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貓淘寶京東的網店商家徹底慌了,吹牛皮也要上稅了。“稅務部門要求電商賣家為刷單行為補稅”的訊息在朋友圈和各大媒體刷屏了。
電商刷單補稅訊息刷屏
據媒體報道,華北某市多名網店店主在5月收到了當地稅務部門透過電子稅務局傳送的“風險自查提示”,提醒他們存在少記營業收入風險,要求企業自查3 年以來存在的漏報問題並補繳稅款以及滯納金。
據悉,北京第一批通知了2000家企業,一次性按照支付寶進賬額度補稅。
據澎湃新聞報道,一位健身器材網店店主展示的“風險自查提示”,該提示主要是提醒商家存在網上銷售商品少記營業收入的風險。
具體來說是指在天貓、京東等電商平臺開設網店的企業,其向稅務部門申報的銷售收入與電商平臺所統計的銷售收入差異較大,需要補繳營收差額所產生的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要求之前有過刷單對不上賬的一些店鋪結合自己實際情況,即刻補繳稅款,之前刷多少這次補繳多少。
這麼一搞,那些之前瘋狂刷單的店鋪怕是要賠到哭了!
有網友表示,2017年資料都有,看來稅務局這是早就備著了,雖然說現在電商競爭激烈,搜尋規則等因素影響店鋪不好混,促成了刷單,但刷單本質就是造假騙人,被查也是早晚的事,就怕刷單賺的錢連罰款都不夠交!
值得注意的是,“風險自查提示”所提及的資料分析時間範圍是2017年至2019年,也就是說,網店商家要自查3年以來的營收漏報風險,並補繳相應稅款。
因為網店均採取線上方式經營,其真實銷售收入資料只有平臺和店鋪自己掌握;另一方面,網店上報稅務部門的銷售收入往往只是開發票的那部分收入,而絕大部分消費者是不要求店家一定開票的,差值由此產生。
刷單資料也會被要求補稅
刷單,也就是虛假交易。
多年來,電商刷單,已經成了電商商家中普遍存在的行為,屢禁不止。
刷單門檻低、收益高,提升銷量和信用度,帶來流量、製造爆款最有效,也是成本最低的手段。
電商界流傳這樣一句話:“做電商,刷單是死,不刷單死的更快”。為了獲取更多流量曝光機會,很多商家都會利用“刷單”來提高自己店鋪、商品權重,繼而達成交易。如果是刷出來的銷量,那麼針對這一收入,也是有納稅義務的,你還敢刷單嗎?
2019年1月1日《電商法》正式實行,將稅收問題納入《電商法》範疇,明確了稅收範圍、繳納主體等。此後,不管是淘寶還是京東上的賣家,都需要依法繳稅。電商法的實行讓稅務機關在稅務稽查上有了法律依據。
不過,此前相關審查並不算嚴苛,很多商家普遍透過刷單等行為鑽空子,能少繳稅就少繳。
據新浪科技,一位在電商平臺做運營的王女士表示,如果以刷單的資料進行繳稅,比如13%的稅點,刷了100塊錢的東西,就要再加13塊錢的費用,現在淘寶或者天貓的一些賣家,利潤率根本就沒有這麼高,因為很多賣家是做價效比和低價的。“淘寶搜尋銷量在前的,基本上都不是價格很高的,是那種價效比較高的商品,其利潤就沒有那麼高,商家自然也承擔不了這麼高的稅額費用,因為之前不用繳稅,可能利潤在10%。現在如果要交13%的稅,等於在賠錢。”
有會計機構舉例:假如一家電商企業,不考慮其他問題,2019年少計收入2260000元的話,需要補稅78.34萬元。這還沒算滯納金與其他罰款。
“全部收入裡可能有一部分是我們花錢刷出來的,其實並沒有產生這麼大的交易額,現在要求對這部分收入繳稅,實在是有苦說不出,因為刷單行為在平臺是不允許的,我們很難去證明,左右為難。”一名網店老闆表示。
刷單一直是網際網路行業的痼疾,據報道,“直播帶貨”火爆背後,刷單“灰產”正日益活躍。諸如粉絲數、成交量、好評、點贊等,都成為刷單的內容。如今,刷單又進入“直播帶貨”領域,對行業的負面影響極大,消費者、商家都成了利益受損害的物件,行業信譽也受到影響。
從本質上看,“直播帶貨”屬於社交電商模式,主播憑藉著帶貨能力,在商家和消費者之間牽線搭橋,最終將“流量”轉換為廣告效應和產品銷量。如果商家不能從“直播帶貨”中獲益,那麼就會避而遠之。消費者如果被欺騙,買到假貨等,也會對帶貨主播產生懷疑,表面上看似光鮮亮麗,但經不起時間的錘鍊,最後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
因此,“直播帶貨”行業不宜盲目追逐短期效果,應清醒認識到刷單的危害。監管部門應及早採取措施對刷單行為予以打擊,將虛假泡沫擠掉,制定完善的監管體系,為行業營造一個健康的環境,才能促進“直播帶貨”步入良性迴圈的發展軌道,促其不斷做大做強。
大資料時代,徵稅的盲點已不復存在
據澎湃新聞,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範子英對分析稱,此前平臺數據與稅務部門間不完全開放,一些企業利用了這點進行逃稅。現在大資料時代來臨,稅務部門有條件獲得完整的電商平臺數據,“一家網店一年到底有多少營收,很容易看到。”
有稅務部門負責人近日也公開表示,稅務部門現在可以發揮大資料優勢,最佳化“統籌扎口、智慧識別、網上推送、自查自糾、全程監督”的全閉環網上稅收風險管理新模式。
據瞭解,該局對內破除各系統間壁壘,整合了上億條納稅人開票、運費、金額等資料;同時深化跨系統、跨領域稅收合作,多渠道共享市場監管、公安、社保等部門的第三方資料和網際網路資訊,建成涵蓋2.36億條外部資料的資料倉庫。
大資料時代,傳統上向網店商家徵稅的盲點已不復存在。