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最驚人的一個事實

觀察者創造現實這一驚人的發現,挑戰了所有關於我們自己以及我們與世界的關係的已有知識。儘管早在20世紀30年代量子物理學首次被發現時,其“意義”問題就備受爭議,但是,到了今天我們對它的理解仍然原地打轉。“萬有理論”數十年來一直被應許即將到來,但卻一直糾纏於弦論的抽象數學問題,其中包含著未證明以及不能證明的一些論斷。

宇宙最驚人的一個事實

由大型強子對撞機中的緊湊μ子線圈得到的希格斯玻色子產生時的景象。

它是透過衰變為強子噴流的質子與電子的碰撞形成的。

但是,還有更糟糕的事情。一直以來我們都以為自己知道宇宙的構成,但是現在卻發現宇宙的96%都是由暗物質與暗能量組成,它們到底是什麼,我們一點都不清楚。我們接受了大爆炸理論,儘管它根本無法解釋,為什麼宇宙會有這麼精緻入微的調整以支援生命。

宇宙最驚人的一個事實

宇宙成分的推估中,有證據顯示一種暗物質佔極大部分,但是至今依然是理論和謎團。

我們眼睜睜地看著我們對宇宙的基本規律的理解實際上在慢慢退步。我們收集的資料越多,我們就越需要修正理論或者排除一些發現,它們變得毫無道理。

我們需要一種新的視角。我們關於物理世界的現有理論已經失效,而且,只要它們不能解釋生命和意識現象,它們永遠都不會有效。生物中心論解釋說,我們不是經過億萬年無生命的物理過程姍姍來遲的微不足道之結果,我們對於理解宇宙具有絕對根本的重要性。

西方科學在關於宇宙的物理理論不斷進步的過程中,不知不覺地作繭自縛,封閉了自己。21世紀被預言為“生物學世紀”,一個從之前被物理學主導的世界轉變而來的世紀。那麼,這個世紀要寄希望於從生命現象上尋求解答似乎就非常適宜,而不是指望虛構出來的弦,它們佔據著同樣虛幻的看不見的維度。

宇宙最驚人的一個事實

“假如一棵樹在無人的森林裡倒下”原問題不清楚是否出自哲學家貝克萊。1883年6月的《The Chautauquan》雜誌這樣問:“假如一棵樹在一個沒有人的島上倒下,那裡會不會有任何聲音呢?”他們接著回答說:“不會。聲音是一種當空氣或其他物件移動導致耳朵受到刺激而產生的感應。”

例如,讓我們來考慮一個老問題,“假設無人在場的森林中有一棵樹倒下,它會發出聲音嗎?”絕大多數人都會果斷地作出肯定回答。“當然會發出聲音,”你可能會答道,好像如果這個問題也值得思考很愚蠢似的。選擇這樣的立場,你實際上是在斷言你相信客觀、中立的現實。流行的觀念認為,有沒有我們的存在,宇宙都是一個樣子。這與至少自聖經時代起的西方觀點十分吻合,這種觀點認為“渺小自我”在茫茫宇宙中起重要性或者產生的結果微乎其微。

但是,一棵樹倒下,都發生了什麼?地球科學的基本知識告訴我們,聲音是由某種媒介的擾動,通常是空氣媒介而產生的。枝條與樹幹擊打地面,產生快速的空氣脈衝。所以,目前我們知道的是,聲音實際上是快速的氣壓變化,傳播速度約為750英里每小時。根據簡單的科學知識,這些就是所發生的事件,即使在腦-耳機制不在場時亦然——一陣微小、快速的風。在此之上並無聲音相隨。

宇宙最驚人的一個事實

當一個人不屑一顧地回答說,“沒人在附近,樹木當然也會發出聲音”時,

他們只不過向我們展示了他們對於思考無人參與的事件的無能。

現在,假設附近有個人,空氣脈衝引起耳鼓振動,然後只要空氣振動頻率在20至20000赫茲之間(青年時期沉迷搖滾音樂的人範圍要更窄些),就會進一步刺激神經。空氣振動頻率是15赫茲,還是30赫茲,並無本質不同,但是前者卻不可能帶來人類知覺得到的聲音。無論如何,受到耳鼓運動刺激的神經向大腦傳遞造成聲音認知的訊號。只有在這個時候,人類的意識才會出現聲音的經驗。總之,觀察者,耳朵和大腦對於聲音經驗具有同空氣振動完全一樣的必要性。外部世界與內在意識是相互關聯的。

