍋都在平臺身上呢?
這種行徑,就像是出現問題後,不去解決問題,而是去解決提出問題的人一樣荒謬。
堵不如疏,正是因為有專業的交易平臺,玩家們長期存在的真實需求才能在安全的環境下被滿足,畢竟不是每一個遊戲廠商都有,都有餘力像運營《劍俠情緣》系列的西山居一樣,自己做一個“萬寶樓”,或是像網易一樣,把旗下所有遊戲歸入“藏寶閣”,全面接手交易工作。
當廠商無暇經營時,交易平臺便成為了一個填補缺口的中間商,明確的接手玩家虛擬財產和帳號的二次交易,將其與遊戲的開發,運營區別開來。
在各種意義上,遊戲交易平臺,玩家,遊戲製作公司,本就站在可以三贏的位置上。
如今,這樣的局面,正在隨著全行業的努力,而越發穩固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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