當一個人不屑一顧地回答說,“沒人在附近,樹木當然也會發出聲音”時,他們只不過向我們展示了他們對於思考無人參與的事件的無能。他們發覺把自己從等式一端拿掉太困難了。當他們不在場的時候,他們還是固執地繼續想像自己仍然在場。

現在設想一根點燃的蠟燭被放置在相同的無人森林中。雖然這樣的場景並不可取,但是設想一下,如果沒有觀察者,蠟燭的火焰有沒有內在的光亮與黃色。即便我們否定量子實驗,在缺乏觀察者的條件下,允許粒子具有我們所設想的實際位置,火焰仍然只不過是熱的氣體而已。像任何光源一樣,它只不過是向外發射一份份的電磁能量。這一電力和磁力的瞬間展示就是全部的東西,就是光本身的本質所在。

宇宙最驚人的一個事實

就其本身來說,蠟燭火焰在本質上並沒有什麼可視之物,也沒有什麼明亮或顏色之類的東西。現在假如電磁波遇到人類的眼睛,當且(僅當)波長均在400至700奈米之間,那麼,其能量剛好可以刺激視網膜的視錐細胞,然後它們又傳遞電脈衝給神經元,直到上達大腦後方。就是在那裡,我們在主觀上經驗到一種黃色的明亮發生在我們習慣於稱為“外部世界”的地方。其他生物接受到完全相同的刺激,卻可能有完全不同的經驗,比如灰色知覺,甚或是完全不同的感覺。重點在於,完全不存在“明亮的黃色”亮光“在那裡”。我們對於被稱為黃色火焰的經驗完全是不可或缺的。這再次說明,意識與世界關聯在一起。

假設你觸控倒下的樹木,情況又如何呢?它不是很堅硬嗎?這同樣是嚴格內在於你的大腦的感覺,只是“投射”到你的手指而已,這種感覺的存在同樣侷限於我們的心靈。而且,壓力感覺並不是由於接觸固體而產生,而是因為每個原子的外層電子帶有負電荷而互相排斥。所以,樹皮的電子排斥你手指的電子,於是,你感覺到阻止你的手指的一股力量。沒有任何一個固體曾接觸到任何其他固體。你手指上的每個原子都像一個空空如也的足球場,在50碼線的位置有一隻蒼蠅待在那兒。

宇宙最驚人的一個事實

考慮一下彩虹——我們對於其存在同樣必要。當無人在場時,就完全沒有彩虹。你可能會想,與之前不同,這一次更加顯而易見。如果你背對太陽直接看過去,在與你成42度夾角的位置,你就將看到附近的水滴在其周圍形成的彩虹。你的眼睛必須定位在從陽光照射的水滴折射出來的光線的覆蓋範圍內,以便完成其在幾何上的要求。你旁邊的人會看到一個不同的彩虹。假如陽光照射的水滴太近,這個人可能會完全看不到彩虹。你的彩虹完全屬於你一個人所有。眼-腦系統(或其代理,照相機,其結果也只能被一個有意識的觀察者在之後看到)必須在場,才能完成其中的幾何關係。對於你的在場這個條件,就像彩虹看起來那樣真實。

很少有人會對彩虹的這種主觀的本性持有異議,其在童話故事中佔據如此顯著的地位,以致於在一開始,它們似乎只在一種很微弱的意義上屬於我們的世界。只有在我們完全領會到摩天大樓的視像(或任何其他物體)也同樣依賴於觀察者的時候,我們才完成了那必要的一躍,從而達到事物的真相。

關於宇宙最驚人的一個事實,就是知道了我們知覺到的所有事物——顏色、聲音以及能量本身——都是與我們的意識息息相關的程序。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2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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